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母親為拖住情夫 迷倒13歲女兒交由對方奸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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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畢征)為“拖住”新情夫的心,28歲的未婚媽媽竟不惜下藥迷倒自己13歲的親生女兒交由對方糟蹋。結果,施暴男子李某被繩之以法,而這個鬼迷心竅的母親也因構成強奸罪獲刑8年。   呂某是湖南道縣人,2003年初,28歲的呂某獨自從老家來到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打工,之後結識了38歲的潮陽男子李某並迅速成為情人關係。 數月後,李漸漸對呂冷淡下來。怎樣才能不讓情夫甩掉自己?呂竟然想到了一個泯滅人性的辦法。   同年7月1日,呂回到老家將剛滿13歲的女兒小玲接來。當晚,就在呂租住的出租屋內,呂、李二人一塊為女兒接風洗塵,並在小玲喝的椰子汁內放下安眠藥。很快,藥效發生作用了,小玲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呂某便趕緊招呼李某“動手”,李某隨即撲向了這個才13歲的幼女……   事後,呂雖然裝模作樣地到派出所報了案,可每次公安人員在她的指引下去抓捕李某時,總是撲空。案子一拖就是一年多,直到小玲將事情告訴了在廣州工作的表姐。於是,兩姐妹甩開呂某,帶著警察直奔白雲區一工地將李某當場抓獲。2005年1月,李、呂同時被逮捕,隨後兩人因涉嫌強奸罪被提起公訴。   白雲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該起強奸案是呂某主動提出犯罪的意思表示,並積極幫助李某強奸自己未滿14歲的幼女,兩人的行為都已經構成強奸罪。2005年9月21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奸罪各判處呂、李二人有期徒刑8年。李某表示服判,呂某提起上訴。廣州市中院於日前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