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確認:打人事件發生時王誌文並不在現場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有關電視連續劇《龍虎人生》劇組在四川閬中市拍攝時與某報記者陳勇產生糾紛一事,當地警方已經作出處理。記者今晨見到了警方對這一事件的治安調解書,調查結果實際上證明了被炒得沸沸揚揚的所謂“王誌文毆打記者”是一條假新聞。為此,劇組昨天也發表了關於“王誌文打記者事件”的聲明,對有關這一事件的誤傳進行澄清。   警方調查結論   當地警方對這一事件定性為治安糾紛,警方作出了如下案情記錄:“2005年11月27日下午5時30分許,陳勇在‘龍’劇組下新街拍攝現場拍攝照片時,被‘龍’劇組演員王誌文認為陳勇在對其拍攝,雙方發生糾紛。 後陳勇到杜家客棧找王誌文理論時,被‘龍’劇組工作人員陳斌阻止,遂雙方發生抓扯,致雙方相互傷害,並造成一定的物質損失。經前期調查,此案屬於治安糾紛,故進行治安調解。(注:雙方抓扯時王誌文並未在場)。”   與王誌文無關   劇組昨天的聲明說:“根據當地公安機關查明認定的事實,有的媒體報道的‘打人事件’實際是在演員王誌文反對記者陳勇對其拍照以後,陳勇先離開現場後再率妻子寧鳳等人到劇組所在地找王誌文‘理論’,被劇組工作人員製止時,與劇組工作人員發生抓扯,相互傷害,雙方發生損失。公安機關認定,發生治安糾紛時演員王誌文並不在現場。有的媒體有關‘王誌文打記者’的報道是沒有根據的演繹和想象。”   劇組根據公安機關調解確定的“補償劇組人員陳斌和陳勇發生抓扯時個人損失的差額數”原則,對陳勇妻子寧鳳與劇組工作人員抓扯時損壞的眼鏡予以金錢補償,這是劇組的善意表示,該補償與演員王誌文個人無關。   炒作愚弄公眾   劇組在聲明中表示,對王誌文能嚴格遵守“不允許演員私下接受或配合拍攝”的劇組紀律,在事件中反對和製止拍攝的表現予以充分理解。劇組特別對王誌文在事件發生後,始終能保持沉默,不參與、不回應媒體炒作,支持劇組依法解決糾紛的職業操守表示讚賞。   聲明中還說,影視劇組在維護現場拍攝秩序時,與過度熱心的觀眾和未經許可的記者發生些許摩擦甚至糾紛純屬正常,而劇組依靠法律或調解處理解決糾紛,是慣常途徑。劇組理解記者有其報道特權和便利,但對違背事實、誇大事態的“王誌文打人”等利用演員名譽愚弄公眾的炒作表示遺憾。   沒有所謂約定   就警方的處理結果,記者打電話給這一事件的當事人陳勇,他表示自己已經撤訴,並接受警方對雙方的調解。記者問,王誌文究竟是不是真的打了他,陳勇說:“這不好說,因為警方已經調解,雙方約定不對外公布和解內容。”記者看到了陳勇本人和他妻子寧鳳在警方治安調解書上的簽名和手印。   記者隨即采訪此片執行製片人錢青青,她說,現在還有假消息說王誌文已經私下道歉並與陳勇握手言和,這純屬子虛烏有。王誌文既然沒有動過手,就不存在道歉。實際情況是,陳勇稱他很崇拜王誌文,看了他許多戲,要求與王誌文見麵。但王誌文對他肆意編造假新聞的做法十分反感,拒絕與他見麵,更談不上道歉。雙方也沒有像陳勇所說的所謂約定,即不對外公布和解內容。劇組認為,公開調解內容,有助於澄清誤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