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少女遭人淩辱 親生父母不願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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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李娜在她曾經打工的沙坪壩某餐館附近徘徊

李娜遠在涪陵的父母及外婆對是否去接她回家猶豫不定。

因親生父母經常打罵自己,今年14歲的涪陵女孩李娜(化名)幾度離家出走。在首次離家出走的過程中,甚至還遭到了壞人的傷害。日前,在一位好心警察的幫助下,再次離家出走的李娜終於被送到了市救助站求助。但李娜不知道,她的未來究竟在哪裏。

一言不發難倒市救助站

  11月27日上午,位於江北區螞蝗梁的市救助站迎來了一位麵目憔悴的少女。少女自稱是涪陵人,今年14歲,已在外流浪多日。因無錢無住宿,在望龍門派出所一好心警察幫助下,來到市救助站,要求給予救助。這名少女就是李娜。

  李娜住進救助站後,既不看電視,也不到小操場玩耍,而是獨自一人坐在床上發呆,坐一陣子後,就鑽進被窩裏睡覺。這一切,被救助站工作人員看在眼裏,但工作人員上前詢問她,她又一言不發。

  由於李娜隻提供了她在農村的姓名及家庭地址,救助站無法聯係上,對於自己親生父母的信息,李娜概不提供。這可難倒了救助站工作人員。按照救助管理辦法,救助站無法送她回家。

  少女家庭出身環境複雜

  從11月27日到30日,市救助站工作人員不知苦口婆心地勸說了多少次,但李娜就是不開口。到11月30日下午,多次勸說無果的工作人員估計,李娜可能有難言之隱。

  果然不出所料,12月1日上午,本報記者與工作人員同時了解到,李娜原來家庭環境很複雜,親生父母將其生下來後,一天都沒養,就將她抱養給了數十公裏外的一單身漢。而在她13歲那年,親生父母又將她抱回了城裏讀書,但卻經常打罵她。

  棍棒導致女兒離家出走

  “我恨自己,但更恨自己親生爹媽,因為在他們那裏我根本感受不到父母的愛。”說到此處,淚水從李娜眼中滑落出來。

  李娜說,去年9月,親生父母將她從養父家接回,並在涪陵城裏給她找了一家學校。但每到放假,父母不是讓她上街賣菜,就是叫她做一些雜事。父母交代的事情,她都認真去做了,但讓她感到奇怪的是,就因為一點點小事情沒有做好,父母就拳腳相加。在父母睡著後的許多個深夜,她都抱著鋪蓋痛哭。

  今年9月,才上初一的李娜拿著幫父母賣菜所剩的錢,開始不去上課,也不回家,在涪陵城內流浪,但都被父母找了回去,並遭到了父母的棍棒式教育。

  找到工作後遭壞人強奸

  李娜很不理解父母的教育方式,10月中旬,懷揣沒有上交的數十元菜錢,李娜上了前往主城區的客車。在朝天門車站下車後,從未來過大城市的李娜一臉迷茫。

  當天恰逢周末,一名叫劉義萍的好心女孩見李娜可憐,就將她帶到了沙坪壩,並為她在一名叫“巧姑娘”的餐廳找了一份服務員工作,負責送外賣。當晚,無處可去的李娜在大街上徘徊,在沙坪壩小龍

坎一發廊門口,一中年男子以幫助她找更好工作為由,將她騙到白鶴林一租賃房,最終強奸了她。

  好心姐姐幫她度過一關

  由於男子威脅,李娜不敢報警。次日,李娜回到餐廳上班。幹了一天後,李娜主動離開了餐廳。

  再次流浪時,李娜想到了在送餐時認識的一位住在華宇廣場小區的好心姐姐。離開餐廳那天晚上,李娜拖著疲憊的身體來到小區大門口,並告知小區保安,說自己是樓上一業主的妹妹。好心的陳小姐見這位小妹妹可憐,就陪著她逛了一圈,在請她吃了頓晚飯後,掏出身上所有零錢,給了李娜。

  帶著陳姐姐給的救命錢,第二天,李娜乘車回了涪陵。回家後,在父親的“嚴厲拷問”下,李娜才將遭壞人強奸一事托出。10月下旬,母親帶著李娜到沙坪壩區渝碚路派出所報了案。

  再次出走終進救助站

  雖然經曆了一次對她來說可能是一輩子最深沉的傷害,但親生父母的打罵教育似乎更讓李娜傷心。

  11月下旬,帶著從父母那裏偷來的錢,李娜再次離家出走,來到主城區尋找自己的生活。但無處可去的李娜在感到寒冷和饑餓後,不得不於11月27日向渝中區望龍門派出所求助,一好心警察將其送到市救助站求助。

  “我不想回親生父母和養父家”

  記者:我和救助站都很想幫助你,進救助站這麽多天,為什麽不說親生父母的名字及電話?

  李娜:我恨我親身父母,害怕你們找到他們後,會將我送回去。

  記者:那養父呢,養父對你有養育之恩,你也不想回他家嗎?

  李娜:養父將我養了這麽大,我很感激他,等我以後找到錢後,我會報答他。但現在我也不想回他家,因為他窮,不能供我讀書。

  記者:你畢竟還小,現在不能參加工作,不回去繼續讀書怎麽辦?

  李娜:我也不知道怎麽辦,我恨,我根本就不應該來到這個世界!(李娜低下頭沉默了大約兩分鍾)

  李娜:如果要回去,我想到唐叔叔那裏。

  據了解,唐叔叔是資助李娜上小學的一位熱心人士,原是816廠的一名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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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老師表示李娜可繼續上學

  本報訊“女兒不知離家出走過多少次了,我們管不住她,也不想再管了。”昨天,記者驅車百餘公裏在涪陵消防隊菜市場找到李娜親生父母時,其母親何長芮(化名)這樣告訴記者。

  而李娜的班主任老師則表示,雖然李娜逃課多次,有不對之處,但還是可以繼續回校上學。

  親身父母不願再管孩子

何長芮說,李娜有偷錢的惡習。“她幫我們守攤時偷錢,偷鄰居的錢,偷幹媽的錢。隻要有機會,她就偷,這次還偷了她幹媽幾千元。”

  何長芮還說:“李娜小時候就喜歡拿鄰居的東西。自從去年9月將她接回家,營業款就經常不對,要不是她的同學說漏了嘴,我們還不知道李娜因為經常偷錢成了學校有名的‘大款’。”

  “我確實打了她。”何長芮說,今年9月份第一次發現(李娜偷錢)後,她就狠狠打了李娜一頓。

  “我們不想再管她了,接回來她會繼續離家出走的。”何長芮和李第傑向記者申明了這一點。

  李娜回校可繼續讀書

  記者昨天在涪陵李娜就讀的中學找到了李娜讀書時的班主任汪老師,汪告訴記者,他比較了解李娜家裏的情況,其養父無力承擔李娜的學費,隻好讓家庭環境較好的生父負擔,但生父“承認”女兒還是養父的。

  “李娜在9月份上學期間曾離家出走過很多次了,但還可以回校繼續上課。”汪老師最後向記者這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