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我離開被富婆包養男友 25萬換來再次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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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萬元換來的結局   口述 琳達 25歲 樂手   人群中的琳達是很搶眼的,一雙美麗的眼睛,顯得聰慧可人,修長的身材,浪漫的卷發,怎麽看都是那種“不事生產”就可以衣食無憂的女孩子。琳達卻說:“從上大學開始,我就靠彈琴掙錢,這一次損失錢財的是我,說出來怎麽就是沒人信呢?”   關鍵句   1、我感覺他總在不斷地換工作。 現在看起來,他是個沒有長性和本事的人。   2、他的眼睛一直盯著我看,看得我不由得心動了一下。   離開花樣美男   我從四歲就開始學琴了。我的生活是很單調的,每天就是上學、練琴、上課。晚上睡覺的時候夢境裏出現的常常是五線譜。不過,藝術這東西光靠勤奮也是沒有用的吧,到現在這個年紀我還是籍籍無名,這一輩子估計要成為音樂家也不那麽可能了。可是從小辛苦的練習,讓我可以靠彈琴謀生,這已經是命運對我不錯的饋贈了。   我爸爸去世得早,靠媽媽一個人把我養大。媽媽是個不苟言笑的人,也不喜歡打扮。我身材長到成人的時候,開始穿媽媽的舊衣服了。少女時代的我,不知道自己的長相在人群中是美還是醜。第一次體會到容貌能帶來機會,是在勤工儉學的時候。借了老師的演出服去一家高級賓館麵試,在二十幾個對手中,我的彈奏技術大概也就中等,但惟一的機會卻成了我的。有個熟悉的女孩子憤憤地說我———還不就是靠一張臉?!   可是,我卻沒有靠這張臉去做更多的事情,彈琴的工作已經給我不錯的收入,補貼學費和生活開銷綽綽有餘。到外麵拋頭露麵工作之後,也有社會上的男人來找我約會,我都拒絕了。那時,我有一個心愛的男朋友,心裏裝不下別人。愛情於我,始終是單純的東西,我不想讓它沾染雜質。   這個男孩子,算得上我的初戀。他叫瑞,比我高一個頭,是高中時候的校友。瑞沒能考上大學,我升學之後,他已經開始工作了,他家裏的經濟條件不錯,所以我感覺他總在不斷地換工作。現在看來,他也是個沒有長性和本事的人。在賓館做服務生,嫌丟人不做了;後來家裏花錢讓他去學駕駛,駕照拿到了又不願意去做司機,覺得沒發展;跟朋友一起開過服裝店,可是進貨看店的辛苦又讓他覺得瑣碎。跟他戀愛的三年,他總在說:“我是要幹大事情的人,人生這麽短,怎麽能在瑣事上浪費時間呢?”   說起來一無是處的他,長得卻是讓人賞心悅目,我對他是一見鍾情。每次隻要看見他,我就覺得幸福,根本不計較他有沒有未來,能不能照顧我。他也真的很會玩,這一輩子能讓我那麽開心的人,還真的隻有他。   我喜歡靠在他的胸口,喜歡和他牽著手走在路上,喜歡他騎著自行車帶我兜風。   他對我沒有不好,我們一起照的照片現在看起來,還是很般配的樣子。但是,我不得不離開他,因為他欺騙別的女人。那是一個家裏開著飯店的女人,比我們都大。她喜歡他,資助他做生意,給他買昂貴的禮物,甚至還給了錢。他也沒有瞞我,隻說他愛的人隻有我。   可是我受不了,他看起來像個孩子。但是我知道他做的事情絕不是適合孩子觀看的那種,我讓他離開她,好好去找一份工作。而他卻滿不在乎地說:“你就當這是我的工作好了,這樣你不是更加不用擔心了嗎?”   分手前後用了一年的時間,一直到我畢業,我徹底切斷了和他的聯係,我們的“糾纏”才算結束。   就是愛他的踏實   沒有父親的我,不是一個很浪漫的人,我渴望的是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一個有安全感的男人。經曆過那樣的初戀之後,我更加堅信這一點。還有就是———男人,不能看外表,要看他的心。   畢業之後,我找了一份辦公室的工作,沒有後台沒有背景沒有人脈,我能做的不過是公司前台的接待罷了。不過我喜歡簡單的工作,工資不高,我有晚上做樂手的兼職,彈琴漸漸從母親逼著練習而成的特長,變成了我的愛好和消遣。周末的時候我還帶了幾個小學生,收入頗為穩定,看著那些孩子像我小時候一樣跟母親“鬥爭”,我常常會忍不住微笑。   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他,叫他磊吧。磊個子不高,一副精幹的樣子,顯得很實在。如果跟瑞站在一起,他一定會是黝黑、厚重的,我沒有怎麽在意他,是因為他的普通。   可是在那個學生的家裏,作為客人的他卻認出了我。他說我們以前見過,在我第一次去賓館麵試的時候,他是負責麵試的其中一個,他清楚地說出了當時我穿的衣服和我演奏的曲目。麵試後不久,他就調離了,聽說朋友的孩子請的老師跟我同姓,年齡也差不多,他是特地來看看是不是我。   說實話,我對他真的一點印象也沒有。他那麽說,我也就客套了幾句離開了。那以後,我去那家教孩子彈琴的時候,他總在。孩子家長跟我說,他很踏實,工作上一直兢兢業業,還利用業餘時間拿到了MBA的證書,而且為人很正派。   有一天,他請我們去他家吃飯。那是他自己租住的一室一廳,收拾得很幹淨,一桌子菜也做得有模有樣。吃飯的時候,他朋友問他為什麽不買房子,他說:“買房子一定要等有了想結婚的女朋友之後,別人喜歡什麽地段和房型,還有裝修要怎麽樣的風格,兩個人一起商量比較好。”說這話的時候,他的眼睛一直盯著我看,看得我不由得心動了一下。   跟瑞分手以後,我結婚的願望變得強烈了。眼前的磊看來是個合適的結婚對象,他明顯是很喜歡我的,試試看也沒什麽不好吧。   這樣想著,我們的接觸多了起來,他很體貼,雖然沒有瑞那麽會玩,但是我其實也並不是一個很喜歡玩的人。跟他在一起,生活變得家常起來,他經常在周末的時候,去我們家幫忙,陪我媽去超市、看病或者是聊天。   我媽是首先投讚成票的,她以過來人的身份跟我說:“家裏要有一個踏實的男人比較好,磊雖然不那麽出色,但是很能幹,也很細心,到一定的年紀你就會知道,這些才是男人的魅力所在。”   我從小沒有爸爸,有了磊的陪伴之後,的確有一種溫暖的感覺。晚上彈琴回來,他會去接我,一日三餐他也會督促我,對我的飲食起居照顧得很細致,有一次一個場所欠我工資,也是由他去討回來的。因為他,我的心裏感到了踏實和溫暖。   他說房產證不能聯名   順順當當地戀愛,自然就到了談論結婚的階段。到他們家去的時候,他媽媽說:“琳達自小沒有了爸爸,小磊你以後要多體貼她,更要多孝順她的媽媽。”   你看,一切都是那麽好,由不得你不陶醉。   他帶我去看房子,我們一起挑中一套三房兩廳,他說一間主臥我們住,一間兒童房給未來的寶寶,一間客房留給媽媽,願意的時候隨時歡迎她來。   他常常來我們家吃晚飯,一來就主動幫忙,吃完飯會去洗碗,還知道陪我媽看看電視。媽媽對他很滿意,我也覺得這樣的生活沒有什麽壓力,雖然他跟另一些追求者相比,不算頂有錢,樣貌品位更是普通,但我們的婚事就這樣定了下來。   買房子的時候,他跟我說,很多錢都在股市裏,交首期還差十萬元,問我手邊有沒有,能不能先墊上。我一直比較節儉,手邊還是有一些積蓄的,但十萬元也幾乎就是我手邊全部的錢了。我跟媽媽商量,媽媽說既然是要結婚的,也不要那麽計較了,一起買房本來也是應該的。於是我通過銀行把十萬元劃給他。   他來我們家的時候,買了很多花和水果,一臉歉意。我媽勸他不要內疚,隻要以後日子能好好過就好。他賭咒發誓說:“一定一輩子珍惜琳達。”   很快,房子開始裝修了,他又來跟我商量,說裝修想上一定的檔次,不想虧待我,但是股市的行情波動很大,他的現金不多,問我能不能再拿一些出來。   我的手邊已經沒有什麽錢了,我跟媽媽商量。媽媽拿了十五萬給我,說是嫁妝,讓我自己看著用。我知道這是媽媽辛辛苦苦存了半輩子的錢,本來是不想用的,但是一次次建材公司跑下來,裝修的預算不斷增加,十五萬最終全部花在了裝修和電器上。   這期間媽媽催過我,盡快把結婚證辦下來,但是裝修真的是太辛苦了,我們一直拖著沒去辦。   新房子裝修好以後,在雙方家長都同意的前提下,我們住了進去,想挑一個好日子去辦證。可是,風波就在這時候出現了。   朋友到家裏來玩,問起我房子的名字寫的是誰,我真的不知道,不過整個買房子的過程中他並沒有跟我要過身份證,看來沒有寫上我的名字。   本來我是不在乎的,也就是隨口問他:“房產證拿來我看看吧。”   他卻緊張起來,支支吾吾的。我有點惱了,雖然房子總價不低,但我好歹也付了25萬元,況且作為未婚妻,難道我連看看房產證的資格也沒有嗎?   我執意要看,他隻能拿給我。上麵寫的是他和他媽媽的名字。   這我真的沒有想到,本來也就以為他隻寫了他一個人的名字而已,我問他為什麽要寫上媽媽的名字,他說:“沒關係的了,我們家就我一個孩子,寫上媽媽的名字也沒關係,也就是為了讓我媽高興而已。”   我說:“那好,你把我跟我媽的名字也寫上去,讓我們也高興高興。”   他很尷尬,找了些其他話題來搪塞我。我忽然對他那種圓滑的表現厭惡起來,離開新房子回了家。   他說他是受害者   我決定跟他分手,本來他吸引我就是因為他的踏實和那種安全感,可是我覺得在他的心裏根本就沒有對我的尊重。如果尊重我,辦房產證前他就可以跟我商量,如果他真心對我,即使我一分錢不出,他也可以把我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我自問,我對他是全心全意的,為了籌備結婚,我已經把所有的積蓄都交給了他;可他,卻對我有所保留。   可他說:“沒結婚不能聯名買房子,所以沒把你的名字寫上去。”   我媽媽也幫他說話,叫我不要計較那麽多。我說:“可以,我可以不計較,先把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寫上去,戶口調進去,再談結婚的事情。”   他說:“不是寫不寫名字的問題,是你到底愛不愛我的問題。“他說要我先跟他辦了結婚證,才能把名字寫上去。   我厭倦了這種討價還價,分手看來是我們最終的結局了。哪怕錢要不回來。   但是,什麽樣的男人,才是值得相守一生的那個呢?我真的越來越迷惑了。   (編注:本文人物均為化名,本版配圖與文章內容無關。未經授權,文章不得擅自刊用。)   ■有心快語   □男主持人瞻前顧後 偷偷摸摸的男人   有位女白領,經曆了各種類型的男人之後,自己買了套房子,自己裝修。那時,她沒有固定男友,更沒有可以談婚論嫁的對象。直到數年後,她終於找到一個合適的結婚對象。對方是個商人,可是女白領卻建議兩人就在自己那個家裏結婚。有人說,這樣太虧了,嫁了個商人,還跟他住在自己血汗錢買來的房子裏。女白領說,結婚麽,就要相互承擔,商人需要用現金周轉;再說,就算他沒多少錢,我們相愛,住在誰那兒不都一樣?   琳達的男友顯然比不上這位女白領的豁達。既然相愛,既然選擇終身相伴,房子產權的事情,不是不要考慮,但是盡可能看淡一些,尤其不能背著對方隻寫自己的名字,甚至自己家人的名字。這樣做,明擺著是防著你未來的另一半,另一半會答應嗎?   琳達可能遇到了一個把錢看得比你更重要的男人,而且沒有基本的尊重。事實上,哪怕是婚前進行財產公證,也不是不好商量,偷偷摸摸開房產證的男人,以後難保不會偷偷摸摸做別的讓你不能忍受的事。   □女主持人西街玫瑰 不喜歡太精明的男人   在家裏跟老公吵架的時候,會說:你看你,就是這麽糊裏糊塗的。可是實際上,我們還真的是喜歡糊塗一點的男人,尤其是對錢不那麽在意,一心把你當成另一半的那種。   而琳達遇到的,卻是一個把結婚當成一種合並的男人吧。我不知道他跟琳達要錢的時候,他是不是真的沒有足夠的錢了,以琳達的性格,直接跟她說:買房子我們兩個人一起出錢吧,我想琳達也不會有什麽異議的,何必這樣拐彎抹角。而房產證不結婚就不能聯名,也是很可笑的,兩個人要一起住一輩子的房子,該怎麽寫名字,也是應該開誠布公地討論一下的吧。何必這麽藏著掖著?   琳達現在想分手,沒什麽不好,不過付出去的錢不能就這麽算了,尤其是媽媽給你的嫁妝,是一份重要的心意。把裝修時候你付的那部分錢的發票搜集起來,銀行劃賬的憑證找出來,心平氣和地跟他談。他要是耍賴,找律師告他,沒什麽好多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