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民警拘禁情人百餘天並在其臉上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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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強奸、非法拘禁、傷害他人身體,這樣國法不容的罪惡竟發生在一名警察身上。在長達百餘天的拘禁中,這名警察在被害人的臉上刺上了名字。這場噩夢成為被害人揮之不去的痛苦記憶。   民警情人倍受摧殘   據牡丹江陽明區公訴機關的指控,犯罪嫌疑人是35歲的李響,被捕前是牡丹江市陽明區公安分局巡警隊民警,已婚。2002年,他與三十多歲的冷莉確定了情人關係。   在兩年的相處中,冷莉感到李響心胸窄、疑心重,總懷疑自己與夏某有兩性關係,且經常打罵自己,想與其斷絕關係。從2004年5月起,冷莉開始躲避李響。   2004年9月的一天,李響在冷莉的嫂子開的門市找到了冷莉,將她拽到樓上逼問她與夏某是什麽關係,其間,李響毆打冷莉。第二天五六點鍾,李響把冷莉拽上床強行與之發生了性關係。9時許,李響強行帶冷莉來到了牡丹江市紅日體育館附近鐵路雲杉林小區13號樓的父母家中,將房門反鎖,限製冷莉的人身自由。   直到10月10日,冷莉才得以從該處逃脫,來到她同學劉某家中。李響又打電話逼問冷莉的住處,趁劉某去外地之機,追到劉某家與冷莉同住,采取同樣手段限製冷莉的人身自由。在劉某家,李響非法拘禁冷莉10餘日。10月23日,李響逼冷莉殺掉夏某,冷莉不從,李響便將冷莉摁倒後剪掉了她的頭發。   之後,李響逼冷莉租了房子,李響在此控製冷莉直至案發。李響控製冷莉期間,多次強奸冷莉。11月的一天夜晚,李響用手銬將冷莉銬在鐵床欄杆上,強行與之發生了性關係。   12月21日,李響挾持冷莉來到小木屋美容院。讓美容師王麗英在冷莉的麵頰上紋“李響”二字。王麗英讓其妹妹寫了個協議,李響強迫冷莉在協議上簽字。王麗英便在冷莉的右臉頰紋上“李響”二字。當日22時許,李響用針在冷莉的左麵頰刺了夏某的名字,又用瓶啟子、菜刀在冷莉的麵部亂劃。   12月22日,李響帶冷莉來到其工作的單位——牡丹江市公安局陽明分局巡警隊,冷莉趁機向巡警隊教導員告發了李響,之後,教導員給巡警隊隊長打電話。在此期間,李響威脅冷莉,見到大隊長,不許亂說,隻能按照李響的話說。就這樣,李響的“謊言”蒙騙過了單位領導。   施虐民警被判9年   12月23日,李響拖著冷莉來到冷莉嫂子所在的門市找夏某算賬。冷莉的嫂子見冷莉被折磨得不成樣子,便撥打牡丹江市公安局督察室的電話進行報案,可等了近1個小時也沒有人來。冷莉的嫂子又把電話打到了陽明公安分局值班室。直到當日淩晨3點多鍾,陽明公安分局巡警隊來人把李響、冷莉帶走了。   陽明公安分局巡警隊將李響、冷莉帶走後,分別進行了訊問。在家屬的要求下,陽明公安分局的領導將冷莉安排到了牡二院二分院住院。   今年12月1日,冷莉的嫂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經醫院檢查,冷莉四肢多處皮下淤血,頭麵部多處皮裂傷,鑒定結果卻為輕傷。她請求陽明公安分局巡警隊領導,按照法律程序應該給冷莉作法醫鑒定,另外,受害人應該轉至公安醫院住院,後未果。   在冷莉的病房中,冷莉的嫂子找朋友拍下了冷莉的照片,又來到陽明區人民檢察院報案。檢察院領導細聽完案情後,迅速成立了專案組。2004年12月25日,也就是案發後的第二天,陽明區人民檢察院開始正式調查此案。   今年1月26日,李響被正式逮捕。經過數月的偵查,檢察機關已經確認了李響的犯罪事實,於今年6月3日,以被告人李響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和強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當李響被押上法庭時,被害人家屬十分憤慨。今年11月24日,被告人李響犯強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被陽明區人民法院判決有期徒刑9年。   現在,被害人的家屬就民事賠償一事向上級法院提請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