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因為嫖資不夠強奸賣淫女獲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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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秦健 通訊員 魏永洪)體育成績優異的楊某在獲知高考上線後,邀約了兩同伴到美發店找“小姐”耍,因為嫖資不夠,3人便強奸了該女子。近日,被告人王某、楊某、馬某分別被忠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五年和五年。   據了解,3被告人都是忠縣烏楊鎮五嶺村人。2005年7月9日上午,被告人王某(係四川省某大學二年級學生)與鄰居楊某、馬某到縣城玩耍。當晚,因嫖資不夠,三人商議共同找一個小姐嫖宿,楊某遂隻身一人到忠州鎮瀟灑發廊,假稱一人請一位小姐包夜,與該發廊老板盧某議價140元找來小姐小燕(化名)。後小燕發現嫖客不止一人,遂提出拒絕,3被告最後脅迫小燕與3被告人先後發生性關係。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楊某、馬某違背婦女意願,以語言威脅及挾持婦女並限製其自由的方式,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均構成強奸罪。被告人楊某、馬某作案時不滿十八周歲,係未成年人,故對二人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