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被過度壓榨星路叵測?宋柯:隻捧她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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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變了味的愛心秀,引發一場集體向李宇春開炮的“口水仗”。然而透過現象看本質,卻又有一個對李宇春極為不利的猜想浮出水麵——任公司擺布的乖乖女李宇春,是不是將在馬不停蹄中犧牲掉自己的大好星途?

顯然,這個“預言”的殺傷力比任何一次的風波都要大得多。

■風波回放——“李宇春虐待大熊貓”事件的出爐

1月20日,李宇春風風光光地回到家鄉成都為某地盤做代言,商家將李宇春認養大熊貓的愛心活動與商業活動相掛鉤,不過這種自以為噱頭十足的點子最終卻是“狐狸沒打著反惹一身騷”。

為了遷就李宇春的檔期,主辦方讓1歲半的雄性大熊貓從臥龍基地“周車勞頓”到代言現場,結果不僅使“國寶”受了驚(它被“玉米”嘶喊聲及現場的閃光燈嚇得亂躥),活動也在李宇春象征性將10萬元善款交給熊貓基地工作人員之後無趣地結束。

原本是好心做善事,不過事後的李宇春卻為自己的失策背上“虐待大熊貓”的罵名,人心盡失之餘,也讓不少人在將她的表現與2003年梁朝偉親赴臥龍熊貓基地認養國寶時的親善對比後,得出“李宇春你牛什麽牛”的質疑。

(媒體抨擊)活動當天,不少在場的媒體見證了熊貓“春春”被嚇得驚惶失措的場麵,心聲憐憫之情的他們不僅當場指責“商家太缺德”,更在第二天通篇報道了“李宇春被批虐待大熊貓”的爆炸性新聞。

(網友指責)此事鬧得沸沸揚揚,網友也紛紛在論壇裏痛批李宇春,其中不乏強烈譴責李宇春拿國寶做秀的留言——“熊貓無辜,為何受這種虐待?”“做秀不要扯上大熊貓?”……

(玉米怪罪天娛)長期以來一直是李宇春堅強後盾的“玉米”,也在事件爆發後紛紛表示對偶像行為的不理解,不過他們對偶像還是很寬容:“一個還沒有畢業的學生,一夜成名,活動頻繁,李宇春沒有太多經驗,經驗不足導致為事件後果付出代價”,“玉米”們更多地將炮轟的火力對準了李宇春的簽約及經紀公司,“公司沒幫她把好關就是不負責任,事情出來之後他們必須買單”;“天娛公司讓藝人參加活動卻未能保護好藝人,眼光短淺,太以金錢利益為上”……

■責任細說——都是天娛“過度壓榨”惹的禍?

“超級女聲”捧紅一竿小女生,人氣最高的李宇春也順理成章地成為天娛最大的一顆搖錢樹。公司想從李宇春身撈取豐厚回報,這種想法本來無可厚非,不過在對李宇春演藝之路的實際操作中,種種跡象都表明:天娛的急功近利成就了“賺錢機器”李宇春。

他們讓李宇春幹了什麽

除了和太合麥田簽下唱片約,李宇春的日常工作除了代言就是走秀。

超女總決選於2005年8月26日正式落下帷幕,在此後的短短兩個月之內,李宇春儼然成了廣告新寵:300萬天價代言某品牌電腦、150萬代言某品牌糖果、200萬代言某品牌手機……年初她又接下某品牌手表代言人的活並獲得高達7位數的酬勞,再加上不間斷的成都代言房地產以及出席“李宇春個性化郵票”等一連串商業活動,李宇春已為天娛創收超過千萬。

極易想象的是,公司賺得盆滿缽滿的最直觀證據,便是李宇春那張被排得密密麻麻的行程表,僅以未滿一月的2006年為例,李宇春參加的各類公開活動就多達十幾項之多——

1月3日,和超女黃雅莉、趙靜怡在上海水族館拍攝蒙牛酸酸乳新廣告;

1月7日,參加其品牌手表在北京滑雪場的代言活動;

1月11、12日,參加在河南鄭州舉行的“春光與愛心同在”募捐義演;

1月16日,抵達韓國拍攝“AVATAR舞蹈影像”;

1月17日,上海大舞台參加“中國原創音樂流行榜”;

1月18日,出席網的“新勢力-2005時代中國盛典”

1月19日,成都會展中心參加“李宇春個性化郵票”首發儀式;

1月20日,以某房產代言人的身份認養大熊貓“春春”;

春節前去英國……

業內觀點:李宇春被“過度壓榨”

過高的曝光率就像一把雙刃劍,一方麵帶來了表麵風光和實在的利益回報,另一方麵也讓人日漸“審美疲勞”。就連一向因工作需要頻繁提及超女、李宇春、天娛這些主導2005年娛樂圈的代名詞的媒體和業內人士,如今也談不上對李宇春還有多濃厚的興趣了。

章傑(《南京日報》娛樂記者)

“李宇春要保持自己的特色,隻要特色不變,還是能紅上好幾年,但目前她被天娛左右太多。觀眾原本因為她率真、中性才喜歡她,現在天娛對她的壓榨有點過度,利用她現在的人氣拚命賺錢,她也參加了太多的商業活動。不過張曼玉、梁朝偉之所以成為現在的大腕並不是隻靠媒體的曝光,曝光太過反倒會降低明星的神秘感。”

傅先生(內地某經紀人)

“李宇春是一個非常有個性的藝人,天娛已經賺了很多錢,但作為經紀公司更應該做的是幫藝人轉型、拓展市場,穩定知名度,但我們並沒看到天娛經對她做一個長期的規化,她的造型永遠沒變,觀眾越來越沒新鮮感。娛樂圈每年都有新的熱點,李宇春是全民偶像的第一人,具有代表性,她在娛樂圈是否會有延展性必須看經紀公司對她的包裝,經紀公司對藝人能起到百分百的作用。”

■星路預言——危機暗藏在當紅不讓的背後

作為2005年的新生勢力,通過“超級女聲”一夜躥紅的李宇春無疑是去年最幸運的新星——數以萬計的龐大“玉米團”隊伍,連老牌明星劉德華及亞洲天王像周傑倫都忘塵莫及;登上美國《時代周刊》亞洲封麵,僅憑一首單曲即橫掃歲末香港內地各大頒獎典禮的“年度新人”“年度歌手”大獎;李宇春帶來的超女效應,讓成龍大哥也不能置身事外,借機說一些諸如“很高興看到娛樂新鮮血液的出來”的大道理;曾誌偉更是用一句“她可以媲美梅豔芳”,給予了李宇春的中性風格極大肯定……

無可置疑的是,李宇春占據著自身演藝星途的有利地形,不過抬腳邁過2006這個年關,對李宇春來說卻很艱難。先後遭遇了外界對她商業活動過多、曝光率過高的非議,李宇春也還要麵對媒體對她的追捧熱情大幅降溫的事實,更糟糕的是,業內人士類似“李宇春隻是娛樂圈一顆流星”的預言也橫空出世。究竟是“樹大招風”遭人眼紅,還是星路確實危機四伏?

蛛絲馬跡之一:和梅豔芳不好比?

一邊是擁躉者眾多的全民偶像,一邊是歌壇常青樹梅豔芳,當香港影星曾誌偉將這二人相提並論,反響卻是讓人始料不及的質疑聲四起。

●讚成派觀點

“梅豔芳19歲參加比賽,但她4歲半就出來登台賣唱,擁有豐富的舞台經驗,幕後也有一個很好的經紀公司班底幫她。相比之下,李宇春更稚嫩本色一些,她就是一個小女生。而她能否成為主流歌手,也還需三年的時間來檢驗,因為她是中國一夜成名的偶像實驗品。”——傅先生(經紀人)

●中立派觀點

“李宇春個人很有特點,聲音厚且獨特,音色條件好,隻是唱功方麵稍微弱了一些。隻能說她現在有了大腕的名氣,仍缺乏大腕的處事態度,她非常聽公司的話、很乖,新人聽公司的話當然應該,但她自己應該有想法,因為隻有她最了解自己的特點。”——周先生(音樂人)

蛛絲馬跡之二:人氣下滑是必然?

送走大豐收的2005年,迎來充滿未知的2006年,有業內人士認為李宇春開始顯現出人氣大幅下挫的“頹勢”。

●讚成派觀點

“人氣下滑是必定的,而且絕對不再會像2005年那樣的風光,2006年的首張專輯非常重要,但第一首單曲《冬天快樂》不是特別好,不是歌襯李宇春,而是繼續靠她本身的人氣帶動新歌。她現在是個體,不可以永遠隻有翻唱《我的眼裏隻有你沒有他》,李宇春要成為大腕,一定要有拿得出手的代表作。”—— 周先生(音樂人)

●中立派觀點

“曝光很多,表示大眾、媒體都在關注她。要說李宇春的上升下降,其實還是要看她用實力說話的時間長短,林誌穎、小虎當年也紅極一時,港台也有很多瞬間爆紅瞬間消失的藝人,天娛現在要做得的是讓歌迷記住一個有作品的李宇春。”——劉嵩《上海青年報》

“我相信李宇春絕對不會是太曇花一現的新人,但她究竟能夠紅到哪種程度,現在還不好說。目前她該接的廣告也接得差不多了,明年主要還是看作品,電視劇《芙蓉花開》和《超級女聲》以及即將推出的新專輯都很重要。李宇春2006年一定還是一個人物,但明年才是她演藝事業上真正的坎。”——傅先生(經紀人)

蛛絲馬跡之三:天娛製約李宇春星路?

幾乎所有的藝人都將簽約一家成熟運作的大公司,視作自己演藝生涯的一件大事,周迅之於華誼兄弟如此,陳好之於橙天娛樂也一樣。“飲水思源”李宇春的選擇是留在一手將她捧紅的天娛,但就是這樣一家讓讓周筆暢張靚穎去心堅決的公司,讓不少人對其“經營”李宇春的能力產生懷疑。

●讚成派觀點

“天娛做電視非常專業,現在也是很得勢的經紀公司,但做藝人並不專業、不成熟,至少從現在包裝李宇春的態度上看來,他們並沒有把李宇春當常青樹來打造,例如選擇一些廣告代言、商業活動,也並不是很專業。天娛畢竟是太商業化的公司,有些做法太急功近利。他們應該有所改變,去賦予李宇春更多的特點,包括造型的多變以及個人思想方麵的東西。”——傅先生(經紀人)

●中立派觀點

“天娛對超女的包裝非常成功,但他們做藝人的時候就麵臨了問題,例如李宇春發片沒有趁熱打鐵,也沒有準確定位音樂類型,李宇春身上體現了很高的商業價值,但在她能否成為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長久明星,天娛現在也處在一個學習的過程。”——劉嵩《上海青年報》

●反對派觀點

“天娛是綜合經驗比較好的經紀公司,而且大賽中當初選擇李宇春也是非常正確的做法,現在經紀公司把藝人唱片約、影視約簽給其他大的公司,李宇春留在天娛是一種最好的結果,而且她現在的狀況是離開了內地就很難玩得轉。”——周先生(音樂人)

蛛絲馬跡之四:“對李宇春隻做兩年規劃”

李宇春還能紅多久?這是一個需要留待時間檢驗的話題,不過讓人憂心的不僅是天娛在某些方麵的不成熟,眼下就連“天娛嫁女,太麥迎春”的前景都經不起仔細推敲。李宇春簽約的唱片公司(太合麥田)老板宋柯日前接受訪問,公開表示“對李宇春隻做兩年規劃”。

“宇春是公司的新人,我們對她第一張專輯的投入將是200萬人民幣左右,跟我們當初的承諾一樣。至於對她是否有長期規劃,我個人是不太做長期規劃,一般隻做兩年,做出一兩張能夠讓李宇春立得住的作品、屬於李宇春風格的唱片,讓大家認同她確實是一個好歌手,這是我們這兩年裏需要為她做好的工作。”

而從內地唱片界領軍人物宋柯口中說出的另一番直言,更將矛頭直指李宇春的商業價值,作為商人,他顯然更注重超女帶來的商業效應,而非是藝人本身的音樂造詣。“我從來不認為做唱片屬於藝術行為,我們賣的就是產品,不是什麽藝術產品,我也不同意歌手或一些唱片公司說做唱片不是為了賺錢,我們現在做了李宇春的第一首單曲,在互聯網、移動網上一個星期就有30萬次的下載,我們絕對不虧錢,我也很有底氣,不怕再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