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服務員深夜被住客拖進客房強暴失去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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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霞說,床墊上的血跡,是當晚她被強暴後留下的 本報訊 昨日上午,20歲的旅社女服務員阿霞(化名),來到本報反映自己8日淩晨遭住客餘某強暴,並被奪去了處女貞操,事發後對方的家屬和朋友提出花錢私了,被她拒絕,目前已向警方報案。對於此事,當事男子餘某的朋友稱,當時阿霞和餘某談好價錢後去開房,所以隻能算是通奸而不是強奸。事發後餘某的手機一直關機,無法聯係。   目前福州鼓樓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此案。  當事女子:淩晨被住客強暴     20歲的阿霞是永泰人,身高不到1.6米,麵目清秀,上個月底到順昌駐榕辦事處旅社當服務員,昨日她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12月8日淩晨0時許,她給303號房的住客送牙刷,走廊上沒有燈,一片漆黑。送完牙刷想下樓時,她突然發現拐角處有人影閃動,便趕緊往樓上跑,沒想到那個黑影很快追了上來,一手捂住她的嘴,一手卡住她的脖子,把她拉進208號房,強行和她發生了性關係。   當時208號房裏沒有開燈,那個男子把電視機聲音調得很大,她一直呼救,但始終沒人來幫忙,隻好苦苦哀求那個男子,說自己還是處女,如果被奸汙肯定會報警,但該男子根本不理會。她又說自己有艾滋病,但該男子根本不相信……直到當天上午9時許,那個男子才離開房間,阿霞認出他是三明人餘某,和旅社一位胡姓負責人很熟。   事發後阿霞沒敢聲張,沾上血跡的床單也很快被清洗了,但床墊上仍留著血跡。當天中午,她到隔壁201號房去打掃衛生,住客問到昨晚的呼救聲,得知她的遭遇後,鼓勵她趕緊去報警。   當天下午,阿霞帶著沾著血跡的紙巾和內褲,到鼓西派出所報案,此時餘某已經離開旅社,民警帶著她做了法醫鑒定。   11日上午,一個自稱餘某姐姐的女人找到阿霞,提出要用錢補償阿霞。阿霞提出要求餘某當麵道歉,那女人說目前無法聯絡餘某,結果私了的要求被阿霞拒絕。當晚,一個自稱餘某朋友的男子打電話找到旅社負責人,表示可以給阿霞2000元私了。   當事男子的朋友:是通奸不是強奸   昨日下午,記者陪著阿霞,來到位於達明路的順昌駐榕辦事處旅社,找到那個姓胡的負責人。   胡某說,事發後阿霞沒向她提起遭強暴的事情,直到後來民警找上門,才知道這件事。   胡某還說,她和餘某並不熟悉,隻是朋友介紹認識的。12月7日,餘某帶著兩個男子入住旅社303號房,當晚餘某說睡覺打呼嚕會影響同伴,要求在二樓再開個房間,她就把鑰匙給了餘某。事發當晚,她睡在旅社裏,並沒有聽到阿霞的呼救聲,而且走廊的燈一直亮著。   在事發的208號房,掀開白色床單,床墊上果然有一攤血跡。阿霞說是她當晚遭強暴後留下的,旅社負責清潔的工作人員卻說是此前一個住客留下的。   旅社另一位王姓負責人稱,11日胡某曾在民警的要求下,以談生意為借口,打電話約餘某晚上到旅社來,當時餘某滿口答應,但當晚並沒有出現。   旅社負責人向記者提供了餘某朋友的手機號碼。記者撥通後,接電話的是個自稱姓林的男子。   林某說,7日晚,他和餘某等一起入住旅社,次日淩晨時阿霞進來送東西,和餘某在房間裏談好價錢,然後拿鑰匙和餘某去了二樓。直到第二天上午,餘某才回到三樓,說和阿霞發生了兩次性行為,中途還買了漢堡和水果給她吃,但沒說是不是把錢給了阿霞。   林某認為,阿霞和餘某是通奸而不是強奸。事發後胡某給他打來電話,說不要把事情鬧大,能私了就私了。因為餘某手機一直關機,所以他就向胡某提出給阿霞一些錢,算是替餘某付嫖資。   鼓樓區刑偵大隊一位陳姓民警表示,此案正在偵破中,法醫鑒定估計一兩天就會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