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尋人啟事中公布女友胸部特征 內容不堪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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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0多歲的男子遭前女友拋棄後,在街頭四處張貼尋人啟事,但在啟事中,他卻將女友的隱私公布於眾。 昨天,讀者陳先生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稱,在彩田南路崗廈村一帶看見兩張“奇特”的尋人啟事。記者找到了這份“尋人啟事”。啟事右上角印了一名40多歲女子的照片,啟事的內容包括事主與該女子相識的經過,該女子的籍貫、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此外,事主還公布了該女子胸部、腿部等部位的身體特征,其中有許多內容不堪入目。 昨天下午,記者依據啟事中所留的電話與事主印某取得聯係。印某介紹,他和照片中的女子楊某於2003年在蓮花二村附近一家洗腳屋認識,之後迅速發展成為情侶關係。為了和楊某長久相處,印某於2004年與老家結發妻子離了婚,但楊某卻遲遲不肯與他結婚。去年12月21日,楊某趁他外出時搬走,並把他的十萬塊錢拿走。隨後寄來一封信,說她再找一個富豪並不是什麽困難的事情。 印某說,正是這封信激怒了他,他才想出這個辦法來報複。記者問印某是否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但印某稱他受到了傷害,對這些問題早已置之度外,他隻想報複楊某。 一位律師介紹,印某的做法已經侵犯了他人的權利,對方當事人可以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