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裸泳部落”:我們要把裸泳進行到底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本報吉林市電4月7日本報《記者走進江城“裸泳部落”》一文見報之後,在社會上引發了很大反響。一時間,人們對“該不該裸泳”、“怎樣看待裸泳這一現象”爭論不休,而且都能拿出支持自己觀點的理由出來。為了了解此時江城裸泳者的心聲和他們對外界評論的看法,4月9日記者再次采訪了他們。

上午10點,記者來到離裸泳者的小房不遠的那段江堤上,和一名老人攀談。過了一會,江堤的另一側來了幾個人。其中,兩個騎自行車的人先到了江邊小房旁邊,打開門,走進去。沒等記者走近,隻見剛才進屋的那兩個人全身赤裸著走了出來。看見記者打了聲招呼後,隨即搖動著雙臂,向江裏走去。不一會的工夫他們從水裏出來,回到岸上,記者也跟著他倆回到小房。此時,後麵的那幾位冬泳愛好者也進了屋。其中有一位老人一眼便認出了記者,一邊笑著一邊用手拍著記者的肩頭說:“你寫的那篇文章我看了,寫得挺好的。”記者隨即又問了問其他人,有的說看過,還有的人沒來得及看。於是,記者又把這篇報道的主要內容以及的觀點與評價,向這些人介紹了一遍。大家先是一陣沉默,過了一會兒,其中一位年紀稍大些的老人對記者說:“今天這裏來的大多數是工人,還有下崗人員。有些人原來身體不太好,我們在一起遊泳一是鍛煉身體,二是消遣消遣。至於該不該裸泳,還是那句話,隻要這的環境條件允許,不影響到別人,我們還會堅持遊下去。”“對於報紙上長春市民的不同觀點,大家是如何看待的?”記者問。“其實我們對外界的看法並不太在意,各地有各地的具體情況。比如,長春不像吉林市有這樣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進行裸泳運動。有些人不理解,甚至反對,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隻要持這種觀點的人來我們這裏看看,我想情況也許就會不同了。”一位中年漢子一邊烤著火爐,一邊回答著記者的問題。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zh_cn/social/1007/20070410/images/14034826_367214.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club.'>
6名裸泳者表示要堅持裸泳

此時從外麵又走進幾個人,記者繼續問道:“以前有人來過此地對你們裸泳進行勸說嗎?”“有過,去年連110的工作人員都來過,也隻是商量說:‘老同誌,你把衣裳穿上點吧。’但是也沒怎樣,因為我們並沒影響到別人的正常生活。”老人回答道。“我看,我們可以在四周圍掛上標誌,再立個牌子標明這裏是裸泳區”,大家又把各自的看法告訴了記者。“那你們對支持裸泳這項運動的朋友有什麽要說的話嗎?”記者最後問道。“我們希望更多的人了解裸泳對人們的益處,同時也十分歡迎包括長春在內的廣大遊泳愛好者來此切磋技藝,交流經驗。”

相關報道:長春市民裸泳引爭議 警方稱如不影響他人不違法

江城裸泳者說“裸自己的泳,讓別人說去吧”,這種聲音得到了一些讀者的認同,昨日,本報接到很多讀者給本報打來的熱線電話,絕大多數人讚成裸泳,目前隻有一人認為裸體遊泳是“精神汙染”,還有一些人基本讚成裸泳,但要限定時間,最好是晚上,並且應該對地點有一定的限製。

警方認為,若裸露情節嚴重,影響他人生活會給予處罰。

  很多人支持裸泳

“不要歧視裸泳的人,裸泳可以幫助緩解壓力,放鬆心情。”25歲的張先生表示,裸泳人以年長的居多,裸泳可以喚起他們童年的美好回憶。張先生曾有童年裸泳的經曆,現在有時回老家也會在河裏“裸”一下。張先生認為,男人與女人生理不一樣,著裝束縛也不一樣,隻要利於身心健康,大家應學會接受,不宣揚,也不應排斥。若有合法的裸泳區,他一定會參加。

齊先生是1964年在長春南湖學會遊泳的,他說裸泳是非常好的運動。1995年,他去德國出差,德國有個裸泳俱樂部,男女在一起,你若是穿泳褲,人家都以不理解的眼光看你,警察會把你請出去。他希望長春能有一個裸泳泳池或裸泳俱樂部。他還打算夏天休假時去吉林,與那裏的裸泳愛好者共享快樂。

在政府機關工作的長春市民劉先生告訴記者,他曾經和朋友在南湖裸泳過。朋友們開麵包車到南湖邊偏僻的地點,大家一起裸泳,那是非常爽的感覺,沒有一絲束縛,感到從來沒有過的暢快,在水中和小魚等生物在一起有回歸自然的感覺。大家上岸後,會拿出車上準備好的一大桶水,衝洗一下,然後悄悄離開。

  有人稱裸泳是“精神汙染”

市民陳女士對裸遊持否定態度,她認為,雖然現在提倡回歸自然,但我們不是野人,光天化日之下脫光,附近還經常有人經過,不管他們是精神空虛還是尋求刺激,實在有傷風化,會對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汙染。陳女士說:“我也是五六十歲的人了,我也有丈夫,他要是在外麵脫光了遊泳,讓孩子看見,我這臉都沒地方擱,那樣非離婚不可。”同時,陳女士身邊還有很多不同年齡段的女性,從30多歲到50多歲的,無一例外都不讚成裸泳,除非在特定說明的裸泳區域裏。

  理解裸泳但要有限製

郭女士說,她雖然不裸泳,但她很能理解裸泳愛好者,但有個先決條件,就是不要因為自己的裸泳而影響了其他人,最好找個偏僻的地方,再立個牌子標明這裏是裸泳區,誌同道合的裸泳者一起裸泳,體味貼近大自然的快樂。她認為這樣能緩解都市生活的壓力,她也認為裸泳是健康的。

記者在長春市公安局站前治安管理分局法製科了解到,在公共場合故意裸露身體,情節較為嚴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會對其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治安拘留。裸泳如果在特定的裸體遊泳區是可以進行的,如果在一些公共場合,無論做運動,還是放鬆都是不合適的,一旦影響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就會依情節輕重對其予以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