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地鐵遭遇性騷擾 拍下色狼照片在網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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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記者鄒穎琦□晨報記者鄒穎琦   昨天上午,一個譴責地鐵“色狼”的帖子剛在互聯網上某個論壇出現,就引起眾多網友的關注。帖子同時公布了一張在地鐵內用手機拍攝的“色狼”大頭側臉照。因照片從臉後側拍攝,大多數網友無法看清照片中男人的相貌,但眾多跟帖者對發帖者的行為一致稱快。   發帖者還在論壇上描述說:“今天早晨我擠地鐵的時候,旁邊有個男人雙手環抱站在我身邊,然後他的手居然穿過我的手臂,摸到我的胸前。我拍下了他的照片,大家遇到後一定要注意。”   然而,令發帖者始料未及的是,有網友提出質疑,認為其行為雖然解氣,卻有侵犯他人肖像權的嫌疑,如果這又是一場“網絡誹謗”,會給照片上的人帶來惡劣的社會影響。   那麽,如何既有效揭露“色狼”,又不致產生額外麻煩?受性騷擾者將“色狼”照片上網公布是否合適呢?   “我將照片放網上,一方麵是因為這個色狼實在太囂張,我實在氣憤,另一個原因也是為了讓更多的女性提高警惕。”   擁擠地鐵裏遭遇“色狼”   當記者聯係上張小姐時,她仍對“色狼”的行為怒不可遏。   她告訴記者,昨天上午8時10分,她和往常一樣從1號線錦江樂園站擠上早高峰地鐵,向市區出發。此時,站台上已聚集了相當多的乘客,車一到站,張小姐就被人流推進車廂。“當時車廂內非常擠,我左邊是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列車剛啟動,張小姐就感到該男子略有異樣。   “當時車子非常擠,連女孩子都貼著人站,可這個男的竟像女孩子一樣,將雙手環繞在胸前。我當時心中隻覺得很好笑”。為了防小偷,張小姐雙手抱住胸前的包,然後閉目養神。   幾分鍾後,她感到左手肘處被捅了幾下。“我睜眼一看,那個男的正在動他的手指。我猜他可能是擠車擠得麻了,可也用不著伸過來捅我吧。”雖然對男子的怪異活動略有懷疑,但因為冬天穿得較厚,張小姐寧願怪自己過於敏感。為此,張小姐稍稍向右移動了一下身體,躲到男子手掌的活動範圍之外,然後繼續閉目養神。   “我剛閉上眼睛,感到他的手突然穿過我的左手臂,直接摸上我的胸口”。張小姐對這突發狀況又羞又憤,轉過臉朝男子狠狠瞪了一眼。“當時他竟然也轉過頭來和我對視,還一臉得意地笑了一下。”張小姐意識到:遇到色狼了!   為了解除困境,她突然想起了新買手機的拍照功能,於是趕緊從包中掏出來,對準了那名男子拍起來。而這名男子也發現了這一情況,立刻向左背過臉去,令張小姐隻抓拍到一個臉後側的大頭像。隨後,該男子拚命擠出了人群,在下一站下了車。   “我將照片放網上,一方麵是因為這個色狼實在太囂張,我實在氣憤,另一個原因也是為了讓更多的女性提高警惕。”短短幾個小時內,張小姐的帖子被瀏覽了上千次。看完張小姐遭遇性騷擾的文字敘述後,大多數網友對照片上的男子進行了譴責,還有的也講起自己遭遇類似騷擾時的無奈。   “夏天被騷擾時,我就在想,最好能隨身帶一件自衛武器,哪怕是帶針的胸針也好。”   自我鼓勵後拍照自衛   從張小姐拍攝的照片看,在地鐵列車內的通風口和銀白色金屬把手前,是一名身穿藍色翻領夾克、戴著黑色金屬框眼鏡的男子。由於拍攝角度過偏,照片中的男子隻露出鼻尖和右眼眼角。從照片內附帶的信息記錄看,張小姐是在昨天上午8時41分拍攝這張照片的,使用的是某款可拍照手機,這兩個細節與她敘述中的情節基本相符。   記者了解到,自從張小姐搬到錦江樂園附近,乘坐1號線上下班至今已有一年半。根據她的記憶,她在地鐵車廂內已遭遇4次性騷擾,尤其在今年夏天,她曾連續兩天在車廂內遭遇性騷擾。由於感到尷尬和不知所措,她最後都無奈地放過了“色狼”。   “記得第一天有個提著黑色工作包的人背對著我站著,卻將手掌反過來摸我的臀部;第二天遇到一個打扮得很女性化的流氓,不停地用手肘、手掌觸碰我的胸部,當我意識到有問題時,才發現‘她’竟然穿著一雙男式黑皮鞋。”由於多次遭遇騷擾的憤怒,張小姐將自己的經曆寫在常去的論壇內,希望借此提醒其他女性注意,同時也征求更有效的自我保護手段,但至今沒有找到更有效的解決途徑。   “大多數女孩子都比較膽小,如果站出來指認色狼,一方麵這種事情很難取證,對方如果矢口否認,反咬一口說女孩自作多情,那多尷尬;另一方麵,旁觀者說不定還會反過來打量女孩的相貌,萬一說出風涼話,更加傷人。還有,如果流氓從此就盯住你了怎麽辦?”怕把事情弄大,怕打擊報複,怕……張小姐發現為避免這些風險,更多女孩子麵對公車色狼寧願選擇沉默,或暗中抵抗。   “夏天被騷擾時,我就在想,最好能隨身帶一件自衛武器,哪怕是帶針的胸針也好。”但隨後她突然想到,帶攝像功能的手機應該能起到反騷擾的作用。在對自己反複鼓勵多次後,張小姐昨天終於決定拍下騷擾者,並公布在網上。   “在沒有經過照片中男子的同意下,就將他的照片放在網絡上,這就侵犯了這名男子的權利。”   有網友質疑照片公開   記者看到,在眾多的跟帖者中,也有人在對張小姐的遭遇表示同情時,對公開照片的行為不敢苟同。   “大家的憤怒都基於一個大前提:就是張小姐的敘述是真實的,而且照片裏的男子與實施性騷擾的流氓是同一個人。但這種敘述未經第三方證明,敘述就缺乏客觀公正;而在沒有經過照片中男子的同意下,就將他的照片放在網絡上,這就侵犯了這名男子的權利。”一位名為“無話不說”的網友指出,換一個角度看,如果張小姐是和照片上的男子素有積怨,然後杜撰了性騷擾的故事,配上了剛拍的照片放到網上,進行人身攻擊,也是不無可能的事情。“無話不說”認為,在帖子中敘述自己的遭遇是張小姐的自由,但貼出別人的照片卻有待商榷。   對於“無話不說”提出的觀點,張小姐表示,由於兩年前自己身邊有朋友曾遭遇過聯係方式被公布到網絡上的騷擾事件,所以能夠理解“無話不說”提出的這種可能,但出於被侵害人的立場,她對“無話不說”的態度感到寒心。   “我盡力克製住自己,認為‘無話不說’是站在客觀的立場上就事論事,但畢竟遭遇性騷擾的人不是他(或她)。站在一旁說著無關自己的風涼話的人,女性遭遇性騷擾時,就怕遇到這種人。”如果不能拍照公布照片,還有什麽辦法能威懾這些流氓?張小姐感到非常困惑。   “對被性騷擾侵害的女性來說,盡可能搜集有利於自己的證據是關鍵。”   麵對性騷擾,女性如何保護自己?如何避免網絡侵權?如何防止淪為網絡誹謗的犧牲品?為弄清事件中牽涉到的諸多法律問題,記者采訪了前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商建剛。   意見一:受害人要注意收集證據,並及時向有關部門求助   我國在《憲法》、《民法通則》、《刑法》及《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中,已經對反對性騷擾作出了明確規定,但在具體操作方麵,卻缺乏具體的法律條款,因此對被性騷擾侵害的女性來說,盡可能搜集有利於自己的證據是關鍵。   商建剛指出,性騷擾表現形式尚無統一界定,或以下流語言挑逗異性,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曆或色情文藝內容,或故意觸摸碰撞異性身體敏感部位,還包括在工作場所周圍布置淫穢圖片、廣告等,使對方感到難堪等。針對這些形式,受害人要注意搜集證據,如收到的騷擾短信或紙條,甚至可進行錄音、錄像。“一旦拿到確切的證據,受害人就可以向有關部門求助,追訴騷擾者的法律責任。”   意見二:侵犯名譽權比侵犯肖像權更應引起注意   “一般來說,侵犯肖像權的行為都是以盈利為目的,所以這件事不牽涉肖像權。但如果說名譽權的話,就有點危險了。”商律師認為,因為張小姐在遭遇性騷擾事件後沒有求助,無人能為其作證,因此法律上很難承認發生過這件事,但張小姐在論壇上的配圖和敘述產生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此若被拍攝人起訴張小姐侵犯其名譽權,張小姐將陷入被動局麵。   “對於名譽侵害中的照片,一般都需要是能夠反映當事人麵貌特征的正麵照片,照片需向陌生人提供足夠的辨認特征。”在看了張小姐所拍的照片後,商建剛認為,照片內的大頭像無法顯示本人的麵貌特征,因此還未達到侵害對方名譽權的程度。   意見三:防止淪為網絡誹謗的犧牲品需從身邊點滴做起   對於“無話不說”提出的狀況,商建剛指出,由於我國沒有對隱私權進行明確地保護,對於互聯網上的每個個人,要保護自己不要成為網絡誹謗的犧牲品,需要從身邊的點點滴滴做起。   “一般來說,網絡誹謗事件中都會出現當事人非常詳盡的個人隱私,這就牽涉到公布信息的人是否侵犯別人隱私權的問題。”商建剛說:“侵犯隱私權一般有兩種行為,一種是對某人的信息進行有針對性的收集,關心他所有不願公開的情況,還有一種是對某人的活動軌跡進行跟蹤。這兩種行為都是直接故意行為。”此外,在隱私問題上,除了侵犯方的行為外,還有一個標準是被侵犯方對隱私的認識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