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強奸你時別叫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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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老師,強奸你時別叫痛!!

老師,強奸你時別叫痛   文/走出塵埃[ ]

  幼時聽老人講《三字經》,記得有句“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如今十幾年過去了,孔老夫子的這句話早已隨著他老人家的肉體飛灰湮滅,不被人提及,而另一句“學不好,師之惰”,卻一日比一如叫得震天、叫得動地。諸位沒聽過那些個教育家薄薄的上下唇一拍,就拍出了“沒有教不好的學生,隻有教不好的老師”麽?諸位沒聽到在這句“至理名言”的“開宗明義”下,衍生了許多類似的“名言”與“真理”麽?鄙人心情不好,本不想一一列舉,可是,又怕那些個吃飯飽了肉喝足了酒的“教育家”們把屎盆子扣到我的頭上,沒轍,隻得咬牙切齒,為諸君擺幾個耳聞目睹的事實開開眼、換換心。

  

  我的一位同事,女的,剛上班就擔任班主任。這很正常,別的單位我不知道,在學校這一片,都是給年輕的、尤其是剛從大學畢業的年輕老師壓重擔,不管你是男是女。我的這位同事應該說能力還不錯,也很盡力,所以,年終考試她的班總體成績在平行班中占第一,這對她來說的確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可是,接下來的事卻讓她從幸福的雲端墜入痛苦的深淵,讓她寢食難安、有苦難言。

  

  事情是這樣的,她班上有一個男生,怎麽評價這個學生呢?通俗一點就是“品學兼差”,究竟怎樣個“學差”?就說一點吧,期末考試,別人都緊張做題,可他,卻在流著口水、呼呼睡大覺。那究竟是怎樣個“品差”呢?也隻說一點吧,同事上課時,他敲著桌子要問題,可我的同事彎下腰給他講題時,他卻盯著同事下垂的領口,邪邪地叫:“哇!好大的一對‘二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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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一位學生,不用說,“綜合素質報告冊”上的各項成績一定不會好。他的班主任,我的同事,認真填寫好“報告冊”,在散學典禮後一一發給了學生,包括那位男生。就這樣,學生各自回家,應該無事。可就在晚上,男生的父親打來電話,說他的兒子離家出走了,走時拿了家裏200塊錢,還留了張紙條,內容是“爸爸,我期末考試考得不好,怕你打我,我隻好離開你,你不要找我,也找不到我。”

  

  事情的經過,我不想多說,總之,我的那位年輕的女同事,當天晚上在大街小巷尋找那位“離家出走”的學生。因為學生的家長跑到學校、跑到她家大吵大罵,揚言如果不找到他的兒子,就要殺了同事全家。這還不算,第二天,還告到了當地的教育局。他的理由似乎很充足——“你們老師是怎麽‘因材施教’的?作為班主任,應該對自己的學生進行全方位的了解,我的兒子心理承受能力不好,難道作班主任的不知道?你為什麽要填寫一個讓他不能接受的成績……”於是,我們的教育局,就勒令學校立即尋找學生;於是,我的學校,就勒令我的同事立即尋找學生;於是,我的同事,就沒白天沒黑夜地出去尋找。

  

  好在老天有眼,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我們十幾個年輕老師一起出動,終於在一網吧“堵截”到了那位學生。我在想,要是沒找到,我的那位同事將會怎樣呢?恐怕是很慘吧?我不敢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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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獨有偶,第二年的暑期期末考試。還是我的一位年輕的同事,不同的是這位是男的。也許是因為親自參加過“圍追堵截”“離家出走”學生的“活動”吧,所以對那句“因材施教”領悟頗深。在填寫學生的“綜合素質報告冊”時,他把幾個“心理承受能力”特差的學生的成績都不同程度地上揚了。

  

  這位同事班上的學生倒是都乖乖地回了家,沒一個“離家出走”的,但是,第二天,幾個家長手拉手、肩並肩地趕到學校,說“我們出錢把孩子送到學校是學知識的,一學期結束了,我們都希望看到孩子究竟學得怎樣,可你們老師,竟然用假成績來糊弄我們!”此語一出,學校所有的教學樓都顫了三顫。。雖然學校盡力解釋,摩拳擦掌的家長們還是抓到了我的同事,一頓拳打腳踢。打了就算了麽?不!“義憤填膺”的家長們告還是到了教育局。結果怎樣呢?簡單說吧,我的那位同事被全市通報批評,並在秋季開學的教師大會上公開檢討。

  

  我帶的班,英語老師是一位外地來的“資教”女大學生,怎麽評價這位老師呢?就四個字吧,“溫柔而美麗”。班上一位男生,雖然隻有16歲,卻長得牛高馬大,而且有些早熟。其實,早熟的男生暗戀漂亮的女老師,順乎天理、合乎人情,早就不是什麽新鮮事。隻是這位“早熟”的男生表現得有點“過火”——一天給英語老師一封信,我之所以沒把信說成“情書”,是因為這位男生遣詞造句的能力太差,信中的內容除了“漂亮”就是“好漂亮”,或者“太漂亮了”;除了“喜歡你”就是“好喜歡你”,或者“太喜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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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歡老師本來是件好事,可這位學生卻讓我的同事苦不堪言,因為,每次上課,那位學生就故意發出許多驚人之聲、做出許多驚人之舉,以引起老師的注意。到後來,甚至擾亂課堂,讓老師無法正常上課。作為班主任,我找那位男生談了幾次話,我很為難,我不敢說他暗戀老師,我隻說他不應該打擾老師講課,不應該打擾同學聽講。可是,這位學生不但沒有絲毫的悔改,反而變本加厲。有幾次,科代表到辦公室找我,說那位男生又和英語老師對抗上了,教室裏亂成“一鍋粥”。沒辦法,我隻好在上英語課時把他叫到辦公室——反正他也不想學英語。可剛叫了一次,我就挨批評了——“上課時間,是學生的學習時間,任何老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剝奪學生的學習權利!”於是,那位學生又趾高氣揚地進了教室。

  

  再後來,上英語課時,我就搬個凳子坐在教室後麵,目的很明顯——維持教室紀律。可沒幾天,我的辦公桌裏塞了一封紅色的信——“XX,你的‘馬子’,我睡定了!”我當時就懵了,我還沒女朋友呢!誰對我這麽大的仇恨,要加害我“未來”的女朋友?拿給辦公室的其他老師看,立即有人猜出是那位男生寫的,他之所以恨我,是因為他認為我坐在教室裏是維護英語老師,是維護我的女朋友。我雖然很氣憤他那有些下流無恥的話語,但是,我以為他隻是一個早熟的中學生,且莫說這樣的話他能寫出來,那些打打殺殺的話,他也不知說了多少次,可是,我還沒見他真的殺過人。所以,我揉了信,丟進廢紙簍,就再也沒去想。

  

  後來的事情,我真是不願提及,但是,因為要把這篇文章寫完,我隻得忍住痛繼續說——後來的某一天,我的同事病了。因為她是外地人,病了也沒家人照顧,隻能躺在宿舍裏。她的英語課,我暫且替她上。每次吃飯時間,我都給她端一點去。因為她起床很費勁,而我,又不想問她要鑰匙,所以我每次從她宿舍出來時就把門虛掩著,沒有鎖——我覺得學校畢竟是文明的地方,文明的地方自然是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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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萬萬沒想到,一天晚上,我上了我的語文自習後,接著又上英語自習(我們學校晚自習,老師必須在教室裏,或輔導學生、或評講作業、或考試等等)。在上英語自習時,那位男生的桌子空空的,他沒向我請假,也沒向班長請假,問其他同學,也都不知道他的去向。我就給門衛打電話,告訴他如果有學生要出去,立即通知我。然後我就上自習。

  

  可自習下了,門衛還是沒通知我。我帶著班上學生在校園裏找了幾圈,也不見他的影子,因為要上第三個自習,我們就沒找了。我忽然想起我的同事,晚飯時,她在掛針,沒有吃成飯,現在也不知餓成什麽樣了。

  

  等我急匆匆地跑進同事的宿舍,叫了好幾聲,同事都沒答應。是睡著了還是餓暈了?我拉開燈,湊近一看,我的魂都飛了——同事躺在床上,除了肚子上蓋著一角毯子,其他地方全露著,而且,我一眼就看出,她是一絲不掛地躺在床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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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的結果,我不想多說。我的同事被強奸了,被那個男生強奸了——這是我的同事說的。而,那位男生的家長卻說——他們的兒子才16歲,還是未成年人,而且,兒子在家一直很聽話很靦腆,連親嘴的電視都沒讓他看過,怎麽會做那種事?另外,早就有道德敗壞的老師將幼稚的學生騙進宿舍猥褻、誘奸,如果他們的兒子真的與英語老師幹了那種事,那一定是老師誘奸了他的兒子。

  

  後來,有人來調查,要我的同事拿出被強奸的證據——可惜,我的同事拿出的“證據”不能證明自己曾被強奸,甚至連“那個事”都不能證明——因為沒有精液!難道犯一定要愚蠢地留下作為罪證的精液麽?難道要證明被強奸一定要拿出惡人的精液麽?道理好象誰都懂,可是,調查的人卻說——嫌疑人是一個學生!一個中學生!一個剛滿16歲的中學生!他有那麽大的膽量去強奸自己的老師麽?他能鎮定自若地套上“安全套”了再去強奸麽?他能強奸完畢後又心安理得地去上第三個晚自習麽?

  

  那麽,那位男生第二個晚自習究竟幹什麽去了?去哪兒了?答案是——抽煙去了,在學校植物園裏的一棵玉蘭樹下抽煙去了。調查的人去植物園,玉蘭樹下果然一堆煙頭。去商店,店主說那天晚上第一個自習剛下時,這個男生的確去買了一盒煙。所有的證據似乎都可以證明那位男生的無辜,而我那位可憐的同事床單上的斑斑血跡如何解釋?——是她“自慰”時不小心弄的吧?這個推測,竟然出自那位“無辜”而“靦腆”的男生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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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後來,男生的家長還要上告,理由是——英語老師敗壞了他們兒子良好的聲譽,損傷了他們寶貝稚嫩的心靈。而且,我這個班主任也罪責難逃、一起被上告——因為上自習時學生不在教室,我卻沒有積極尋找,以至釀成大禍。

  

  最後的結果,我的同事回了老家,有消息說她回去不久就鬱鬱而終,而我這個班主任,則被全市通報批評,慶幸的是沒有在教師大會上公開檢討。

  

  我不想再列舉什麽事實,我隻想讓諸位明白一句話——學生任何的“不良、不端、不軌”言行,都是老師的罪責。因為學生到學校就是“學好”,倘若“學不好”,甚至“學壞”,那不是你們老師的罪責麽?那麽,你們老師沒本事讓學生“學好”,你們就是“無能”,你們就是“不敬業”,你們就是“玩忽職守”!如果,你們的學生“學壞”,你們就應該被罵、被打、被強奸!而且,強奸你們時,不準叫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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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嗚呼!我說不出話,希望以此文來祭奠同事那悲哀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