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瘋狂批判李宇春:做秀不要扯上大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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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報率先報道了“將國寶大熊貓拉進城讓李宇春認養的商家被媒體記者失聲指責”一事之後,引起了李宇春的支持者、對此事的關注者還有很多愛護大自然和動物的支持者的強烈反響。在短時間內,就有很多網友在新聞後麵留言,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據記者發稿之前,就有10多頁留言。歎息大熊貓可憐,指責商家無情,對李宇春的做法感到失望等情緒包圍在整個新聞事件的周圍。與近日“給贈台大熊貓取名字”的活動相比,這次的時間簡直已經成了一個負麵教材。      熊貓何辜?受這種虐待? 總體看來,所有網友大部分是反對並強烈譴責將大熊貓從保護區被帶到鬧市區去被明星認養,有網友心痛地留言:“熊貓何辜,受這種虐待?”更有憤怒者說:“做秀不要扯上大熊貓?”  李宇春有錯      對李宇春很是喜歡的FANS有表示:“難道大熊貓的飼養組織不知道大熊貓的喜好嗎?和春春更沒關係。”但是持反對意見的人更多:“李宇春心甘情願受公司擺布,要是實在太忙就別認養熊貓了,幹嗎折騰熊貓?真替熊貓覺得傷心啊。把熊貓從那麽遠弄過來,隻是為了炒作,簡直不是人幹的!”      根據1992年2月12日國務院批準,1992年3月1日林業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中經營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 首先,國家嚴令製止利用“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很顯然,在這場做秀中,無辜的大熊貓被利用了,這已經違反了國家的條例。      有網友這樣指出:“李宇春沒有保護大熊貓的意識,可能都不知道大熊貓不能受到刺激。缺乏知識 ,而且沒有拒絕參加這樣的活動,這就已經是個錯誤了。”      湖南絕對不會這麽做      湖南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站站長劉熙宇聽到記者介紹此事之後表示:“如果對方報告有關部門被批準了,是可以將大熊貓運進城的,但是這樣受刺激對它是非常有傷害的,我們堅決不提倡、不支持,也絕對不會把野生動物放到鬧市區去讓明星認養,類似這樣的事情在湖南絕對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