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轉院3次深夜猝死 去世10日後醫生補開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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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少女轉院三次深夜猝死   2005年12月25日聖誕節夜,19歲的瓦房店少女張豔與朋友歡聚後著涼感冒。   第二天一早,她開始發燒,在連續四次就醫求診並轉院三次後,於當天深夜在大連市內一家醫院急診ICU病房去世。   從發燒感冒到猝然殞命,花季少女的非常死亡事件引起大連市衛生部門與公安部門高度重視,已聯手介入調查。   男友回憶生前非常24小時   19歲的張豔家住瓦房店交流島鎮東海頭村,去世前曾在金州一家商場打工。   2005年12月26日早上7點多,張豔由於發燒在男友鄧祥陪同下,到金州楊福豐西醫外科診所就診。接診醫生楊福豐為其掛了一個吊瓶,隨後張豔回家休息。   “當時一切都挺正常,根本沒想到會出事”。昨天,鄧祥拿著張豔生前的照片,痛苦地回憶著非常24小時裏的每一個情景。   據鄧祥說,陪張豔看病後他就上班去了。當天下午4點多,他正在普蘭店皮口鎮送貨,突然接到弟弟(與他們住在一起)電話,告知張豔身體不舒服,眼睛有點發紅。鄧祥放心不下,立即往家趕。回家後,他發現張豔臉上開始冒出紅疹,馬上背她再次趕到楊福豐西醫外科診所。   這一次楊福豐看後讓其轉院,但張豔在金州區第一人民醫院做完全麵檢查後,再次被建議轉院。鄧祥當即撥打120,將她送往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並通知親友。   趕到大連後已是當晚10點左右,此時張豔渾身已起滿紅疹,迅速入住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急診ICU病房。   “送她進病房後我就忙著辦理各種手續,哪知道那竟是最後一麵”,鄧祥的眼睛泛起淚光。   當天深夜12點多,醫院通知張豔去世了。看到昔日活潑美麗的少女,短短24小時內成為一具渾身紫斑的屍體,在場的所有人都悲痛欲絕。   缺失處方單引起家屬質疑   張豔的死亡讓親友蒙受精神巨創,他們不敢相信這個身體一向健康的少女竟猝然離世,反複翻看她出事前後的所有醫療記錄。   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上,直接導致死亡的疾病或情況一欄注明“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急診病誌上也詳細記錄了張豔來時的檢查、就診及相關的治療用藥情況。   金州區第一人民醫院的各種檢驗單據俱全,其中血液檢驗報告單上的臨床診斷為“過敏性休克”。   可金州楊福豐西醫外科診所的就診單據為何沒有?   “第二次就診時,我問過楊福豐上午給張豔用了什麽藥,但他不肯說,還告訴我們單據已經扔了”,鄧祥歎氣說。因為當時看到女友臉上紅疹越來越多,他才顧不上爭執,趕緊打車轉院。事後鄧祥說自己還去要過幾次,但對方均拒絕出示。   楊福豐到底給張豔用過什麽藥?會不會是這些未知藥品導致過敏反應?與死亡是否直接相關?對麵一連串謎團,張豔家屬對診所拒絕出示單據表示質疑。   去世10日醫生補開單據   2006年1月5日,在張豔去世後的第10天,記者與鄧祥再次趕到診所,這一次終於拿到了楊福豐補開的兩張單據。   楊福豐解釋說,該診所沒有門診病誌,隻有一本門診病人登記表,所有患者的看病情況在上均有記錄。而鄧祥向其索要的,是一張診所內部執行單,隻在醫生和護士間經手,不能交給患者,而且確實已經扔掉。至於當天沒有告知家屬張豔的用藥情況,是因為時間太緊迫來不及。   “我看那女孩起疹情況不太好,急著讓她轉院”,楊福豐說。他表示自己沒有給張豔使用過可能導致過敏的藥物,還當場補開了兩張26日的就診用藥明細。   “即使張豔的死亡與用藥無關,及時告知用藥情況也可在轉院時節省診療和搶救時間”,張豔的姨媽李振雙說,“而且患者應當擁有用藥知情權”。   大連市衛生部門對此表示,一般大醫院都有門診病誌,上麵記錄病人的來診時間、病史、檢查、診斷、治療及轉歸、去向等,作為重要的就診資料,由患者個人保留。私人診所即使沒有門診病誌,也應有門診記錄單,讓病人對自己的診斷及治療情況有所了解,因此任何醫療機構都不應推拒不給。   衛生公安聯手展開調查   無論如何,兩張遲來的單據並未讓張豔的家屬感到安慰,他們對此並不認可,表示無法證明補開的單據與當天真實的用藥情況完全一致。   為此,大連市衛生部門已組成專門調查組,公安部門也受理此案,目前根據家屬要求,醫院與法醫正聯合進行屍檢,預計本月末出台結果,揭示少女的真實死因,其他有關案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