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誌文再遭起訴成被告 “打人事件”是誰在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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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誌文記者門”事件昨天再起波瀾。四川某報記者陳勇昨天上午10點到法院再次遞交了起訴書,堅決要求王誌文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對於引起陳勇“感冒”的劇組聲明,《龍虎人生》一劇的執行製片人錢青青表示,對方的不實報道造成了很惡劣的社會影響,聲明是如實反映警方的調查結果,這絕對不是炒作行為。 陳勇為何簽名“王誌文不在打人現場” 在劇組發給本報(注:新聞晚報)的當地警方的“治安調解書”中,陳勇夫婦和劇組的代理人錢青青代表雙方分別簽名。調解書上說明:“陳勇在‘龍’劇組新街拍攝現場拍攝照片時,被‘龍’劇組演員王誌文認為陳勇在對其拍攝,雙方發生糾紛。後陳勇到杜家客棧找王誌文理論時,被劇組人員陳斌阻止,遂雙方發生抓扯,致雙方相互傷害,並造成一定損失。經前期調查,此案屬於治安糾紛,故進行治安調解。(雙方抓扯時王誌文並未在場)。” 陳勇本人既然已經在調解書上簽字,並親自簽字承認王誌文不在打人現場,在明顯對自己不利的情況下,他為何又要打官司呢?是不是又是自我炒作呢? 陳勇昨天對此解釋:“這份調解書是和劇組簽訂的,隻能說明和劇組的糾紛解決了。所謂王誌文不在打人現場,僅僅證實了在事件的後半部分雙方的抓扯中,他不在現場。但是,之前王誌文發現我在拍攝的時候,他和另外一個人揪扯我拖往50多米開外的杜家客棧,王誌文當胸給了我一拳。”陳勇表示,自己挨打有現場目擊者可以作證,目前暫不方便透露具體人姓名。 劇組風波平息後為何“高調”聲明 一場風波平息之後再殺“回馬槍”,陳勇昨天認為責任全部在對方,因為雙方在協議中明確了“停止新聞炒作”,對外統一口徑是“和解”了。“我之所以撤消上次的起訴而接受調解,是因為有人勸我說,王誌文是名人,希望我姿態高一些。現在劇組高調聲明中的公開指責是一種出爾反爾行為。” 對此,劇組錢青青昨天表示,這份聲明根據的是警方調查結果,是完全客觀屬實的。劇組在事發之後很長時間保持了沉默,就是不希望陷入炒作和無聊的口水戰。調查出來之後,我們有必要向公眾通報真實情況。“他現在突然推翻自己承認的說法,再次起訴打官司,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尊重法律,依據法律程序辦事。” 從握手言和到再度反目,事件的反複無常引起了很多人關注。打人、簽字、炒作等字眼中都留下了大量的縫隙,人們對究竟誰在“搞鬼”心存很多疑問和不解。不過,雙方都表示,要依賴法律武器維護權益,屆時一切都將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