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受丈夫冷落心生不平將生病女兒扔下河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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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廣州市中院法庭上,公訴人和律師同時替將8個月大的女兒扔進河湧淹死的周模英求情,懇求法院輕判。這樣的場麵在刑事案件中並不多見。   今年7月20日淩晨,周模英在租住地的大院裏,把小女兒投進車陂湧裏,造成小女孩溺水身亡。起訴書這樣描述周模英的心理曆程--小女兒自今年7月15日以來因發高燒,經在私人診所求治後亦未治愈。在此期間,周模英因覺得丈夫對自己和生病的小女兒漠不關心,又對自己獨力操持家務及照顧兩個小孩感到力不從心,由此產生了怨恨的情緒。   公訴人稱,“周模英的遭遇,固然是她個人的悲劇,但何嚐又不是這個社會、這個時代的悲劇?”鑒於“家中的孩子和老人依然在等候她去照料,而沒有妻子和母親的家庭即將崩潰,因此,綜合全案情節,本案的複雜原因和被告人的家庭情況、悔罪表現,提請法庭在量刑時酌情從輕處罰。”   被告席上跪地痛哭   昨日上午,瘦弱的周模英低著頭走進法庭,目不斜視地坐到被告席上。她的罪名是故意殺人,死者是她8個月大的親生女兒,2004年10月25日出生,還沒取名字。這個在人世間隻存活了200多天的女孩子還沒有名字,她留給人世間的唯一的照片,是從河裏打撈上來以後,警方替她照的。見過周模英小女兒的人都說,女孩長得白白淨淨,很乖,特別愛笑,誰見了都忍不住抱一抱。   對指控的事實,周模英沒有任何意見,她惟一能做的,就是伏案痛哭。她的辯護律師認為,周模英生活在社會最底層,丈夫打散工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對她的關心,而周的行為社會危害顯著輕微,也得到了家人的諒解,因此懇求法院對她輕判。公訴人也發表了感人至深的公訴詞,替周模英求情。   周模英的70多歲的父母前日從江西老家專程趕來看望周模英。1個半小時的庭審結束後,哭成淚人的周模英轉身對著站在旁聽席上的父母跪了下去,“媽媽,媽媽,我怎麽犯下這樣的錯呀?我的孩子……”任憑法警怎麽拉,周模英一直長跪不起。   家門口淹死親生女   回答公訴人的訊問時,周模英用微弱到旁人很難聽清的聲音斷斷續續說了淹死女兒的經過。   去年年底,周模英抱著還沒滿月的小女兒和1歲的兒子從江西新建縣農村老家投奔在廣州打工的丈夫,3歲的大女兒則留在老家隨70多歲的爺爺奶奶生活。周模英說她本不願意要這麽多孩子,是丈夫和丈夫的家人再三堅持,她才生下第三個孩子。   周模英一家生活很艱難,她的丈夫熊莫德(音)跟隨妹夫劉恒(音)在廣州一家裝修公司打散工。熊莫德有活幹的時候一個月能掙1000多元錢,沒活幹的時候就沒有收入   周模英來到廣州後,他們一家4口和妹夫劉恒住在天河區車陂村一套一房一廳的出租屋裏。他們家門前就是寬約30米的車陂湧。隻有小學三年級文化的周模英沒有出去工作,獨自在家裏替5口人做飯、洗衣服、照顧兩個孩子。   今年7月15日,小女兒發燒,周模英先是帶著孩子去正規大醫院看病,一次就花了200多元錢。後來幾天孩子又發燒了,她舍不得花錢去正規的大醫院看病,就在住處附近的私人門診看醫生,最少一次花錢也要30元,而孩子的病還不見起色。   平時獨自操持這麽多人的家務,周模英說她很累,而且丈夫熊莫德沒有像她希望的那樣關心她,甚至連小女兒生病也不聞不問,每天早出晚歸,下班回來吃飯後倒頭就睡,就是沒活幹的時候,也是看別人打牌消磨時間,卻不願意幫她帶孩子。   本想攜女一同跳河   7月19日早晨,周模英說孩子又發燒了,熊莫德摸了一下女兒的額頭就匆匆忙忙走了。晚上,周模英做完家務已經是淩晨1時許了,睡下後,反複好幾次被小女兒的哭聲吵醒。她沒法入睡,可是丈夫卻躺在床上一點反應都沒有。淩晨3時,她起身抱著小女兒來到院子裏。   周模英說,坐在車陂湧旁邊的石頭上,想起丈夫的不聞不問,覺得很委屈,現在孩子病了這麽多天也不見好,又沒錢去大醫院治,孩子可能再也治不好了,幹脆抱著孩子一起跳河算了。   她說自己在院子裏哭了10多分鍾後,走到河湧邊把孩子放在水裏,8個月的小女兒嘴裏還含著右手手指在吮吸。   周模英看著小女兒被水衝走,忽然想起來自己要是死了,才4歲的大女兒和兩歲的兒子沒人照看,怎麽辦?她猶豫了很久,就回家睡覺了。   起床大喊女兒沒了   20日早晨6時許,周模英起床後就喊:“小女兒不見了”,丈夫驚醒後看見房門開著,罵了周模英幾句,就出門去找孩子。睡在臥室裏的劉恒聽說後就讓熊莫德報警。熊莫德打了110,劉恒去上班了,周模英則像沒事人一樣在家裏洗衣服,給兒子喂麵包。   上午10時許,警察來到周模英家,告訴他們在車陂湧裏離他們家400多米處發現一個淹死的孩子。原來當天上午9時許,治安員在河湧裏發現了孩子的屍體。   經確認,浮屍就是周模英的小女兒。法醫檢測的結果顯示,這個還沒有名字的小女孩是淹死的。   警方最先懷疑的對象是劉恒,可是經過訊問後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熊莫德被關了幾個小時也沒說出什麽。當天晚上,周模英向警方交代:是她親手淹死了小女兒。次日她被刑事拘留,8月4日被逮捕。   夫妻相擁失聲痛哭   周模英的丈夫熊莫德是本案證人,按法律規定他不能旁聽庭審,在開庭前他就被法院告知離開法庭。整個上午,熊莫德焦慮地坐在法庭外麵,保持上身前傾的姿勢,似乎是想聽到庭審的隻言片語。   在1個半小時的庭審結束後,熊莫德被法院獲準在法庭裏會見周模英。夫妻分別5個半月後再相見,淚眼相望,久久無語。最後,周模英先打破沉默,她哭著說:“老公啊,我對不住你,對不住我們的孩子。”   一直神情呆滯的熊莫德眼圈紅了,小聲勸慰妻子:“別說這些了,我們都原諒你了。”   見丈夫這麽說,周模英撲到丈夫肩頭失聲痛哭:“老公,我沒法麵對你了,沒法麵對你的家人了。我沒法麵對呀!”   夫妻倆相擁而泣。直到法警告訴他們會見時限已到,周模英才一步三回頭地向法庭門口走去。走到門口,周模英手扶門框依依不舍地回頭望著丈夫和父母。最後,她的身影從法庭裏消失了,過道裏還回蕩著她撕心裂肺的哭聲。參與庭審的人員無不為之動容。   目送囚車丈夫發抖   目送妻子離開法庭後,一直寡言少語的熊莫德在法庭過道裏哭出聲來,從7樓審判庭坐電梯到法院大門口,一路上都沒有停止哭泣。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能旁聽庭審,熊莫德的妹妹一上午都抱著兩歲的男孩在法院大門口等著,讓周模英在押送回看守所前抱一抱兒子。   熊莫德身體一直在發抖。因為沒有收入,他的手機停機了,吃住靠劉恒支付。他的妹妹出錢替周模英請了辯護律師。問到今後的打算,熊莫德說兒子還得自己帶,“我父母都70多歲了,怎麽能帶孩子?”對於其他的問題,熊莫德則一概以“不知道”回答,並快步離開。   小姑歎息隻能怨窮   前日下午,記者來到周模英一家事發時租住的地方回訪,劉恒說到現在他都不明白,周模英為什麽要這麽做。“主要還是她文化低,覺得孩子是自己生的,不想要了就把孩子扔了,也是自己的事,卻沒想到這是犯法。事後我們都想,哪怕她把孩子扔在醫院裏,或者別人家門口,都好過扔進河裏啊。”劉恒說。   出事後,熊莫德和劉恒搬離了原來的住處,附近的鄰居大都記得幾個月前發生的這件事。隔壁一位老伯告訴記者,這對夫妻平時很少吵架,感情也還過得去。出事前,聽女的抱怨過,說小女兒生病了,男的也不關心她們母女。   對於妻子親手淹死自己的骨肉,熊莫德向辦案人員說他不怨恨妻子,當時她肯定是一時衝動。熊莫德再三強調,周模英心地不壞,而且出事後家裏沒人帶兩歲的兒子,他隻好在家裏帶小孩,不能出去工作,這個家需要周模英回來。   熊莫德的妹妹對嫂子的作為表現出寬容和諒解。她說,造成這一切,都是因為家裏太窮了,要是有錢雇保姆幫忙做家務和照料小孩,有錢去正規大醫院給孩子看病,嫂子也不會做出這樣的傻事。   “還能怨誰呢?隻能怨自己沒有本事多掙錢,我們家是偏遠農村的,家裏經濟狀況不好,沒有文化,找不到好的工作。”(本版采寫:本報記者吳秀雲)   公訴人陳詞:可恨,也可悲   在法庭辯論階段,廣州市檢察院指派的公訴人楊斌發表了一番感人至深的公訴詞:   “周模英親手將女兒投進河裏淹死,周模英的行為固然可恨,而究其背後的原因,亦屬可悲。”   “周模英和丈夫都來自偏遠貧窮的農村,由於各種原因,他們都是文盲,這注定了周的丈夫隻能在城市裏幹一些最底層的粗重工作,賺取微薄的收入。”   “當周模英來到廣州和丈夫團聚,遇上的現實是,丈夫每天早出晚歸,回來倒頭就睡,周模英剛生完小女兒,不但得不到一個產婦應有的體貼和照料,還要一個人獨自照料兩個年幼的孩子,操持家務、洗衣服、煮飯。再加上小女兒接連發燒,造成久拖不愈。生活的操勞,丈夫的冷漠,疾病的困擾,經濟的重壓,再加上遠離家鄉親人,情緒無法發泄,再加上愚昧,這促使周模英選擇了衝動愚蠢的行為。”   “周模英的行為,固然是她個人的悲劇,但何嚐又不是這個社會、這個時代的悲劇?周模英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固然是法律的勝利,但是我們不能漠視隱藏在背後的社會原因和背景,我們不能忘記站在她身後的那些掙紮在社會底層,為生存而苦苦呻吟的人們,他們的苦難和命運。這也是法律應有的良知。”   “很顯然,無論什麽樣的懲罰都無法挽回被害人的生命,彌補被告人的罪過,從這樣的角度而言,無論什麽樣的判決都不過分。但是,家中的孩子和老人依然在等候她去照料,而沒有妻子和母親的家庭即將崩潰,因此,綜合全案情節,本案的複雜原因和被告人的家庭情況、悔罪表現,提請法庭在量刑時酌情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