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避免悲劇發生:兩美貌才女被害引發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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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美貌才女被害引發的思考   她們都是優秀女性,卻都死於非命。案件水落石出之後,人們發現她們其實完全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據犯罪分子交代,受害女子均有機會逃跑,但是她們均選擇了沉默,最終招來殺身之禍,“每次有人來時,我都緊張得要命,生怕她會呼救,但我沒想到她偏偏一直不吭聲。我也搞不清楚她為什麽不呼救!” 犯罪分子雖然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這兩起案件帶給人們的思考,卻遠遠沒有結束。   女白領茶社喪命   28歲的汪玲原是南京一家五星級酒店的業務經理,大學畢業的她是同事們公認的美人,能操一口流利日語的汪玲還是南京酒店業小有名氣的管理能人,惟一遺憾的是,汪玲的婚姻生活不太順利。25歲那年,汪玲嫁了一個日本商人,但婚後不久丈夫就有了外遇。   半年後,無法忍受的汪玲主動提出分手,此後她的感情世界一直是“高不成低不就”。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的汪玲表示,再談感情時“第一條件是人要可靠”。2005年年初,一位鄰居給汪玲介紹了一位未婚的“可靠男士”林某,介紹人說林某是南京某機關幹部,汪玲便放心地與其見了麵。但交往三個多月後,汪玲才從熟人處了解到,林某根本不是機關幹部,而是該機關聘用的一名駕駛員,加之兩人的處事原則也有很大分歧,汪玲便提出分手,但林某卻堅決不同意分手,並托了很多人來“講情”。 2005年5月12日晚,林某打電話約汪玲一起吃晚飯,被汪玲斷然拒絕。一小時後,林某又打電話約汪玲一起喝茶,並表示“我同意分手了,今晚就算是我們的最後一次談話吧”,汪玲便同意了。半小時後,兩人在建鄴區一家茶社見了麵。在之後長達兩個多小時的交談過程中,林某一直百般哀求汪玲“不要分手”,均遭到汪玲的拒絕。 其間,林某多次言語威脅汪玲,稱“今晚你不答應我,就休想出茶社的門”。當晚汪玲堅持要走,林某見無望挽回他們的感情,便掏出事先準備好的一把水果刀捅向汪玲,汪玲當時就倒在了血泊中……   女大學生郊外喪生   南京某大學本科畢業生萬榮是全校有名的美貌才女。2005年6月17日下午,已經提前完成畢業論文的她,獨自一人帶著心愛的相機,到地處遠郊的陽山碑材去玩。在山上的一處茶社,萬榮遇到了茶社承包人張某,萬榮主動與36歲的張某攀談起來,並毫無戒備地說自已多年一直忙讀書,連男朋友都沒談過。這句話,讓已婚的張某突然動了歹念。之後,心懷不軌的張某故意與萬榮套近乎,並熱情地邀請萬某到自己承包的茶社來喝茶,兩人還分別談了各自的成長經曆以及一些童年趣事。一直聊到天已經黑了,萬榮仍意尤未盡,而此時公園已經關了了,張某便殷勤地給她做晚飯吃,讓她明天天亮後再走。   兩人就這樣一直聊到當晚九點多鍾,張某還燒水給萬榮洗了澡,並幫她把換下的衣服洗幹淨晾到屋外。當他發現萬榮已經對他毫不設防了之後,才在茶社內將其捆綁後實施了強奸。事畢,張某出於心虛而問萬榮:“明天我送你下山後,你會不會去報案啊?”見萬榮沒有吭聲,張某接著說:“你就是要報案也不能明天報案啊,因為明天是我兒子中考的日子,你一報案警察就會來抓我,那樣的話會毀了我兒子的!”出乎張某意料的是,他的話音剛落,萬榮突然情緒激動地大聲告訴他:“你等著吧,我明天一定會報案的。你隻知道不讓別人毀了你的孩子,你為什麽不想想,你這樣(強奸她)已經毀了我?我一定要讓你種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她這一喊,讓原本就心虛的張某嚇破了膽,但他還是試探性地與萬榮商量:“你能不能過幾天報案?”但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此時的張某覺得,如果留下萬榮,那自己的兒子就不可能順利考完中考。於是,他將萬榮晾在屋外的長褲取下,將萬榮活活勒死。   次日清晨,張某因為生怕事情敗露,又殘忍地將萬榮的屍體焚燒了,並將殘骸塞進了公園大門旁的下水道裏。   案後深思 令人扼腕   犯罪分子雖然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這兩起案件帶給人們的思考,卻遠遠沒有結束。承辦此案的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徐進告訴記者:“這兩起惡性案件應該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據介紹,汪玲被害前曾在茶社與林某發生激烈爭執,其間茶社服務員多次過來提供加水等服務,汪玲完全有呼救的機會,但她卻始終沒有吭聲。而萬榮的情況更是如此,連作案人張某歸案後都說:“她本來不會死的”。張某交代說,萬榮被他強暴後“曾有三次機會可以跑掉的。一次是公園派人來查賬,五個人在我的茶社裏坐了50分鍾,她隻要喊一聲就會被人發現,但她卻沒有。第二次是附近的一個同事來聊天,在茶社裏坐了20多分鍾,還到裏屋去看了一下,當時萬榮就在床上,但她還是一聲沒吭。第三次是有人來借東西。”張某還特別強調說:“每次有人來時,我都緊張得要命,生怕萬榮呼救,但我沒想到她偏偏一直不吭聲。我也搞不清楚她為什麽不呼救!” (文中受害人均為化名)快報記者 丁嵐   【記者手記】   兩位優秀女性無端被害,著實讓人心痛,但心痛之餘,我們更需要反思。作為女性,在危急時刻首先應該學會機智脫險,要在保全生命的情況下學會與犯罪分子智鬥。試想,如果兩位受害人在危險麵前,不是與犯罪分子強硬抗爭,而是先穩定住作案人的情緒,那她們還會死於非命嗎?還有,一直以來,我們的家長和學校常常為孩子考試少了幾分而碟碟不休,而他們恰恰忽略了要教會孩子應對突發事件的基本技能。畢竟,這一生有很多比學習成績更重要的東西,再多的分數也換不回寶貴的生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