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迅曾是北漂一族 酒吧唱歌每晚掙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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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周迅到北京加入北漂一族,最初的目的不是接演影視劇,而是當酒吧的駐唱歌手。那時候,周迅每天晚上10點在酒吧唱歌,“每天晚上唱三首歌掙150元錢,在當時算是不錯的收入了。”雖然早就不在酒吧唱歌了,周迅心情好時也會是KTV的麥霸,但她從不唱自己的歌,“陳綺貞、陳珊妮、梅豔芳,還有王菲的歌也很喜歡。”對於普通人眼中的“情敵”,周迅坦然地表示出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