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編劇否認潘長江小品剽竊 稱是導演的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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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潘長江小品《將愛情進行到底》被指涉嫌剽竊微型小說《網情》,小品作者昨天回應稱沒看過刊登《網情》的報紙,戲劇結構相似很正常,並稱小品是春晚導演金越的創意。“連這點情節都編不出來,就別出來混了”。

北京娛樂信報 潘長江春晚小品《將愛情進行到底》剛剛受到網友質疑“題材落後”,這個作品又被指剽竊微型小說《網情》。昨天,這個小品的作者、央視春晚的老“寫手”朱積敏回應說,此前他從來沒有看見過這份報紙,並稱戲劇結構相似是很正常的事情。

據四川一家媒體報道,河南濮陽市中原油田職工何伯陽曾經於1999年4月23日在該報發表一篇名為《網情》的小小說,該文隨後又在當年8月15日被江西的《微型小說選刊》雜誌轉載。在看完了今年春晚之後,何伯陽覺得潘長江和金玉婷表演的小品《將愛情進行到底》跟自己的這篇小小說故事結構過於相似,框架幾乎一模一樣,不排除創意有被小品編劇剽竊的可能性。為了證明自己當年的作品,他還用數碼相機拍下了當年發表文章的版樣。

記者把兩個作品比較了一下,小品中使用的名字是“楊過”和“小龍女”,小小說中是“郭靖”和“蓉兒”;小品中是一對離婚夫妻,而小說中是“婚外網戀”;小品是在約會之後,發現了原來是對方,而小小說卻沒有赴約,但在家門口發現了對方手中的接頭暗號——一本武俠小說。

對於所謂“剽竊”的說法,昨天潘長江的經紀人表示,這個小品是潘長江的轉型之作,春晚小品不可能剽竊人家的創意。同時,潘長江隻是小品的表演者不是作者,而春晚作品的版權都歸央視, 究竟是否剽竊與潘長江沒有關係。而做客新浪聊天的潘長江說:“這個談不上誰抄襲誰,中國網絡時代是起步很晚的,我前七八年就演過網絡愛情的東西,包括很多演藝界的朋友也演過網絡愛情的東西,如果說抄襲的話,那是他抄襲我們的,首先這個版權是中央電視台。”

隨後,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小品的作者、已經參加了8屆春晚的語言類節目的老寫手朱積敏先生。朱先生說:“事實上,這件事情我們在彩排的時候,就有人向我說起了。這個小品寫作於2000年,因為種種原因沒有上當年的春晚,直到今年終於可以與觀眾見麵。說實在的,這個小品還是當年金越提出的創意呢。”對於剽竊,朱先生回答:“首先我聲明我從來沒有看見過這份報紙,我也從來不齒於這些事,一個編故事的人連這點情節都編不出來,就別出來混了。此外,學過戲劇的人都知道,戲劇結構相似是很正常的事情,你要說剽竊,是不是該有人告《夜宴》抄襲《哈姆雷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