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被父親情婦猛砍131刀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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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都市報報道,一條不知來源的手機短信,敲中了致命的軟肋。當一方準備終止這段本不應該發生的戀情時,情婦舉起了手中的菜刀,朝著情人17歲的女兒,猛砍131刀,致其斃命。   這是今年3月23日,發生在永安市城區一間套房內的一段罪惡。   近日,三明市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正如永安市公安局有關民警坦言,法律自然會給行凶者應有的懲罰,但這起由婚外情而引發的命案,毀了一個花季少女,毀了兩個家庭的幸福,它留給人們反思的東西實在太多太多了……   17歲少女倒在血泊中   3月23日早晨,永安市某企業工人林某章下了夜班,他在單位洗了澡,然後上菜市場買魚買肉,準備中午回家給他心愛的女兒林婷(化名)一個驚喜。   林婷今年17歲,從永安某技校畢業後,曾在廈門、永春等地打工,今年2月中旬才回家。自林婷母親1999年因工傷死亡,把女兒當成掌上明珠的林某章一直沒有再娶。   當他走到自家301室門口準備掏鑰匙開門時,發現木質單扇門沒有鎖住。他心有疑慮地推門進去,喊叫了好幾聲女兒的名字,卻沒有聽到回音。他徑直走進女兒的臥室,發現女兒倒在血泊中。   據法醫鑒定,林婷全身被砍131刀,刀傷集中在頭部,中指指節被砍斷。   案情分析會上,刑警們形成了以下共識:一、林婷受害時穿著完好,其內褲沒有檢出男性排泄物,排除性侵害;二、現場物品沒有被翻動,家中財物沒有損失,死者放在床上的一部手機和53元現金完好無損,排除謀財;三、床上、床沿處留下殘缺不全的解放鞋血鞋印,並無其他鞋印,可以初步判定,凶手為一人;四、死者被砍131刀,但創口又不太深,這說明凶手和死者有深仇,從刀砍的力度看,凶手很有可能是女性。   殺人疑凶浮出水麵   經過民警一再追問,林某章突然大叫,“蔡某珍,蔡某珍也有鑰匙。”   蔡某珍今年42歲,小學文化,是沿海某市人,在該市一家水泥廠打工,她丈夫也是該企業工人。   除了和蔡某珍接觸,民警還找到了蔡某珍的丈夫王某,王很配合,一開口就說,“蔡某珍和林某章來往密切,還同居過,我勸過,但沒辦法。”   王說,“3月23日淩晨3時左右,我醒來發現她不在,以為她是去找林,她平時也有三更半夜跑去找林的經曆,反正想管也管不了,我也不當一回事,又上床睡了。”   蔡某珍具有重大嫌疑,隨後被警方控製。   致命的手機短信   3月25日淩晨3時,蔡某供認了她的作案經過:她和林交往兩年多,時常同吃、同住、同睡。今年2月20日,蔡回沿海老家。當天,林某章的女兒林婷,在蔡某回家前留給林某章使用的手機上,看到這樣的一條短信:“珍,你在哪裏,我好想你。”   林婷就對爸爸說:“多麽惡心的短信。”多年來,林婷兄妹對林某章和蔡同居的異議在刹那間爆發出來。   3月初,蔡回永安。這時,林某章對她說:“子女有意見,不同意我們繼續來往。以後你不要再來我家了。”   蔡辯解說:“我不懂得用短信,這條短信肯定是你女兒、兒子的惡作劇,有意拆散我們的關係。”   雖然林某章覺得蔡的解釋合理,然而,麵對兒女的強烈反對,他不得不做出最後的抉擇:好合好散。   3月21日,蔡與林婷在路上不期相遇,林婷惡狠狠地瞪了蔡一眼。   3月22日晚上,蔡某珍翻來覆去睡不著,淩晨3時左右,她穿好衣服和解放鞋,操起一把菜刀,用鑰匙打開林某章家,林婷睡得正香,她站在門口猶豫了約10分鍾。最終,她舉刀,朝林婷的頭部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