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母親30元賣掉我15歲的貞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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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家境貧困,15歲的她被母親以30元錢賣掉了貞潔,從此之後,噩夢與陰影籠罩了她的生活,為了擺脫像“搖錢樹”一樣的婚姻命運,她按照自己的方式挑選男人,這卻讓她陷入了新的傷害和痛苦之中……   寒風中,張雨欣瘦弱的身軀顯得格外單薄,她的容顏看起來比同齡人蒼老了許多。我曾猜測她的年齡在30歲以上。她聽後說,自從母親對她做了那件讓她心寒的事情以後,她的心就快速地老死過去了……   陰影   我的貞潔被母親以30元賣掉,我的婚嫁成了她的“搖錢樹”   1991年,小麥發出嫩幼的新芽時,我剛好滿15歲。父親和兩個哥哥到外地打工,這些日子,傳回家的消息越來越少。這天傍晚,母親卸下屋子裏最後一塊結實的門板,換來了一袋米。一頓飽餐之後,我收拾好第二天上學的書包,早早爬上了床鋪。   後半夜,睡熟中我被撲鼻而來的濃烈酒氣熏醒,等我清醒過來,一個40來歲的男人將整個身子壓了過來,我拚命反抗。黑暗中我想看清楚那人的臉,我慌亂地伸手去拉燈,但幾次都剛碰到燈線,就被他像抓兔子一樣拖了回來。 “別喊了,沒用,我是給了你媽錢的!”他用手蒙住我的嘴巴說。我被震住了,手腳像被電擊一樣,越來越癱軟,直到失去了所有的力氣……   那男人得逞後,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我蜷縮在一旁,腦子惟一的念頭就是跑。我趁母親不注意,起身從那間沒有門板的屋子裏亡命地逃出來,我不知道方向在哪裏?我隻是一個勁兒地往山上狂奔,伴著我的隻有樹葉沙沙作響的聲音,寒風劃過皮膚的瞬間,我才發現自己竟然連衣服都沒顧上穿,一絲不掛地奔跑在山脊上,我的腳底板被玻璃、石塊劃傷,停下來的時候,發現已經身在山上的亂墳堆。我怯步了,想轉身回去,但回想之前的一幕,我突然害怕回頭。   快天亮時,山間零星的燈火輝映著我從小長大的村莊,我遠遠看到兩個影子在晃動。母親和那個男人圍著池塘邊找了我一晚,他們怕我想不通尋短。   我不願回家,但又冷又餓,就跑下了山,走到一親戚家時,天色已大亮。見我一絲不掛,親戚拿出衣服給我穿上,“怎麽弄成這樣哦?”我沒有說話,也不知該說什麽。接下來的一個月裏,我在鄰居和親戚家借吃借住。   “你咋不來上學呢?老師去你家了。”小夥伴對我說。聽後,我趕緊狂奔回家,跨進門的那雙腿重得像灌了鉛。找了一圈,我沒有看到老師,卻被母親一把揪住。我滿心怨恨,但哪兒還說得出什麽話。是母親搶先開了口,“這是30元錢,是他給的……”我沒等母親說完,就一手打了過去。第二天,趁母親煮飯的間隙,我將衣褲裏三層外三層地穿了好幾件,我是打定主意要離開這個讓我傷心的家和狠心的母親。我踏上了去成都的中巴車,恨不得起點就是終點。   到成都一呆就是一年,每天跟著裝修遊擊隊早出晚歸,在這群男人裏我認識了阿成。不久,我懷孕了,我想盡快結婚,雖然他不是心中的白馬王子,但身邊有個男人起碼可以保護我。有了自己的男人,母親就不敢再對我怎樣。 父親見我回到家,喜出望外,連我懷孕五個月的肚子也沒留意,“這些日子,有人說你被人販子拐賣了,有人說出了意外,你到哪兒去了?”我有千言萬語,包括那件事想對父親說,可看看一旁母親的身影,我心軟了,勉強擠出一絲笑容,“我到外麵打工掙錢來孝敬你。”“我不要什麽孝敬錢,隻要你好好回來就行。”父親的話讓我窩了一年的委屈由心而 生,卻又難以啟齒。“他是哪個?你懷孕了?”母親打量著我和阿成。我牽上阿成的手,說:“他叫阿成,我們準備結婚……”“結婚?想結婚拿錢來!”母親的話立刻讓場麵尷尬起來,父親見狀將我們推進了屋。   吃完晚飯,母親將阿成叫到院子裏,“我的女兒可以嫁給你,不過你在城裏做事,條件那麽好,至少要出這個數。”母親比出6根指頭。“600!”阿成說。“是6千!”“什麽?你當女娃是賣肉論斤來算的呀?”阿成氣憤地說。母親說:“隨便你咋個說,少一分都沒門!”   “你媽沒把你當人,你簡直就是她的‘搖錢樹’,我真懷疑你是不是她親生的?”第二天,阿成就離開了這裏,從此再沒來找過我。“我勸你把孩子打了,自己都養活不了,別指望養個孩子。”母親說。“都是你,我到底是不是你親生的?你要這樣對我。”我恨恨地看著母親說。“他出不起錢,就說明他沒本事,我是為你好。”母親的辯解讓我更絕望,“媽!上次那事我可以不怨你,但我這次真要去了醫院,這可就是我最後一次喊你媽了。”我的懇求最終隻換來了母親冷漠的背影。   引產後,我一個人從醫院出來,望著灰色的天空,我對自己說,從此以後我再也沒有這個媽了。   抗爭   拒絕家中牽紅線,誓死非窮男人不嫁   我對母親的積恨漸漸轉化成了叛逆和報複,三年來,隻要母親說媒,我就統統拒絕,從第一個男人到第十三個男人,我的態度沒有絲毫鬆動。這天,母親擋住我說:“今天來的這個人,家世很好,你少在別人麵前裝瘋賣傻……”說話間,那男人進了屋,母親殷勤的樣子讓我看不慣,我照例破壞了這場相親。送走對方,母親轉身就變了臉:“死丫頭,你想嫁不出啊?”我冷笑著說:“你喜歡的我就偏不喜歡,我再也不被你牽著走了,我死都要嫁給一個窮光蛋。”我還了母親一個同樣冷漠無比的背影。   找窮男人不太難,2000年初,當我遇到混混李遷的時候,我便義無返顧地和他搭上了線,背著家裏和他結了婚,有時我覺得這樁婚姻更像是一個玩笑。有了兒子之後第一次回家,父親沒說什麽,母親倒是氣得咬牙切齒。李遷在當地是出了名的一無所有,母親來找過幾次李遷要錢,但當她看到李遷比她還窮時,母親過來的次數就越來越少。   婚後,我心中有過短暫的痛快,但很快卻嚐到了漫長的苦澀。一年後的一天,李遷喝得大醉,一進門就嘰哩哇呀叫嚷著,我想去扶他,被他一手甩開,他噴著酒氣說:“我說你咋找我這個窮男人,原來你也不是什麽好東西……”“你說什麽啊,別吵醒了孩子。”我盡力壓低聲音。“什麽?你以前那些醜事都傳遍幾個鄉了,就我蒙在鼓裏……”“你聽我解釋,事情不是那樣的,我現在隻想好好過日子。”我說。“誰相信!”李遷聽不進去我的半點解釋。   這次爭吵之後,李遷就很少回家,成天賭博滋事,喝醉酒就在外和女人鬼混。我盡量容忍著他的所作所為:“你不願意過了,可以離婚。”他卻說:“沒那麽便宜……”為了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也為了養活兒子,我獨自背著兒子來到成都拾垃圾為生。夜裏,拾來的廢品統統堆進我搭起的臨時屋棚,我和兒子就這樣生活在惡臭與蚊蟲相伴的環境裏,第二天清早把這些破爛再拿到不遠的廢品收購站去賣錢,一個月能掙一兩百元。雖然很苦,但沒有人會提起那些陳年舊痛。   三個月後,李遷不知從何處得知我來了成都,他找到我說:“我不願離婚,這樣湊合著,好歹我也算有個婆娘。”但自從他來到這裏就沒有為我和兒子做過一件事,成天蒙頭大睡,沒錢用就將我辛苦揀來的垃圾處理賣掉,我和兒子常常淪落到撿飯充饑。這天,市容執法人員掀了這裏所有的臨時棚戶,沒了棲身之處,在街頭流浪了一天,疲憊不堪的我哀求他:“你還是回老家吧。不管咋個兒子沒錯,如果你不願意離婚,我就帶著兒子遠走。如果你同意離,兒子歸你,我去找一份正當工作打工,每月寄錢回來。等到孩子大了,你老了病了也有人在身旁照顧。”李遷在街沿上坐了很久,沉默不語,當我抱起兒子準備離開的時候,他突然拉住我大哭起來,“為什麽?你不是不嫌棄我窮嗎?”我說:“我不怕窮,但我怕人窮到沒人性的地步!我已經被最親的人傷了一次,不想被愛的人再傷下去。”  隱痛   和我愛的人結婚了,我卻依然不快樂   2002年秋,我堅持與李遷離了婚,然後繼續留在成都找工作。很快我在南門的一家娛樂場所找了一份後勤工作。我深知24歲的自己,還會經曆不同的感情,甚至一段婚姻,但我很彷徨,15歲時那晚噩夢般的經曆仍然籠罩著我。就在我下意識地拒絕這世間所有愛戀的時候,同事夏於國闖進了我的生活。   在單位的一次聚會上,大家抽簽做遊戲,我抽到最短的一支簽,上台前我仍不知這是個戲弄人的遊戲。當我起身離開座位時,夏於國突然搶過這支簽衝上台,結果在遊戲中他被水淋得全身濕透,逗得下麵的人哄堂大笑。我吃驚地看著這個其貌不揚的男人,心存感激。“你為什麽這麽做?”他笑著說:“你會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喜歡的人當眾出醜嗎?”夏於國的舉動深深地打動了我冰封已久的心。   這份愛雖然來得遲了些,但卻很踏實,我終於能夠因為愛情而選擇婚姻了。在婚禮前夕,夏於國堅持要我的父母雙雙到場,我很擔心母親又會在錢的問題上阻撓,我說:“我父親來就可以了,母親要忙農活。”他說:“我不在乎你是不是結過婚,我很看重我們的婚姻,所以我要去接你的父母到場。”“我的母親不是個好打交道的人。”我說。“你怎麽能這麽說呢?我相信我的誠意能夠打動她老人家的。”   母親仍然向夏於國索要了兩千元錢,這件事是在結婚以後我才得知的。那天,我們吵得很凶。我說:“你就不該給她錢,她根本就是在看輕我,你讓我這些年的努力都白費了。”他很吃驚地看著我:“我不知道你和你母親之間到底怎麽回事,但她畢竟是你的母親。”“我都不認她了,是母親她就不會那樣對我。”   我們在這件事上分歧很大,他一直覺得他和我父母關係生疏完全是我不對。這影響了我們的感情。一年後,我生下了女兒晴晴,他和我的交流就更少得可憐,連性生活都沒有了。   夜裏,哄睡女兒之後,好幾次我都提出,“我們聊點什麽吧?這兩年我們不夠親近了。”丈夫輕應了一聲,隨後,伴隨而來的是他的鼾聲。每回提起這樣的事,回應我的不是沉默就是鼾聲。   一晃兩三年,女兒快3歲了,我把對婚姻生活的不滿壓抑在內心深處,我不願讓女兒承受母親帶給她的傷痛和不完整的人生,但我畢竟是個女人,而且才28歲,難道我就這樣過完這輩子嗎?   父母不應把金錢當做兒女婚姻的籌碼   這幾年,張雨欣與母親從不提及那件不堪回首的往事,生活恢複了平靜,為了不再撕開她們母女間的傷痛,我沒有勉強張雨欣的母親接受采訪,我相信作為母親的她一定也有過愧疚,雖然這已無法挽回曾犯下的過錯。   雖然13年過去了,但當張雨欣講訴那不堪回首的一幕時,她仍幾度失聲痛哭。貧困的家境下,母親充當著既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的雙重角色。但她絕不能原諒母親將她當成“搖錢樹”,使得她在這個陰影之下,走上一條又苦又澀的情感之路,成為她這一生無法撫平的傷痛。   一直十分關注此事的心理專家孫彩娣語氣凝重地說,希望女兒“嫁個有錢的”之所以成為大多數父母的共識,無外乎以下幾種心理使然:一是某些當父母的一生並不富裕,或者雖然現在有錢了但曾經貧困過。可以說是經曆了沒有錢的艱難,或者說有點窮怕了,覺得無論如何不能再讓自己的寶貝女兒吃苦受窮了,所以才極力主張要找個經濟條件好些的人當自己的女婿;二是有的父母“拜金思想”嚴重,隻要有錢什麽都是好的;三是有的父母單方麵受到過愛情和婚姻的打擊,或看到身邊很多人的不幸婚姻,覺得愛情和婚姻是極不可靠的,所以他們往往希望女兒找個有錢的,這樣在一旦婚姻破裂的情況下,可以從經濟方麵多少有所補償。   但別忘了幸福美滿的婚姻應當是建立在堅實的愛情基礎之上的,父母不應把金錢當做兒女婚姻的籌碼。因金錢利誘而遷就撮合的帶有“銅臭”味的感情是不牢固的,遲早要走向讓人痛心的決裂,甚至釀下幾代人的人生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