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4歲少女被父親強奸七年 同居男友同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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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家庭的不幸事件,讓位於蘇皖交界的南京郊區一個偏僻村莊震驚:一名未滿14周歲的幼女小花(化名),被親生父親奸汙了整整7年。正當無知幼女交上男朋友時,親生父親為達到長期霸占親閨女的目的,強烈反對和毒打女??著?沼詮淖閿縷?娣⒘爍蓋椎氖扌校?蓋妝簧??苑āH歡???庇著??8歲的“男友”小冬(化名)憧憬未來美好生活時,小冬又因涉嫌強奸未成年幼女而被捕。   一個不幸幼女連著兩個家庭   南京郊區緊臨安徽的一個偏僻小村莊——河北村,由於從今年6月以來連續發生兩起強奸不滿14歲少女的案件,讓整個小村莊震驚。在村子東側一個廢棄的鐵路橋涵洞裏,住著從安徽宿州來這裏開車、承包土地謀生的小冬一家。現因涉嫌強奸不滿14歲的幼女小花,小冬被提起公訴,進了看守所。兒子小冬被抓,一時間讓他年近50歲的父母李某夫婦幾乎崩潰。李家用於賺錢的一輛卡車荒廢停在路邊,連田裏的水稻也無心收割了。   而在河北村村西一處丘陵裏,有兩間用毛氈子搭建的臨時住處,破舊不堪的房子搖搖欲墜。小花70多歲的奶奶獨自住在這裏,老人說:“作孽啊!兒子強奸了親閨女,現在坐大牢去了,罪有應得。叫我這孤老太往後的日子怎麽過?”   14歲幼女不幸的童年   在記者眼前,小花文靜、漂亮,身高1.6米,盡管未滿14歲,但出落得比同齡女孩成熟,隻在眉宇間才能看出一絲稚氣未脫的模樣。   1991年,小花的父親潘成和母親同居後生下了小花,但生性暴虐的潘成動輒就對妻子拳打腳踢。小花的奶奶說,那時潘成對媳婦動刀動槍的,稍不順心就打,不得已媳婦逃走了,留下8個月大的小花。後來經打聽,小花的媽媽離開個把月就喝農藥自殺了。從此,潘成不僅沒有關心愛護小花,反而將對小花母親的憤恨轉嫁到小花頭上。   小花說,夏天的時候父親把她往水缸裏扔,冬天的時候用冷水衝她,有時還把她吊起來打。小花的奶奶流著淚說,兒子的惡行,連自己都敢怒不敢言,因為一不小心便會招來謾罵甚至毒打。   一次毒打牽出父親7年獸行   小花在一次次遭父毒打和奸汙的絕境中苦苦掙紮著,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善良的安徽小夥小冬。小冬隨父親在河北村承包土地種糧,開卡車運送活魚掙錢,因為父親李老漢認識小花的父親潘成,一來二去小花和小冬就成了好朋友。小花覺得,小冬人老實,和他在一起有家的幸福感。   兩個情竇初開的少男少女私下確立了戀愛關係,但兩人的事很快傳到潘成耳朵裏,潘成怒不可遏,想盡方法要拆散他們。今年6月的一天,潘成將正在村頭散步的小花和小冬堵了個正著,狂躁的潘成發瘋般地對兩人大打出手。實在受不了父親的毒打,小花大喊救命,鄉親情急之下撥打了110。可警察來了潘成仍沒有停手的意思,為徹底擺脫這個惡魔,小花將深埋在心裏長達7年的痛苦,一股腦兒全倒給了警察。   小花痛苦地說,從她六七歲上幼兒園的時候起,父親就將罪惡的手伸向了她。如果不答應,他就毒打小花,並說要殺了小花公公全家,打斷她的腿等。現在小花身上還留著被父親毒打的傷疤。“父親連畜生都不如,每當夜幕降臨,我就怕見到父親……他已糟塌我整整7年了。”小花含著淚說。   浦口警方隨即扣押了潘成進行調查,潘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法院認定,潘成奸淫不滿14歲的親生女兒,已構成強奸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   男友涉嫌強奸罪被起訴   對小花的不幸經曆,李家也感到非常意外,但小冬沒有嫌棄小花,不久兩人發生了性關係,李家將小花和奶奶接到自己家居住。   小冬的父親李某說,自從兒子與小花戀愛後,全家人都很喜歡小花,她是一個很好的孩子。然而這對法盲父子不知道,小冬與未滿14歲的幼女發生關係,盡管是小花自願的,也涉嫌強奸罪。   就在小花和小冬憧憬未來的美好生活時,有人向警方舉報,稱小冬和未滿14歲的小花非法同居在一起。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行為人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構成強奸罪。因此,小冬被浦口警方拘留調查。   昨天上午,李父帶著小花及全家人,前往看守所看望羈押在這裏的小冬。由於目前法院尚未判決,昨天李某一家未能見到小冬失望而歸。小花告訴記者:“昨天我沒能看到小冬,心裏難過死了,我哭了,小冬爸爸他們也哭了,我們都希望小冬沒有罪,盡快回來。”小花還說:“其實我與小冬沒有同居,隻是在漁塘棚子裏發生了關係,而且當時是我向小冬謊說自己已16歲了,這事不能怪小冬……”   缺位的監管釀成了悲劇   針對小冬涉嫌強奸幼女小花案,江蘇石城律師事務所著名律師薛火根解釋,14歲以下的幼女還不具備相應的行為能力,無法正確判斷自己是否自願,隻有成年女性才有申明自己是自願或不自願的權利,法律才會采信她的說法。   薛律師認為,發生這樣的不幸,主要是小花父親被判刑,母親去世。而小冬父母獲悉這樣的情況後,如果能及時出麵製止或糾正,也許事情就不會發展成現在這樣。就是因缺位的監管才釀成了悲劇。如果有監護人對小花盡到監管和教育的義務,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小花父母不在,還應有第二監護人,比如學校、親戚等。但據了解,上小學六年級的小花已輟學在家。   南京市婦聯權益部的工作人員指出,像小花這樣的不幸,一定要在受侵害的第一時間就向公安部門、學校或者家長揭發,同時要有相關取證,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對於小花將來的生活,市婦聯工作人員表示將督促當地村委會指定新的監護人,同時也要派出心理輔導員對小花進行心理輔導,幫助她重新麵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