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男子槍殺部隊哨兵奪步槍11年後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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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南方都市報記者 譚林 通訊員 陶維強)廣東潮州一市民為搶奪槍支,槍殺潮州市某部隊站崗哨兵,其後又持槍搶劫池湖村村民並致3人死亡。12月7日,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作案者周衍忠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搶奪槍支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槍殺哨兵奪步槍 據了解,被告人周衍忠,現年51歲,是潮州市湘橋區人。   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5月,周衍忠在潮州市某軍營附近發現,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隊一倉庫旁崗亭有哨兵持槍站哨。同年8月2日中午12時許,周攜帶一支土製獵槍、火藥和鋼珠,來到倉庫圍牆外,見哨兵許某單人站在崗亭頂執勤,周持獵槍朝許某背部開槍,致許中槍後從崗亭頂跌落在地,隨後,周衍忠搶走許執勤所帶的81-1式自動步槍。許某於當天死亡。   為搶分紅款射殺村民   1999年1月28日,周衍忠得知第二天楓溪區池湖村要發放年終村民分紅款,遂萌發搶錢的念頭。翌日上午,周衍忠攜帶搶奪得來的自動步槍,來到池湖村尋找發放分紅款地點———村民陳某炎的雜貨店,伺機作案。   當見到店前隻有村民陳某欽一人時,遂持自動步槍喝令陳拿出錢來,因陳想上前搶槍,周衍忠開槍射擊,致陳中彈倒地。店內的陳某炎、陳某平聽到槍聲想衝出來察看,周衍忠又開槍對二人掃射,致二人也中彈倒地。隨後,周進入店內準備搶走分紅款,因無法找到錢而逃離現場。3名被害人於當天死亡。   2002年2月至2004年7月間,周衍忠還向多名市民勒索財物,勒索作案4宗,勒索得2萬元。自1994年8月2日搶得自動步槍後,周衍忠多次向他人購買子彈及彈匣。   2005年5月,周衍忠在潮州市區北門市場被抓獲,警方在其住房搜出“八一”式全自動步槍1支、56式步槍子彈116發、51式手槍子彈49發及“八一”式彈匣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