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傷前女友 妹妹為救姐被逼獻身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姐姐被已婚的前男友騷擾打傷,流血不止,但不被允許上醫院。妹妹為了能夠讓姐姐盡快得到救治,答應了姐姐前男友的羞辱條件:與其發生性關係。近日,渝北區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5年。   姐姐結交新男友惹禍  龍溪鎮男子韓某與女子王某曾經談過一段時間戀愛,但自從韓某結婚後,王某就果斷終止了這段感情。這讓已婚的韓某倒覺不“爽”,韓很想做到“家中紅旗不倒,外邊彩旗飄飄”,他依然對王某“扭倒費”,並不時光顧其“住處”,而王某則一再忍讓。   今年7月13日淩晨4時許,喝得醉醺醺的韓某來到龍溪鎮武陵路王某的租賃房內,發現屋內有一男子,一問才曉得是王某新交的男友。他與王某發生爭吵,並要王某的男友滾。韓氣急敗壞,抓起一個葡萄酒瓶砸向王某。王鼻梁、左耳被玻璃渣劃傷流血不止。王的男友見此情景,隻好走了。   送姐包紮後兌現“承諾”   王某嚇得不輕,想?span class=yqlink>醫院,但韓不準她出門半步。王某的妹妹青青(化名)見姐姐慘狀,請求韓送姐姐到醫院去。韓竟提出:王必須把身上所有衣服脫光才準去醫院,但王堅決拒絕。   這時,韓色迷迷地盯著青青,威脅她與其發生性關係,否則就不送她姐姐去醫院。青青迫於韓的淫威,與韓口頭達成協議:韓先送姐姐去醫院包紮後,再與他發生性關係。   韓某、青青陪王某到醫院做完手術後,韓強行將青青從醫院帶回王某的租賃屋,要青青兌現承諾。青青因害怕韓再次對姐姐施暴,迫於無奈隻好屈從,韓某還讓王在一旁觀看,但王沒進去屋,隻能焦躁不安地在臥室外徘徊,不知如何是好。   合租室友支持報警   恰此時,與王某合租的許某與女友一道回家。王看到了救星問:韓正在臥室強奸她妹妹,該怎麽辦?許敲門,韓光著上身開了門,青青則上身赤裸坐在床邊。得到許某的支持,王某報警。半小時後,民警趕來將韓捉獲。   渝北區法院審理認為,韓采取不準受傷者治傷的手段,迫使青青與其發生性行為,雖沒采取暴力手段,但從精神上違背了婦女意誌,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於是判處韓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