《壹本便利》逃法網 引起香港全城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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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便利》涉嫌發布兒童色情物品一案,三名被告昨天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雖然裁判官林嘉欣在判詞中一再道出涉案圖片和相關報道的問題,但旋即又對《壹本便利》的罪責提出疑點,最終以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為由,裁定三名被告無罪,背離社會輿論的標準。控方代表在庭外表示,會谘詢律政司意見,研究判詞後才決定是否上訴。

 辯方律師得悉裁決後申請訟費,雖然裁判官認為被告是自招嫌疑,而且次被告《壹本便利》總編輯袁彩玉即使並非最高負責人,但身為總編輯有最終決策權,須就雜誌的問題承擔責任,但又以控方不反對辯方申請為由,仍判辯方可獲堂費。

  律師晃動雜誌 照片再度曝光

  《壹本便利》的代表律師鮑安迪在勝訴兼獲堂費下,在庭外以全勝姿態發表勝利宣言,並一直手持以李蘊濕身照為封麵的《壹本便利》,期間不時晃動雜誌,故意令旁人將視線落在雜誌上,讓李蘊飽受困擾的照片再度曝光,間接再度傷害弱小心靈

 《壹本便利》刊登李蘊性感濕身照時,李蘊年僅十四歲,今年七月才滿十六歲的她對判決表示震驚及詫異,認為法律未能製裁《壹本便利》的劣行。對於辯方律師勝訴後在庭外高舉涉案的《壹本便利》,李蘊直斥對她是極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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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李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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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便利》社長殷明偉拒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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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便利》總編輯袁彩玉


  “我覺得自己很倒黴,為什麽偏偏選中我?我這麽小,就算穿得少都沒什麽好看,他們不應該找兒童賣弄色情!”事發至今近一年,李蘊仍未從傷害中完全康複。她歎息道,事發初期心情低落及自卑,隨後雖慢慢平複,但這次判決卻再令她跌入穀底。

  相貌標致的李蘊,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一直在溫室中成長,但一輯性感濕身照,卻令她與家人成為眾矢之的,事發後母親還不時被父親和親友責怪。李蘊訴苦說:“現在很怕一個人坐電梯,很怕一個人上街,很怕一個人走出家裏的陽台,害怕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事;出場表演會做足安全措施,防止走光。”

  年紀輕輕的李蘊承受龐大壓力,已不止一次偷偷地哭泣。她回憶道:“剛開始很害怕,壓力很大,不但每天晚上睡不著,還整天覺得自己有病,腰酸背痛。”性感照刊登後,一向活潑開朗的她,上學時總會低著頭,戴上口罩,逃避同學的奇異目光,她不敢與外界接觸,書報攤檔更是敬而遠之,恐怕再看見一幅幅令她不堪入目的照片。

  李蘊:害怕有下一個受害者

  李蘊當時很害怕被學校開除,幸好校長明白她的處境,安排學校社工輔導她,李蘊在濕身照刊出後一個多月情緒才平複,她還刻意擺出一副“長大了”的模樣自我保護,不再像以往對傳媒滔滔不絕、毫無戒心地訴說心底話。李蘊直言,很擔心會有下一個受害者,而事件對自己甚至全港婦女,都造成一定程度的侮辱:“這次事件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觀,不再容易相信別人,變得很多疑。”李蘊經理人公司亦對判決深表遺憾及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