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脫褲伴娘”衣服被扒光隱私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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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陋習,我成了“脫褲伴娘”   我想我一輩子也忘不了那夢魘般的經曆,在今天,竟然還有打著“風俗”名義進行的暴力。   我出生在豫南一個知識分子家庭,2004 年大學畢業後,隨同窗男友黃黎明一起回到了 他的家鄉河南省濟源市。黃黎明是一名公務員,我則在當地的一家大酒店做服務員,不久被提拔為大堂經理。 2005 年 10 月 1 日,我倆結了婚,小日子過得和和美美。   2005 年 12 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我接到酒店女服務員董小芳電話,她說讓我當她婚禮的伴娘。其實幾天前我就知道她要結婚了,而且為找不到伴娘發愁,我當時就說可以當她伴娘了,但她卻猶豫著沒有答應。接到電話,我爽快地應承下來。我放下電話,就把這件事告訴了老公。黃黎明大吃一驚,“咱不當伴娘!快打電話辭了!”   聽了黃黎明的解釋,我才知道,在濟源市流行著一種婚禮上“畫王八,耍伴娘”的習俗:新人舉行婚禮時,男賓要“鬧洞房”,“戲耍” 新娘,強行在新娘的身上畫“王八”圖樣,以示吉祥。最近幾年 “畫王八”的對象改成了伴娘。不少伴娘即使遭受了侮辱、傷害,也囿於陳舊風俗的壓力而隻能忍氣吞聲。了解情況的當地年輕女孩都談伴娘色變。   黃黎明臉色凝重地說:“我們結婚時沒‘耍伴娘’,那是因為我特意安排了幾個朋友暗中加強了保護。”   我沒想到做伴娘還有這樣醜陋的過程。但我在下屬麵前向來說一不二,如果推辭,豈不是讓下屬笑話自己嗎?於是,我說服了黃黎明,他無奈地答應了,但他提出了兩點要求,一是必須由他陪同參加婚禮,以便到時隨身“護駕”,二是要求我與董小芳提前約定,要安排專人時刻保護,防患於未然。   我覺得老公考慮得細致周到,便打電話給董小芳說明了意思,董小芳也是一口應允。   12 月 19 日婚禮當天,黃黎明卻因上麵有領導來檢查工作,脫不開身,不能陪伴我了。而董小芳交代丈夫安排的兩個“保鏢”,也因婚禮那天客人多,人手忙不過來臨時派上別的用場。當婚禮進行到新郎、新娘拜天地時,我就開始惶恐不安了,有幾個青年突然嬉笑著圍了上來,在眾目睽睽之下,肆無忌憚地開始動手動腳。我又氣又惱,但礙於婚禮正在進行不好發作。於是,我趁人們都在拿新郎新娘取樂時,迅速擠出人群,躲進了新房旁邊的另一間房裏,把門掩上後,懸著的心才落了地。   因為太累了,沒有多久,我就打起了瞌睡。在朦朧中,我突然覺得緊閉的房門被打開了,接著悄悄進來了幾個人站在了我側身休息的床前。我連忙睜開眼睛,一看還是那幾個青年賓客,連忙驚恐地大聲嗬斥:“你們想幹什麽!我可是新娘的領導!”說著,便站起身來準備離去。可他們根本不容我離開,一個青年嬉笑著伸手把我推倒在床上,流裏流氣地說:“今天這裏沒有領導,隻有伴娘!”說著,他們一起撲上前,不顧我的拚命掙紮和苦苦哀求,硬是把我按在床頭,用被子捂住了我的頭……   我憤怒地咒罵著,用盡了腦子裏僅有的惡毒詞語,卻絲毫不能影響他們的動作。屋子外麵,一陣陣歡聲笑語傳來,讓我覺得自己的聲音是那麽的渺小。 很快,我的上衣被一層層脫去了,赤裸的上身任一支支冰涼的畫筆和那幾雙肮髒的手,在我的胸前、背後和乳房上肆無忌憚地亂塗亂畫亂摸。10多分鍾後,一個淫邪的聲音響起:“上身畫滿了,咱們往下畫吧!”我一激靈,頓時驚恐地尖叫起來,“別這樣啊,你們這樣叫我以後怎麽見人啊!”但我是那麽的無力,隻兩分鍾時間,我就赤身裸體暴露在了眾目睽睽之下,冰涼的畫筆又在我的肚子和隱私部位亂塗起來……我感覺身在地獄,有生以來第一次感到了自己的無助。末了,我感覺有人在我的小腹上寫了一行字,( 後來才知道是“XX 到此一遊!”幾個字。)我渾身痙攣,在發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聲後,突然腦子一片空白……   絕地反擊,叫板陳風陋習   再次睜開眼睛,我已經躺在自己家裏的床上。黃黎明正坐在床前悶著頭抽煙。無來由地,我立即抓起床頭櫃上的電話撥打了110。黃黎明見狀一把奪過了電話: “你是不是嫌知道的人少啊!這類情況在這裏很普遍,警察來了又能怎麽樣呢?”屈辱的淚水溢滿了我的眼眶。“這是當地傳統的風俗。”黃黎明一邊解釋,一邊安慰我:“算了,咱就隻當吃了個啞巴虧,以後吸取教訓就是了!”聽完這話,我撲到他懷裏痛哭起來。   我在家裏休息了兩天,等情緒稍有好轉,就去大酒店上班。但我的生活卻不再平靜了,從一出門,我就碰到了鄰居異樣的眼光。盡管內心萬分痛苦,但我還是強迫自己不去在意這些。也許,過段時間人們就會忘記這一切了。   然而,一切都沒有按我預想的去發展。一天,我正在大堂裏值班時,來了七八個人,我幫他們安排好包間後,正準備離開,兩個青年突然叫住了我:“怎麽這麽快就把我們給忘了?我們可是記得你呢!你肚臍上的王八還是我親手畫的哩!”說完,那兩個青年和在場的人頓時開懷大笑起來。   我感到一陣天旋地轉,哭著跑回了家。從此,我再也不敢出現在公眾場合,工作也沒辦法做了。單獨在屋子裏時,我會挨個檢查門窗關緊沒有;家裏誰不小心咳嗽一聲,我都會嚇得打冷顫。我精神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甚至想用死來解脫。   我知道黃黎明也很痛苦,他麵臨的壓力並不比我的小,看著他日益憔悴的麵龐,我的心更痛了。但當我再次提出要到派出所告那幾個青年男賓的時候,他卻說什麽也不同意,說 :“我知道你心裏很憋屈,但咱還是忍了吧!有時風俗雖然醜陋不堪,改變起來卻極其困難。再說傳出去丟人的是咱們自己啊!”   2006年1月底的一天,黃黎明下班回來,臉色很難看,在我的追問下,他說出了實情。原來早上他站在街角處等出租車時,幾個路過的青年怪裏怪氣地看著他,其中一人上前貼著他的耳朵小聲說:“你女人那地方,我也曾經‘到此一遊’,還留下了墨寶呢!” 說完,哈哈大笑起來。   黃黎明一下子氣血上湧,憤怒地出手就是一拳。對方捂著嘴巴跳起來大叫:“誰都知道做伴娘要被畫王八,可你還讓老婆去,你算個什麽男人!”壓抑在黃黎明胸中多日的怨氣,在這一刻突然爆發了,他不顧一切地揮拳又衝了上去,和對方廝打在一起。   黃黎明在這一刻,仿佛突然明白了我為什麽執意要告他們了,就因為所謂的風俗,明明他們侮辱了別人,反倒有理了,被侮辱的反倒抬不起頭了!想到這裏,他對自己說:“這惡俗真得改改了!如果不改,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會為此抬不起頭呢!”   第二天上午,黃黎明拉著我的手走出了家門,昂首挺胸走進了濟源市公安局濟水派出所的大門。   婦聯撐腰,風雨過後是彩虹   我告婚禮男賓的消息很快不脛而走,在濟源市傳得沸沸揚揚。董小芳夫婦很快就找上門了,他倆懇求道:“那天去的都是家裏的親戚朋友,他們已經認識到錯了,你們嚇嚇他們就算了,別把事情鬧大,好嗎?”說著,董小芳拿出了一遝現金放在桌子上,試探著問:“這點心意你們收下,這事就算了吧!”我把錢推回去,說: “如果我這次不作聲,以後會有更多的人受害!你也是女人,你應該理解。”董小芳見說不通,立即變了臉色起身告辭:“咱們這裏有這樣的風俗,答應做伴娘就是自願接受這風俗!現在非要撕破臉麵不可?那好,你愛告就去告吧!”我頓時氣得說不出話來。   接下來,各種各樣身份的親朋或單位同事也接踵而至,紛紛勸說我:“濟源市就巴掌大一個地方,都是鄉裏鄉親的,低頭不見抬頭見,還是算了吧!案子真要鬧大了,再經媒體一報道,最後吃虧丟人的還不是你們呀!”“風俗終歸是風俗,就是上了法庭又能怎樣?別自找沒趣了!”……那幾天,壓力就像一張巨大而無形的網,緊緊地纏繞著我們。家裏的其他人也頂不住了,紛紛勸說我們算了。   麵對壓力和種種勸解,我也困惑了:“難道我真的錯了嗎?我到底錯在什麽地方了?”我動搖了。那天,黃黎明剛下班進門,我就拉住他說:“咱們別折騰了,我隻想趕緊忘掉這件事……”黃黎明這時卻無比地堅定,他說:“要趕走陰影,最好的辦法是站在陽光下!”   2006年2月12日,黃黎明意外地收到了市婦聯轉來的兩封信。這兩封信是兩個和我有著同樣痛苦經曆的“伴娘”寫給市婦聯的!兩人都表達了對我的敬意,其中一人寫道:“我選擇了忍氣吞聲,但同時也選擇了屈辱和無奈,真希望更多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來,大聲對陋習說‘不’,讓伴娘的悲劇不再重演……”   在這兩封信後麵,還附有市婦聯負責人的一封信,信中說“創文明,樹新風,是我國一直弘揚的主旋律,任何人都不能打著陳風陋習的旗號倒行逆施,趁機恣意侮辱、傷害婦女。我們婦聯,作為婦女兒童的娘家人,有責任也有義務站出來支持你們!我們會督促公安機關嚴懲這起侮辱婦女事件的當事人!必要時,我們將和你們一道,並肩努力,用法律武器,為濟源市所有受害的‘伴娘’維權,齊心協力把陳風陋習徹底鏟除!”   有著丈夫的支持,有了婦聯的支持,我覺得眼前一片明晃晃的,是啊,要趕走陰影,最好的辦法是站在陽光下!   後記   2006年2月19日,濟水派出所正式立案。隨後,在所長黨明東的帶領下,民警開始了緊鼓密鑼的調查取證。幾天後,那幾個肇事的男賓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6年2月25日,這起案件的主要指使和參與者劉某因涉嫌“強製猥褻婦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6 年 4 月 20 日,劉某正式被濟源市檢察院批捕。   截至記者發稿時,這起離奇的案件已經進入公訴階段。李豔在這場陳風陋習的較量中,已經贏得了決定性的勝利。 她用不屈的意誌,為陳風陋習下的自己和所有伴娘找回了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