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聖依勝訴 香港法院判星輝公司欺詐(圖)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黃聖依與周星馳公司星輝的違約官司糾纏了近一年半,記者昨晚突然從香港方麵獲悉,香港法院駁回星輝公司對黃聖依“違約”的訴訟,判星輝公司欺詐藝人,並認定黃聖依解約有效。



“離開周星馳,我一樣踢少林足球”(設計對白)

由於在《功夫》中被周星馳一手提拔,黃聖依一夜走紅。然而2005年8月黃聖依因不滿星輝公司逼迫接戲,單方麵宣布同星輝公司解約,同年10月星輝公司以“違反合約”為名將其告上法庭。雙方因此開始長達一年半的拉鋸戰。昨天記者獲悉,該案經過多次審理後,定於今日上午宣判,昨天16時左右,正式判決已經出爐。 據香港方麵知情者透露,影響此次判決的要害處在於,星輝公司為黃聖依接拍南京浪淘沙影業公司的電視劇《功夫狀元》時,浪淘沙方麵同星輝公司簽訂的演員薪酬合同為76.9萬元,但星輝脅迫黃聖依隻以6萬元的價格接拍該戲。價格相差近12倍。香港法院有關人員親赴南京浪淘沙公司取證。證據表明,星輝公司這種行為已經屬於欺詐藝人,違反藝人代理經紀約的根本原則問題。因此判星輝敗訴。

昨天,記者先聯係到黃聖依方麵,黃聖依本人並沒有接聽電話,其助手表示,下午已經聽說官司勝訴的事,其實黃聖依一直對勝訴是有信心的。 另外,記者還連線周星馳經紀人田啟文,他表示:“一切都是律師處理的,我們對此毫不知情。”當記者追問是否知道判決書已經出來,星輝公司敗訴,田先生表示,一切聽明天宣判好了。至於上訴,田啟文表示:“前段時間一直在外,剛剛回到香港,還沒有見到周星馳,要看他的態度和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