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援引香港媒體報道,2005年台灣及香港娛樂圈藝人收入榜,國際巨星成龍及劉德華分居冠、亞軍,成龍賺進二億三千萬港元;台灣今年收入最高的藝人是周傑倫,酬勞達五千九百六十萬港元。
據統計,今年台灣藝人的收入排行榜,前三名依次是周傑倫、蔡依林及名模林誌玲,後兩位的年收入分別是三千六百萬港元及二千八百萬港元。
周傑倫今年所拍的廣告都跨越亞洲地區,亞洲區代言人每個廣告為五百萬港元,他一口氣拍了八個廣告,再加上唱片分紅,今年總收入接近六千萬,連莊成為台灣藝人收入“一哥”。
至於第二位的是他的前女友蔡依林。《明報》說,她接拍了五個廣告,加上唱片分紅、演唱會及出書等,也有近三千六百萬港元的收入。至於林誌玲雖然因受傷休息了兩個月,但積少成多也有二千八百萬港元的收入,被稱為台灣“吸金女”。
根據統計,位居榜首的成龍,其實今年花了很多時間做親善探訪及善事籌款,隻拍攝了一部電影《神話》,仍舊賺得眉開眼笑,主要是因投資有道,尤其在地產方麵大有收獲,年頭出售位於淺水灣南山別墅舊居及海名軒的父親住所,帳麵獲利三千四百萬港元,年中又以高價售出美國比佛利山豪宅,再賺三千七百萬,再加上電影《神話》片酬分紅達六千萬,還有成為JC California Fitness Club的代言人兼分紅,約賺四千萬。此外,他更有多項投資未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