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肢解女大學生被判死刑 遺囑稱骨灰不進祖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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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聘家教肢解女大學生 伏法前囑咐:骨灰不要埋進祖墳,怕玷汙家人的清白 本報記者彭信瓊報道 以請家教為名殺人碎屍的邵豐,昨天被市一中院執行死刑。伏法前,他囑咐女兒:“死後我的骨灰不要埋進祖墳,怕玷汙家人的清白。” 52歲的邵豐在北京從事安利產品傳銷。2005年7月28日9時許,邵豐以聘請家教為名,將在北京某大學上學的年僅23歲的小麗(化名)騙至北京市西城區自己的家中。邵豐提出與小麗交朋友被拒絕後,就將小麗掐死,並將小麗的屍體肢解,屍身及部分物品裝入一藍色旅行包內;將小麗的頭顱放入一黑色塑料袋內,並於當日將屍身拋棄於十三陵鎮北京國際高爾夫俱樂部4號門外南側土溝內,將頭顱拋棄於懷柔區高各莊村村北荒地內。 據小麗的一位同學證實,小麗在“北京手遞手”上公布做家教的信息後接到電話。小麗說請家教的人有要求,家教要長頭發、長得漂亮、要穿白裙子。就這樣,小麗在2005年7月28日6時離開學校去做家教便被邵豐殘忍殺害。 在此前法院安排的親情會見時,邵豐見到了自己的女兒,他囑咐女兒說,死後他的骨灰不要埋進祖墳,他沒顏麵去見自己的親人,怕玷汙了家人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