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解約七宗“最” 娛樂圈無常有合必有分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最以柔克剛的解約——黃聖依和星輝解約

  2005年8月黃聖依因不滿經紀公司———星輝公司霸王作風的欺詐行為,欲解約不果,雙方對簿公堂,互相告上法庭。

  經過長達近兩年的庭審,本來2007年1月10日香港中級法庭正要宣布黃聖依勝訴解約有效,星輝公司突然提出對方證據是上海法院代為取證的質疑,要求香港法庭親自取證,自此讓官司又起新波折,壓後重審。

  官司的輸贏的關鍵,就是對黃聖依起訴的事件的認證———“星輝公司為黃聖依接拍南京浪淘沙影業公司的電視劇《功夫狀元》時,浪淘沙方麵同星輝公司簽訂的演員薪酬合同為76.9萬元,但星輝脅迫黃聖依隻以6萬元的價格接拍該戲,價格相差近12倍,星輝公司這種行為已經屬於欺詐藝人。”

  這件事情確證之後,黃聖依很顯然就是受害者,應該就能順利解約。在整個官司過程中,黃聖依對外的言論基本上隻對星輝公司,而不提周星馳,以眼淚和委屈做武器,有效化解了外界對她所謂忘恩負義、過河拆橋的攻擊。



  最明智的解約——章子怡和章子男解約

  作為要向國際電影市場發展的章子怡來說,缺乏經紀經營專業知識和國際運作經驗的親哥哥章子男,無疑已經成為一個障礙。

  所以雙方解約讓章子怡另找更有能力更國際化的經紀人,確實是一個非常明智的選擇。

  幸虧是自家人,好說話。章子怡有更好的發展,當哥哥的也一定會有好處的。目前發展的結果證明這個解約應該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最昂貴的解約——周筆暢和天娛解約

  當時超女比賽結束後,重視學業的周筆暢不願參加商演。但周這樣做,無疑是在斷天娛財路。為了控製和打壓筆筆,天娛曾阻止她參加跨年演出。緊接著,李宇春、張靚穎等人紛紛推出自己的單曲,唯獨周筆暢馬放南山。

  據說,天娛曾給周筆暢發過一條短信,問她是否願意代言一款手表,還說必須在3分鍾之內給公司答複,否則就把這個機會給李宇春。天娛這樣做隻有一個道理:“要讓周筆暢知道,聽話的孩子才有糖吃。”

  周筆暢和天娛公司最終解約,一是她對天娛的“霸王合約”不滿;二是她不聽從安排。但解約的代價是昂貴的,經濟上周筆暢賠付天娛500萬;名譽上背負無數對她所謂“忘恩負義”的攻擊。至今未聽聞到周筆暢對天娛公司或者湖南衛視有任何抱怨。



  最聲勢浩大的解約——06超女集體和天娛解約

  由於解約雙方低調處理,所以具體的人數無法統計,其中包括朱雅瓊等大半的06超女,杭州20強選手,還有長沙、成都、沈陽、廣州等賽區的超女選手也紛紛和天娛私下商議和平解約。

  目前保守的估計,2006年超女5大賽區前20強100人,恐怕會陸續解約超過半數以上。

  其實手中攥著那麽多超女合約的天娛公司,如果沒有辦法一一把她們都做起來,這未嚐不是一個巨大的負擔。與其死攥在手裏不撒手捏死這些女孩子,不如放手讓她們飛。

  有好的公司把她們捧紅了,而她們頭上依然頂著超女出身的名號,無疑也是為“超女”這塊牌子添磚加瓦做貢獻!



  最高調宣戰的解約——師洋和上騰娛樂解約

  師洋和上騰的解約,不僅預先有玩失蹤,有師洋個人手寫的解約書,而且有師洋高調的博客宣布,有記者采訪和媒體對應等等,聽說還有遞律師函。

  師洋的宣戰很有膽識,但是聽說現在師洋本人又開始服軟,想回到上騰,不知道這個解約最後會以什麽樣的結果收場?


  最起死回生的解約——鄭秀文和華星公司解約

  鄭秀文16歲時參加第七屆新秀歌唱大賽順利拿到第三名,隨後簽約華星,華星很快將她捧為“王牌新秀”。但幾年後在續簽的問題上,她與華星發生了分歧。華星決策層十分惱火,因此毫不留情地將她打入“冷宮”。

  事業上的不順,讓鄭秀文動不動就發脾氣,香港娛記們還給鄭秀文取了個難聽的綽號叫“臭四”。就在鄭秀文陷入事業發展的低穀時,簽約李進。

  第一次舉辦演唱會的鄭秀文聽從了李進的勸告努力減肥健身,脫胎換骨的新形象令觀眾眼前一亮,昔日的鄰家清純胖女孩,已經蛻變為一個成熟嫵媚的小女人。這一次演唱會的成功,奠定了鄭秀文在樂壇上“百變天後”的地位。


  最平和的解約——周迅和李小婉的解約

  一部《大明宮詞》,真正成就了一個周迅,也開啟了周迅和李小婉之間的經紀約。

  如果沒有李小婉的苦心經營和運作,恐怕沒有周迅一路坦蕩的星途和節節高升的人氣,圈中傳聞大家都知道周迅和李小婉兩人的關係一直都很好。

  所以當兩人5年的經紀約期滿之後,為了有更大的發展,周迅選擇了更大的經紀公司,但是李小婉始終都非常坦然地接受,並給了她祝福和鼓勵,所以兩人依然繼續保持著良好的友情關係。

  結案陳詞:藝人是人,不是賺錢機器

  其實,藝人和經紀公司,是相輔相成的依存關係。好的經紀人、經紀公司可以把藝人的星途迅速打開並無限拓展,而好的藝人也可以把經紀公司的事業節節推高,在業界裏建立起自己的聲望和地位,吸引更多高品質的藝人加盟。

  然而,這一切都需要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相互關心的基礎上。有人情味的經紀人、經紀公司會把藝人當作親人、朋友一樣看待,而不僅僅是當一棵搖錢樹。搖錢樹搖廢了,大不了他們再換幾棵繼續搖,但是親人、朋友要是損失了,那樣的傷痛很難彌補。想王菲和她的經紀人多年良好的合作關係,何止是僅靠撥打算盤的利益關係可以維持的?沒有深厚的友誼和聰慧的運作,以及王菲本人的天分和勤奮,哪裏有這位華語歌壇上始終如日中天的歌壇天後呢?

  如果經紀人和經紀公司按照藝人每個階段的真實價值真誠地善待藝人,相信絕大多數的藝人都明白,離開了善待自己的東家,要再找更好的東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雖然目前國內演藝經紀市場還在萌芽階段,具備超強的專業運作經驗和濃厚的人情味的好演藝經紀人和演藝經紀公司很難求,但是隨著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規則越來越明確,相信內地必然會出現高水準的經紀公司,而藝人的權利也會得到更好的規範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