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廳收銀員被幾名惡徒按倒在長凳上輪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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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作案用車 2005年8月24日早9時,披頭散發且衣衫不整的紅紅(化名)到達博樂市公安局報案,以陳某為首的19名犯罪嫌疑人作案16起,其中搶劫輪奸案就有10起的惡性案件,開始揭開神秘的麵紗。 博樂市公安局負責人稱,這是博樂有史以來最為嚴重的惡性案件,案卷筆錄就達2225頁。在這一係列的強奸案中,遭到侵害有8名女性,其中,既有學生、也有老師。 3個月後,當最後一名犯罪嫌疑人韓某在家中被抓獲時,這起在博樂有史以來最為嚴重的惡性案件才得以告破。 目前,此案涉及的1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2006年1月6日,本報記者走進博樂市公安局,對此案進行了獨家采訪。 女青年受辱報警揭開驚天大案 女青年哭訴受辱 2006年1月6日,記者在博樂市公安局采訪了此案的辦案民警。一位刑警向記者回憶起當時接警的情形。“2005年8月24日早9時,我和同事剛坐在刑警大隊值班室的椅子上,,一位披頭散發且衣衫不整的女青年就跑進了值班室,女青年一看見我就悲淒淒地哭了起來,哭聲讓聽者心碎。我們隊裏的一名女幹警連忙這位女青年扶到會議室,在女民警的勸導下,女青年才停止了哭泣。在喝了一口我遞過的水後,她伴隨著淚水,將發生在6小時之前的經曆說了出來。” 據警方介紹,受害女青年叫紅紅(化名),白天在一家公司上班,每晚都要到一歌舞廳兼職做收銀員。在采訪的當天,記者看到寫滿紅紅屈辱的紙張,共有兩頁,張張落滿了淚滴。 紅紅是這樣描述自己所遭受的屈辱的: 當天淩晨3時許,紅紅和往常一樣騎自行車往家趕。剛走到熱力公司門口公路邊時,一輛紅色的麵包車就在我的身邊停了下來,還未等她反映過來,從車上跳下兩名男子,將她狹持上了麵包車。當紅紅進入車廂時,她清楚看到車內還有4名男子,其中一名是司機。之後,她的雙眼被這夥用布蒙住。 “我的身上沒有帶太多的錢,隻有60餘元,隻要放了我,我全給你們。”被蒙住雙眼的紅紅苦苦地哀求著。“這時,一名犯罪嫌疑人上前搶走了我包中的現金及身份證。” 也許,是因為紅紅沒有太多錢的緣故。“又有人朝我狠扇了兩耳光,之後,有人向我索要手機。”紅紅寫道。 已是心神不安的紅紅趁機將手機電池卸下,並把手機藏在車後座下。這部手機為此後的偵破起到了決定做用。之後,紅紅告訴這夥人稱自己沒有手機。 “我就被蒙住雙眼在車上顛簸著。大約過了半個小時,車停下來了。一名被這幫人稱為‘野人’的男子將我的布從我眼睛上取下來。透過車窗,我發現自己已來到了一個陌生的戈壁灘上。之後,‘野人’將車內一長凳搬下來,並將我強行拽下車,將我按倒在長凳上,我拚命反抗,但已無濟於事。我被一男子緊緊手拉住雙臂,頭則被另一名男子死死抱住。在黑暗中,有人將我的衣服解開,‘野人’壓在了我的身上,......之後,其他3名男子又依次對我實施了侵害。”紅紅寫道。 在紅紅的報案材料中,她還說,在四人對她實施侵害的過程中,而司機則一直在旁邊觀看。 “三個多小時後,這夥人在我的身上發瀉完獸欲,就將我拉至距公路約100米處棄於戈壁灘上,其中,有一名男子還遞給我10元錢。之後,他們就開著車跑了。”紅紅寫道。 據警方介紹,當天,紅紅沿著公路向西走,一直走到攔住了一輛出租車,才得已返回博樂市區,到公安機關報案。 受害女助警尋現場 當天,在接到紅紅報案後,博樂市公安局立即派員趕赴案發現場取證。由於,案發是在夜裏,而且受害人是被蒙住眼睛。尋做案現場成了一個難題。 紅紅得知這一情況後,表示可以引路。 就這樣,紅紅與刑警一同來到熱力公司門口的公路邊,由此踏上了尋找案發現場的征程。 據警方介紹,剛出了市區,在已閉上眼睛的紅紅的指引下,警車沿博阿公路行駛。當走到一個三岔路口時,紅紅沒有了方向感。警車隻得朝右側行進。當車行駛了30公裏,紅紅連喊“不是這條路”,車不得不再次返回。 警車又一次返回到三岔路口。紅紅睜開了眼睛並下了車,向遠處望去。在辯別了近20分鍾後,紅紅告訴刑警朝左側的岔口行駛。 車再次被起動,按照紅紅的判斷的方向行駛。大約30分鍾,車來到了一處戈壁攤。當時,連紅紅在內都認為馬上就能找到案發現場。但是,警察將戈壁灘勘查了一遍,也沒能找到一點痕跡,警方斷定此處不時案發現場。此時,已是下午16時。紅紅和警察回到了公安局。 在簡單吃過午飯後,紅紅開始回憶當時在路上的感受。與此同時,警方開始對紅色麵包車進行排查。 休息了20分鍾,紅紅和警察又開始尋找現場,車還是沿著博阿公路行駛。一路上,紅紅根據記憶,不時地指揮車子的前行後退。 當晚20時許,紅紅終於帶著警察來到了現場。“現場位於農五師89團附近。”警方對記者說。“當看到事發現場時,紅紅再次氣憤地哭了。” 之後,警方在現場提取了腳印等有力的證物。 一部手機揭出嫌犯 當找到勘查現場時,警方的調查更為深入。8月25日,在89團路口,警方發現了車牌號為新G-05342的紅色微型麵包車較為可疑。警方依法對這輛麵包車進行了搜查,在搜查中,警方在該車後座下發現了一部CECT手機電池,後經紅紅比對,認定手機正是自已的。警方將該車駕駛員葉某列為重大嫌疑人。 當晚,葉某被押回公安局。警方連夜對其進行了突審。 起初,葉某拒絕回答警方的任何提問。一邊警方加大審訊力度,一邊對葉某講政策。 幾個回合下來,葉某交代了犯罪事實。 他說,與他一同作案的還有陳仔武、巴音布魯克、巴特爾、馬誌強、申海林等5人。其中,被稱之為‘野人’的就是巴音布魯克。 同時,他還告訴警方,其他四人已準備逃離博樂。 次日,警方來到農五師89團查找犯罪嫌疑人陳仔武等人,同時,警方還讓89團四連治安員黃某協助查找。 當天中午,治安員黃某在89團一飯館內見到正在吃飯的陳仔武等4人,但黃某並未向公安機關舉報。 見到陳仔武後,黃某向其問道:“你們是不是犯事了?警察正在四處尋找你們呀。”陳仔武等人聽到這一句話當時就愣住了,臉色一下子就變白了,黃某心裏就明白。他接著勸陳仔武等人從飯館後門逃走。 當陳仔武等人消失在飯館後門後,黃某才走出飯館,向警方報告“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就這樣,本應該能抓住的犯罪嫌疑在警方的眼皮底下溜了。 第二天晚上22時,警方通過內線得知,陳仔武等人又在吳金河的幫助下駕摩托車離開了89團。次日,警方將吳金河抓獲。根據他的供訴,警方知道陳仔武等人已逃往米泉。 當天,博樂警方給米泉市公安局發出協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