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教師致女學生懷孕 家長一怒將其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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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刀槍並用殺人後還散發傳單 2004年7月11日上午7時30分,霞山某中學教師劉某誌在住所附近的議價快餐店門前遭到伏擊身亡。 凶手朱日培刀槍並用,殺人後還向路人散發傳單,聲稱其女兒是死者的學生,曾受到死者的強奸。散發傳單後,朱日培到新園派出所投案自首。 本報湛江訊(記者關家玉攝影報道)昨日上午,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轟動一時的朱日培故意殺人案(如圖)。法院經過審理後,當庭宣判,被告人朱日培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朱日培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307224.8元;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朱日培故意殺人案於去年7月11日在霞山體育場附近發生,當時轟動一時,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朱日培的女兒朱某穎在湛江市某中學讀高中時,被害人劉某誌任其語文老師。1999年朱某穎高中畢業,完成高考後,兩人發生婚外戀情,並多次發生兩性關係,致使朱某穎於2000年8月懷孕,隨後做了流產手術。 被告人朱日培因懷疑劉某誌強奸了自己的女兒,遂產生了殺死劉某誌的念頭。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日培無視國法,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被告人朱日培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可從輕處罰。且被害人劉某誌作為人民教師,又係有婦之夫,卻與其學生朱某穎發生婚外戀情長達兩年之久,給朱某穎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大的損害。 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