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冠華情婦驚慌:我也是女人 以後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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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於冠華分開後,李女在重慶北路飾品店逛街。

台灣藝人於冠華對“帶女上賓館”坦承不諱,難過地說,對家庭而言這是個“錯誤”。女主角李女則驚慌失措,說方文琳不知此事,也強調:“我是一個女人,以後還要做人……,我們隻認識幾個月。”


坦承錯誤


台灣媒體報道說,上月二十九日,李女與於冠華在賓館獨處九十分鍾後離去,兩人分開後各自精采,於冠華到烏來“原音重現Live House”餐廳駐唱,李女隻身到重慶北路與微風廣場等地逛街、買飾品,最後被一男友人載往板橋重慶路的“冠君Motel”共度春宵。


李女約莫三十歲,投資的飾品還在微風廣場設攤。記者昨早循線找到她,因證據確鑿,她承認與於冠華去賓館,也證實與他熟稔,但她慌張地說:“我心情有點亂,我要先打給於冠華,好不好?”


不說交往細節


因於冠華昨一早到中天錄像,李女找不著他,終對記者說:“我們是透過朋友認識,但隻認識幾個月。”


她也說,方文琳並不知道這段婚外情。至於交往細節,她不肯多說,擔心家人、友人知道:“唉,你還要我說什麽?我也是一個女人,以後也要做人。”


李女說,於冠華沒多說什麽,她不方便多談,原要跟記者碰麵,也因情緒不穩取消,“我心情好煩,好亂,我沒辦法再說什麽”,不能見光的感情曝光,她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