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老公傍上富婆不知羞恥 還要我一起吃軟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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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要我跟他一起吃軟飯   ■采寫:記者畢雲   ■講述:秋英(化名)   ■性別:女   ■年齡:38歲   ■學曆:高中   ■職業:國企下崗職工   ■時間:9月5日12:00   ■地點:本報一樓大廳   秋英有很強的戒備心理,她不放心地反複問我:“除了寫稿以外,你不會把我的事告訴別人吧?”   看得出來,她心理壓力很大,不像一般的女性講述者,到這裏來後總是想一吐為快。   後來,我才明白她為什麽會這樣。因為,她老公做的事,很讓她感到羞恥不安。   三天內後院起了火   我的家在湖北Y縣,工廠破產後,我一直沒找到固定的工作,有關係好的同事在杭州打工,我也想去那邊看看。可老公水正(化名)死活不讓我走。今年7月上旬,我終於偷偷溜出去了。   到了杭州,我幫別人賣小商品,早上9點出攤,晚上9點收攤,整整12個小時站著,又是在室外,毒日頭曬著,一天下來,人都要烤熟了。   去杭州沒幾天,水正天天催我回去,有時還在電話裏哭。我嫌他沒誌氣,不敢出來闖。這次,我鐵了心要把他逼出來。他姐姐、姐夫在上海做小生意,離杭州很近,我就讓他姐姐把他騙到上海來,跟著他們找點事做,這樣我們夫妻也近些。   不知道水正的姐姐、姐夫使了什麽招數,我出來沒多久,水正也去了上海。水正是個多情種,到了上海,還是每天給我打電話,總是哭著說“想你呀,老婆”。我雖然笑他沒男人樣,但有老公這樣惦記著,打工多辛苦心裏也是甜的。   8月初,有一整天都沒接到他的電話,我有點奇怪,打他的手機,竟然關機了。我打電話問他姐姐是怎麽回事,他姐姐著急地說:“你老公就要被別的女人搶走了。”   原來,水正去了深圳找那個叫麗彩(化名)的女人了。那個女人是富婆,也是我們Y縣人,在深圳做生意,水正以前對我提起過她。   整整三天,水正都關機,我給他發了100多條短信,都如石沉大海。   我萬萬沒想到,三天之內我的後院就起了火。   他投入了富婆的懷抱   我問秋英,水正跟那個女人是怎麽認識的。她沒有馬上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先講起了她和水正之間的恩愛。   我們的夫妻感情一直很好。19年前,水正認識我之後,發瘋般地追我。他長得英俊瀟灑,是那種很容易讓女人動心的類型,但那時我並不願意,我認為他不成熟,雖然比我大一歲,但卻像個小孩子。   他下跪求我,我還是不同意。最後,他在我麵前吞下了一整瓶甲硝唑,卡在喉嚨眼,眼睛血紅,鼓得像青蛙,我嚇得趕緊伸手從他喉嚨裏往外摳藥……我就這樣答應了他,1988年便嫁給了他,19年來,我們又有了兒子,如今兒子已經16歲了。   水正沒讓我失望,他既是好丈夫,又是好父親,把我和兒子當寶貝一樣嗬護著。任何時候我們一家三口過馬路,他都是一手牽兒子,一手牽我。   水正的老家不是Y縣,而是鄰近的G市,跟我結婚後,他不得不辭了在G市的工作,隨我來到Y縣,從此便沒有固定的工作。他是個很要麵子的男人,不屑於打零工,買了部二手車教人學駕駛,他也沒個定心,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收入也不穩定。   前兩年我下崗後,生活開始艱難起來。我要出去打工,他一是心疼我,二是怕丟麵子,堅決不肯。眼看著我買斷工齡的那點錢坐吃山空了,我著急,他也著急,兩人心情都很鬱悶,他漸漸迷上了麻將,人也沒以前溫柔、體貼了。   今年7月初的那天,趁水正出去給兒子買早點,我偷偷溜了出來,去了杭州。   秋英不好意思地說,走的時候,我穿的是雙拖鞋,因為沒錢,我連涼鞋都舍不得買一雙。   沒想到,我這一去,從此就把老公拱手送給了別的女人。   那個叫麗彩的女人是通過水正的招生廣告認識他的,她打電話來說想學駕駛,但後來並沒來學,他們隻是偶爾電話聊聊天,並沒見過麵。以前水正跟我提過她,說她家在Y縣,老公和孩子都在家裏,她獨自在深圳闖蕩,是個富婆,但那女人是做什麽職業的,他從來沒跟我提起過。   他要用富婆的錢養我   8月6日那天夜晚,收了班後,我心急如焚地從杭州趕往上海。水正的姐姐抱著我痛哭了幾個小時,我一夜沒睡,等著水正回來。   8月7日清晨,水正終於回到了他姐姐家,但卻是帶著麗彩一起來的。一切都太快了,像演戲一樣,瞬間便換了幕。可這卻不是演戲,而是我的真實生活。我無法接受,痛哭著要回家。水正的姐姐去火車站送我,一路上,我越想越傷心,我痛苦得都不想活了。在半路上,看見一個水塘,我一頭紮了進去……   我被人救起來了,水正的姐姐、姐夫把我帶到賓館,讓水正來給我賠不是。   水正來了,我們又像以前一樣纏綿……可是,溫存一番之後,他還是要回到那個女人身邊去。他流著淚對我說:“我也沒辦法,現實太殘酷了,我又吃不了苦,這日子怎麽過呢?”他說,這次他一去深圳,那個女人便給了他5000元錢,讓他去買點衣服;他還帶著羨慕的語氣說,那個女人每月開支都是好幾萬,用的全是進口化妝品,一雙鞋都是上千元,一件衣服大幾千、上萬元。   我阻止不了他,隻能在半夜眼睜睜地看著他帶著我的體溫回到那個女人身邊去。走的時候,他還依依不舍地對我說:“我隻是想要那個女人的錢,我愛的還是你,別打工了,回家好好等著我,我還會來找你的。”   第二天,我坐火車回來了。在火車上,我忍不住給麗彩打了電話,我說,水正以後就交給你了,他有胃病,你要好好照顧他。她竟然好言好語地答應了。一對情敵像交接班一樣。可是,我的心卻在流血。   回家後,我閉門不出,也不敢去G市水正的妹妹家看我兒子。我把手機號也換了,打算從此將水正從我的生活中徹底剔除出去。   我不解地問秋英,你們還沒辦離婚手續,怎麽能就這樣說斷就斷了呢?她沉默了好久,才不好意思地說,我們其實沒拿過結婚證,當初隻是舉行了結婚儀式。聽說現在不承認事實婚姻了。那天在上海,我罵老公不要臉,吃軟飯,他說我們這種情況其實不算夫妻,在法律上他是單身,他想怎麽樣就怎麽樣。   我說,你們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屬於非法同居關係,要分手,還是得先解除同居關係,並不是像水正說的那樣,他想怎麽樣就怎麽樣。秋英聽了半信半疑。   8月30日,水正突然回家來找我。他像換了個人似的,滿麵春風,開著一輛嶄新的車,穿一身名牌。我本來不想開門,但他死磨硬纏,最後我還是放他進了屋。他很瀟灑地說現在有錢了,去外麵吃好的,我不肯,他就陪著我一起吃稀飯。吃著吃著,我們倆抱頭痛哭。這次,他又是一邊哭一邊說“現實太殘酷,沒辦法”。   他說,他和麗彩已在G市安了家,兒子跟他們在過,但孩子似乎變了很多,沒以前愛說話了。他還說,他跟麗彩回來過一次,看望他父母,在他父母家,那個女人看見我們的婚紗照掛在牆上,吃醋了,把相框摔破了,還把照片扯出來撕碎了……   我問水正,你跟那個有錢女人過就是了,為什麽回來找我?他還是那句話:“我不愛那個女人,我愛的還是你,我跟她隻是為了她的錢。現實太殘酷了,沒辦法。”   那天晚上,我們又溫存了一番,一切似乎回到了從前。可是,半夜一談到兒子,他突然不放心起來,堅決要連夜趕回去。臨走前,他硬要塞給我500元錢,還說讓我別打工,他每月會給我生活費。我堅決不肯要他的錢。我覺得他的錢好髒。   不知道怎麽回事,我雖然很傷心,卻一點也不恨他。我現在隻擔心那個女人對我兒子不好,對他不好。   記者手記   吃自己的飯   老婆對老公說,你如果想在外麵找女人,最好是傍個富婆,再拿富婆的錢養我,我也好跟著你享享福。偶爾可以聽到生活中這樣的戲謔之言。沒想到秋英的經曆讓我看到了玩笑的現實版。   按說,無論是男是女,都不該吃別人的軟飯。自立,才有個人的尊嚴。如果是以自己性方麵的優越來換取物質上的利益,更是不光彩的事。   水正不僅自己吃富婆的軟飯,還想用富婆的錢養老婆,讓老婆跟他一起吃,可是,秋英的尊嚴不允許她這樣。於是便有了傷心,便有了屈辱。   水正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現實太殘酷了,沒辦法”。真的是沒辦法嗎?大家麵對的都是差不多的現實,下崗後,別人有辦法,你為什麽就沒辦法呢?老婆可以出去打工,你為什麽就不能?說穿了還是人生觀不一樣。   不是同路人,終究走不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