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設局殺害競爭對手 粉飾成“圍殲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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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為了壟斷市場發大財,“黑老板”夥同公安局副局長策劃了一起精心的謀殺案殺害競爭對手:布局現場,把死者“妝扮”成劫匪,然後公然動用警力,用150發子彈將其“圍殲”,並且通過媒體粉飾成先進事跡。5年後,真相才大白,死者的清白才得以昭雪。

   5年前,一場驚心動魄的“刑警圍殲劫匪”震動整個福州城;5年後,刑警竟是凶手,“劫匪”本是無辜受害者的真相讓人們目瞪口呆。

   2001年2月20日,當徐承平和王振忠在福州的一個舊車交易市場謀殺卞禮忠的時候,他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自己策劃和實施了一樁“完美犯罪”。

   當案情後來真相大白之時,人們的評價是:“這哪裏是謀殺啊,簡直就是屠殺,對一個手無寸鐵的人居然打了150發子彈。”

   今年5月19日,受害者家屬終於等來了對這些警察敗類的正義宣判。
  

  陳信滔在整理上訪材料

  

  當年媒體的報道

  

  當年媒體的報道


   “完美犯罪”

   2001年的王振忠是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聲名顯赫。如今,他和他的情婦在逃美國,位居中國外逃人員第七高官,也是中國在逃人員中級別最高的警官。對犯罪學的研究和豐富的辦案經驗,讓他在實施這場陰謀時顯得有條不紊,甚至太周密了。

   在外人看來,徐承平隻是王的朋友,然而事實證明,兩人的關係遠遠沒那麽簡單。他們不僅在這起案件中“緊密合作”,在更多的商業領域他們也有著“不錯的合作”。因為王是徐承平經營的安詳國際集團投資有限公司的大股東。

   事情盡管已過去5年了,但一千多個日日夜夜過後,仍然無法消除徐麗榮心中的夢魘。5年來,她每天都思念著自己的丈夫卞禮忠,因為傷痛,因為沉重的壓力,她的體重下降了15公斤,而且還學會了抽煙。雖然她獨自把女兒從呀呀學語帶到現在能背著小書包去上幼兒園,但一種巨大的痛苦始終揮之不去:自己身上還掛著“搶劫犯家屬”的牌子。

   不管徐麗榮怎麽辯解,仍然有很多人不相信她說的話。因為媒體在案發當年的報道讓她不得不背負如此的罵名。媒體的報道也是這樁“完美犯罪”策劃的一部分。當時福州公安對外界宣稱卞禮忠因持槍搶劫拒捕被依法擊斃,部分警察還因為這起案件立功受獎。

   但後來的事實證明,卞禮忠是無辜的,所有的這些隻不過是一個完美的圈套。

   血案再現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徐麗榮寧願永遠生活在2001年2月20日以前。

   那天晚上,沉寂的福州開始散發出春的氣息,但對於卞禮忠一家來說,那絕對是春天來臨之前最寒冷的一個夜晚。

   “那天晚上,槍聲很激烈。”雖然事情已經過去好幾年,但在案發地居住的居民仍能清晰地記起那晚的槍聲。畢竟150發子彈的發射不可能悄無聲息。

   一切,都猶如一場事先編排好的劇目。2月20日晚9時剛過,34歲初為人父的卞禮忠應徐承平之約,來到福州舊車交易市場的一間辦公室。

   當晚10時過後,驚人的一幕發生了:徐承平從辦公室走出來,撫了一下頭發,這是事先商榷好的動手的信號,埋伏在一輛舊車裏麵的刑警立即出動,5名刑警手持衝鋒槍,在距離落地玻璃四五米處,隔著玻璃對著卞禮忠一陣掃射。卞禮忠的左半身布滿彈孔,倒在椅子上。

   後來據專案組調查,5名刑警一共射出了150發子彈,彈夾都打空了。這5名刑警分別是時任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刑警大隊長的劉雄,重案中隊長陳世濱、刑警沈思忠、鄭明以及嶽峰派出所刑警中隊長鄭軍。其中劉雄曾多次獲得“福州市十佳警察”和“全國優秀警察”稱號。

   2001年2月,沉寂的福州城因為“舊車交易市場打死了人”而很難保持它的平靜,這一消息以驚人的速度在這個有著2200年建城史的城市裏傳播著,一度喧囂不止。

   為了給眾多關注者一個交代,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對外宣稱:這是一起“持槍敲詐搶劫案”。除了受害人的家屬,沒有人去懷疑這一說法的真實性,包括媒體,他們按照常規的思維去理解公安局發布的消息。何況還有當時的現場勘察筆錄:案發當天下午5時30分,徐承平向晉安分局陳世濱等報告,福州市舊車交易市場裏發生持槍敲詐案;晚11時許,犯罪嫌疑人卞禮忠持槍搶劫徐承平,又開槍拒捕,被大隊的幹警當場擊斃。筆錄上注明了兩樣關鍵證據:在卞禮忠屍體旁發現的一支仿六四式手槍、6發子彈及散落的9萬元人民幣。

 苦心布局

   案發兩天後的2月22日,福州數家媒體刊發了由晉安分局提供的消息(均出自宣傳科幹警高某之手),一篇題為《一持槍劫匪被擊斃》的消息稱,“幾名身份不明的歹徒持槍竄進舊車交易市場,……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下,將一歹徒擊斃。”渲染了“分局刑警與歹徒槍戰並將其擊斃”的逼真場麵。

   3月27日,福州一家媒體又發表了題為《圍殲劫匪》的長篇通訊,詳細披露了“2·20槍案”經過。其中有這樣一段細節描寫:

   歹徒發現了現金9萬餘元。搜出錢後,歹徒狠狠甩了徐經理一個耳光……徐經理突然尖叫著飛奔出去,高聲示警求救。說時遲那時快,劉大隊長迅速命令預伏守候的行動組刑警采取行動……“不準動,立即放下槍來,向公安機關投降!”指揮員(劉雄)命令道。歹徒卞禮忠舉起手中的槍對準公安警察,就在這千鈞一發之際,隨著一聲槍響,負隅頑抗的劫匪應聲倒下,一命嗚呼……

   事後查證,那把作為證據的六四式手槍是在鄭軍的提議下,由徐承平指示手下人通過中間人花1.8萬元找黑道人買的,那9萬元現金也是徐承平專門為偽造現場而準備的。徐後來還給每個參予犯罪的警察獎勵了一台小轎車,這些車來源於一位叫陳信滔的商人。

   為利殺人

   徐承平為什麽要幹掉卞禮忠?這就不得不從徐承平和陳信滔的經濟糾紛說起。

   陳信滔在部隊服役18年,1997年他35歲時,拿著十幾萬元安置費轉業,再從在國外的哥哥姐姐手裏借了一些錢,在福州開始做二手汽車交易生意。經過4年的經營,到2001年,他一年可以賺100萬元左右。

   所謂樹大招風,因為生意火,也就引起了一些人的眼紅,徐承平就是其中一個。陳信滔在福州三八路經營二手汽車,徐承平在鄰街長樂路經營二手汽車。徐承平一心想壟斷福州市場的二手汽車經營,所以打算吞並陳信滔的店子。

   因為徐承平和時任福州公安局副局長的王振忠關係很鐵,陳信滔的哥哥陳信華害怕處於弱勢的弟弟吃虧,便請來卞禮忠講和。

   卞禮忠何許人也?按照其妻的說法,他是一個很大方、很講義氣的人,所以朋友也很多。據說,徐承平在事發前曾對卞說,給他10萬元,不要插手這件事了,結果被拒絕,於是殺心頓起。2001年2月20日,徐邀請卞和陳去談判,但實際上是打算通過警察“合法”地幹掉他們。陳因為手機關機,僥幸逃過一死。

   除掉卞禮忠並不是徐承平的最終目的。在卞被謀殺後的當晚12時許,徐承平立即以公安機關辦案的名義,指使林某(另案處理)等人逼迫陳信滔的員工黃某打開了陳的辦公室,搶走了陳停放在安詳車場內的26輛汽車(目前8輛已被警方查扣),一些辦公用品、文件,還撬開了陳的保險櫃,把放在保險櫃裏的車輛過戶資料、車鑰匙一並搶走。隨後,徐將大部分車輛變賣,贓款被其揮霍或給參與犯罪的警察“發獎”,部分車輛被其送給朋友使用。經估價,被搶的26輛車價值人民幣324萬餘元。

   捏造罪名

   卞被除掉後,當然也要給陳家兩兄弟弄個罪名。2001年3月7日,晉安分局發出協查通報,稱陳信華、陳信滔兄弟涉嫌特大持槍敲詐案件,請各地公安機關協助布控捉拿陳家兄弟。

   警方認定陳信滔是黑惡勢力的後台老板。一個正經老實的企業家突然之間變成了黑社會老大,這種誣陷讓陳信滔不知所措。是逃避還是麵對?當過軍人的陳信滔最終選擇了後者。

   3月27日,陳信滔來到晉安分局說明情況。當天下午,他就被帶到鼓山派出所置留室,那是一間12平方米的小屋,裏麵關了18個人,陰暗潮濕,臭氣熏天,吃喝拉撒都在裏麵。再後來因為案件一直在調查審訊,陳信滔在看守所足足呆了三年,39歲的他頭發竟全白了。

   晉安分局給出的說法是:陳信滔和卞禮忠合夥敲詐勒索徐承平150萬元。2001年7月23日,晉安分局向晉安區檢察院送達移送起訴書,認定陳信滔犯有敲詐勒索罪。為了給外人造成陳信滔確屬敲詐勒索團夥的印象,分局還將該案並到風馬牛不相及的福州火車北站敲詐勒索案件中。

   後來,陳的妻子林瓊和律師多次去晉安分局討說法,都無人受理。被關在看守所的三年期間,陳信滔經曆過三次起訴,三次更換起訴書,六次退回補充偵查,八次開庭審理,兩次發回重審。

   在這期間,晉安分局的證據“補充”得越來越多:王振國(王振忠堂兄)等多人向公安機關提供了“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聽到陳信滔向徐承平索要150萬元”等證言。

   峰回路轉

   2002年初,福建省公安廳分管刑偵的副廳長牛紀綱被任命為福州市委常委(後任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2·20槍案”也隨之出現轉機。

  牛紀綱的到來,也讓王振忠極度失落且手忙腳亂,“一正一邪,立見分明”。牛紀綱上任不久,就查處了福州車管所腐敗窩案以及福州交警支隊長林孜腐敗案,震動全國。陳信滔心中又升起了希望。


  當時“2·20槍案”在公安局內部也引起了廣大幹警的猜測和質疑。陳信滔的家屬經常接到福州市公安局一些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的鼓勵電話。陳信滔說,他們一家人打心底裏感激這些好心人。

  就在福建省紀委決定對王振忠實施“雙規”時,2002年5月22日,王振忠攜1000多萬美金、情婦郝文(時任福州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以及眾多機密文件潛逃到美國,辦案人員從王振忠的家裏搜出近3000萬元人民幣。

  王振忠出逃後,對其調查也公開化。5月26日,福建省紀委、福州市公安局專門成立專案組,調查王振忠的問題。

  王振忠一跑,徐承平即以偷稅罪被逮捕。盡管徐和王已落馬,但劉雄等當事警察一口咬定卞禮忠是敲詐搶劫持槍拒捕、陳信滔是背後主謀,所以案子在此後近兩年的時間裏陷入泥沼。

  直到2004年2月15日,福州市委政法委就本案召開第三次協調會,牛紀綱主持會議,他提出的三條意見成為真正的轉折點:第一,有人一直想方設法要證明陳信滔有罪,但沒有證據,你們為什麽不查一查陳信滔無罪的證據呢?第二,北站的敲詐勒索案件和“2·20槍案”完全是兩回事,就不要扯在一起了;第三,徐承平製造假案,還要加大力度查下去。

  2004年3月4日,晉安區法院當庭宣判陳信滔兄弟無罪。法庭書記員請陳信滔寫下他的感受,陳信滔提起筆,在判決書上重重地寫下5個大字:“遲到的公正”。

  出獄後的陳信滔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告狀,他提筆給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寫了一封信。

  2004年3月30日,這是一個讓陳信滔終生難忘的日子,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副隊長王誌剛給他打來電話,說他的信部長已批示了,要派人來調查,讓他近期不要離開福州。第二天,王誌剛和另外一名同事來到福州,因為緊張害怕,陳信滔像秘密接頭一樣換了兩個地方才和他們見麵,兩位警官聽陳信滔講述了3個小時。

  疑犯受審

  2006年5月19日,陳信滔及卞禮忠的家屬們終於等來了對那些警察敗類的宣判。上午9時30分,20多名持有專案旁聽證的旁聽者,經過法警嚴密的安檢後,進入了戒備森嚴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9時35分,法官宣布開庭。3名被告被帶入被告席。審判長用了整整一個小時,才宣讀完這份長達35頁的判決書。法庭一審做出如下判決:

  第一被告人徐承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徐承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鄭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雄: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徐承平、鄭軍和劉雄共同承擔對卞禮忠6歲的女兒的撫養費250103元。其中,徐承平賠償10萬元,餘下的150103元由鄭軍和劉雄各承擔一半。而對於原告提出的10萬元精神損失賠償,法院認為其不符合法律規定,駁回了這一請求。

  被害人卞禮忠的女兒還提出請求:被告人徐承平、鄭軍和劉雄實施故意殺人行為,致其父親死亡,晉安公安分局對被告人鄭軍、劉雄及其他犯罪人員實施的職務行為應承擔連帶責任,給予賠償。但法院認為,被告人鄭軍和劉雄是利用了自身警察的身份,實施的犯罪行為與職務無關,故駁回了請求。

  雙方上訴

  對於以上審判,受害人陳信滔和本案原告就各自的幾點意見向福建省高院提請了上訴,省高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二審審理。令人驚訝的是,本案的3名被告人也都準備向省高院提起上訴。他們上訴的理由是本案存在程序違法。

  一位參加法庭旁聽的先生告訴記者,法官宣布判決後,法警陸續將3被告帶出法庭。走在最後麵的是44歲的徐承平。“他當時眼睛似乎在旁聽席裏搜尋著什麽。突然,他停住腳步,像是看到了什麽人,他的嘴唇撇動了幾下,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十幾秒鍾後,徐承平身邊的兩位法警用手將徐的頭重重地按低,將他推著走出了法庭。

  對話受害人家屬徐麗榮

  打官司不讓女兒背罵名


  “女兒是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這是受害人卞禮忠的妻子徐麗榮見到記者後說得最多的一句話。

  6月1日晚9時多,記者走進福州某小區六樓徐麗榮的家,盡管這裏多年前就沒有了男主人,但房子依然整理得幹幹淨淨。或許是因為還陶醉在兒童節的歡樂中,5歲多的卞淩蕊很高興地望著記者。看著記者拿著相機,天真的孩子很乖巧地聽媽媽的話穿好了漂亮的衣服,讓記者給她拍照,笑容也很燦爛。在看了數碼相機裏自己的照片後,她更加開心了。

  比起孩子來,母親的心情顯然複雜得多。在孩子麵前,她很注意不輕易顯露自己的情緒。在打發孩子去睡覺後,她才在記者麵前揭開了自己心中的傷疤。

  用謊言為女兒營造溫情

  談話從孩子開始。“孩子會經常問爸爸在哪呢?”

徐麗榮給記者描繪了一下她們母女之間的談話情景。

  每月初一、十五,母女倆都要給卞禮忠上香,當卞淩蕊端上供品的時候,經常會出現這樣的對話。

  “爸爸,你要吃什麽就告訴阿淩,給阿淩托夢啊。媽媽,媽媽,爸爸去哪了?”

  “爸爸去美國了。”

  “你別騙我了,那去美國為什麽也不給阿淩打個電話。”

  “爸爸那裏窮,沒有電話。”

  “那我什麽時候可以看到爸爸?”

  “當你長大的時候,長到18歲的時候。”

  “那我要快點長大,最好明天就長大,明天18歲就能看到爸爸了!”

  美好回憶下的暗自傷神

  每次女兒說起爸爸,徐麗榮都會盡量微笑著,不讓悲痛去影響自己心愛的女兒。而當夜闌人靜的時候,身體的病痛和心理的陣痛讓她無法安心入睡,這時,她會靜靜地點根煙,去回味和丈夫生前的美好。也正是因為丈夫的離去,她學會了抽煙。

  回憶總是美好的:丈夫陪自己去雲南和九寨溝旅遊,自己懷孕時丈夫守候在床前;回憶又總是痛苦的:昔日形影不離的一對,如今形單影隻。每當周末陪孩子出去玩的時候,看著女兒用羨慕的眼光盯著別人三口之家,徐麗榮不得不提醒自己控製好情緒,她怕自己的憂傷讓乖巧的女兒看到,更怕自己的眼淚讓女兒跟著傷心。

  “女兒長得很像老公。你不知道禮忠在的時候多麽喜歡她。剛生下來的時候,醫生說孩子還太小不能抱,他就硬要抱著,晚上回家即使喝醉了也要去抱抱她。因為女兒屬蛇,他就天天叫她小龍女。男人嘛,34歲才有孩子難免不疼愛她。”說起女兒說起丈夫,徐麗榮臉上自然流露出一種夢幻般的柔情。

  打官司不讓女兒背罵名

  丈夫的死,5年來的磨礪,讓原本柔弱的她已經可以在外人麵前強行壓製住自己的傷心,堅強的表情時不時會很自然地出現在她臉上。

  丈夫死的時候,她剛剛生下女兒7天,朋友們不敢告訴她,直到三天後她才知道出事了。“我自己當時就傻了,暈過去了。我婆婆也暈過去了。那時候便衣都不讓我們進去,我們花了1500元給看屍體的工人才進去看到了屍體。當時屍體的照片是我丈夫的哥哥偷偷拍出來的。”徐麗榮說,後來因警察說卞禮忠是搶劫犯,卞父氣得不吃不喝,4個月後便撒手人寰。卞父去世時對徐麗榮說:“不管怎樣,官司一定要打。”

  對於徐麗榮來說,還有一個遺憾就是和丈夫隻是拿了結婚證沒有舉行婚禮,本來打算坐完月子就去舉行婚禮的,結果在婚禮前21天,丈夫突然就去了。自己也因為在坐月子時受到巨大打擊,一直身體不好。“現在,我吃藥是一筐一筐地吃。”

  “有時候我也想自殺,但我死了女兒怎麽辦?她沒有了父親,我不能讓她再沒有母親啊。所以我要討回公道,主要也是為女兒,畢竟她以後的路還長,她不能永遠背負罵名啊。所以我要求公安局在媒體公開道歉,原來在什麽報紙電視發的,現在還要在什麽報紙電視上跟我道歉。”徐麗榮的語氣變得強硬起來。

  要給女兒雙倍的母愛

  “你現在才31歲,不打算再找一個嗎?”麵對記者提出的最後一個問題,徐麗榮的回答還是為了女兒,“我不會去改嫁的。我找不到卞禮忠那樣對我好的人了。就算找到個對我好的,對我女兒不好怎麽辦?女兒是我一生的希望,我要擔負起母親的責任,我要給她比別人更多的母愛,因為沒有父親,所以我要給她雙倍的母愛。”

  記者告別前,去看了一下徐麗榮在家裏為丈夫設置的靈堂,靈堂很幹淨,還有新燒的香灰。

  對話受害人陳信滔

  一位退伍軍官的跌宕人生


  生活猶如一個牌局,你永遠無法知道下一張抓到的是什麽牌。

  在陳信滔看來,如果不是響應轉業創業號召,當年35歲的少校軍官或許快是將軍了;如果轉業時投奔政界而不是商界,或許如今也是福州的一個不小的官員了;如果投奔商界沒人迫害,“起碼也是個千萬富翁了”。而現在,陳信滔稱自己不過是個舉債的普通人。

  從戎馬生涯到商旅傳奇

  17歲那年,陳信滔投筆從戎,成為守衛海島的一位陸軍戰士,那是福建距離台灣最近的一個海島。

  “那時我身體特棒。當兵時天天訓練,當了官也天天帶兵訓練。”當年英武的青年軍官照片如今還很顯眼地擺放在陳家有些破舊的客廳裏。

  從一名優秀士兵到基層軍官,再到福建省軍區的少校參謀,一切都是如此美好。進入上世紀90年代,和平開始成為世界的主旋律。1997年我軍裁軍50萬,陳信滔響應號召,成為50萬人之一。

  脫下軍裝後,35歲的陳信滔選擇了更具挑戰性的商界。靠著十幾萬元的安置費和在國外的哥哥姐姐們的支持,以及跟親朋好友的借款,陳信滔的二手汽車市場在福州不聲不響地開起來了。

  4年的商海拚搏,到2000年時,陳信滔在福州商界開始小有名氣,資產也有了好幾百萬元。

  從百萬富翁到一文不名

  2001年2月20日晚,陳信滔一夜之間一文不名,他的所有財產被徐承平席卷一空。後來,法院認定這些財產共324.598萬元。“有些因無有力證據沒被確認,但我被搶去的財產價值實際上在500萬元以上。” 陳信滔說。

因為當時開公司隻有一半左右的資金是自己的,所以陳信滔現在還欠著債。

  “如果不是因為這件事情,你們家和你會是什麽樣子?”

  陳信滔很自信地回答:“我應該是個事業有成、生活愜意的千萬富翁了。因為那時候我生意做得很好,而且還打算投資其他行業。”對這個問題,陳信滔的妻子林瓊回答得更為謹慎一些,“至少我們家的房子換了,我也不會這麽操勞。”

  從“罪犯”到告狀專業戶

  在看守所的3年,39歲的陳信滔白了頭發,如今還戴起了老花鏡。但每次出庭時,不管身體怎麽差,陳信滔都站著標準的軍姿。

  “我站在那一動不動,可以從早上8點站到下午6點,我要表現軍人的尊嚴和對他們的抗爭以及蔑視。”陳信滔從行動上表達著自己的堅強和執著。

  而因為入獄,兒子不和他說話了。在兒子看來,父親讓自己抬不起頭。在監獄時,妻子為給他討個說法,不得不晚上上班,白天去奔波。從居住的倉山區到晉安區,每次都要花費半個多小時。出獄後,因為害怕,妻子要陳信滔不要再去告狀了,但陳信滔決心堅持到底。

  “出來後,我就成了告狀專業戶。每天寫信,找人,去北京,有時一去就是幾個月。很多時候因為自己沒給家庭帶來幸福,我也很不安、內疚。”說起這些,陳信滔滿臉無奈。

  “當了18年兵,做了4年生意,坐了3年牢,告了2年狀。”陳信滔這樣總結自己的人生,他還告訴記者,自己還要把官司打下去,要爭得自己應該得到的財產和名譽。盡管目前他已經取得勝利,但艱難的理賠之路才剛剛開始。

  本報特派記者 歐陽毅 發自福州

  專家點評

  加強對警察權力的製約監督


  西北政法學院刑法學教授馮衛國認為,這起案件暴露了警察權力監督製度的缺陷。警察濫用權力的現象越來越突出,而對警察的監督在立法和製度上都不夠完善,同時,這也大大損害了人民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要解決這一問題:一是提高警察的法律修養和業務素質。公安部門實行嚴格的選拔和考核製度,選拔人才必須把綜合素養放在首位,不妨考慮讓法律專業人才進入公安隊伍;二是加強對警察權力的製約監督,從嚴治警,這點最重要。警察往往處於強勢地位,需要完善刑訴法,監督警察在偵查、采證和審訊過程中的合法性,可讓律師和檢察機關到場。並廣泛發動社會力量,以形成對警察的監督機製;三是健全受害人保護製度,在舉報、上訪、申訴的過程中避免幹擾。對這一點,西方一些國家製定了《受害人保護法》,保持受害人向有關部門信息反饋的及時暢通,避免了錯案冤案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