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這個,覺得有必要轉過來,關於趙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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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趙薇一定要分階段。

  如今的她跟幾年前的她大不一樣了。

  先說最初的。

  99年,適逢還珠格格在香港亞視播放,港方邀請了趙赴港宣傳。

  途經深圳,接受記者采訪,眼神態度頗為不屑,

  但凡遇到“eng”韻的字,比如“夢,鵬”之類的,全部發為“ong”。

  一個同行很納悶的罵道:靠,安徽人說話怎麽就台灣腔!

  後來看趙在香港做專訪的錄象,態度很謙卑大方。氣煞我們。  

  02年底,無線請趙薇做節目。

  有幸再次近距離觀察她。

  她的皮膚老化的很快,即使化了妝,也難掩憔悴之色,

  讓人頗為心疼,跟人隻要一有目光接觸,立刻調轉眼神。

  肥肥在節目前跟趙溝通,問她要唱什麽歌。

  趙居然回答:你們讓我唱什麽我就唱什麽。

  我當時很想哭。一個好端端的神采飛揚的人怎麽成了這樣?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我很擔心她會自殺。

  從一夜成名到罵名四起,負麵新聞不斷,一般人都承受不起。

  但趙一步步走過來了。

  今年某頒獎典禮,再見趙薇。

  我不得不說,非常喜歡這個狀態下的她。

  不卑不亢,落落大方,誠懇真摯,恰倒好處。

  在鏡頭前,她是盡量笑著的,

  背著鏡頭,眼神時常飄向遠方,定定的,帶著一絲悲涼和欲語還休。

  總是鏡頭後的她更讓人心疼。

  握手,穿來的溫度非常冰冷。她隨身帶著黑格爾的書。

  其實早在去年初,關於趙薇軍旗裝的陳年舊案就已經有真相了。

  極少部分媒體手上也有證據可以證明軍旗裝事件,趙是受害者。

  是遭人陷害。

  指使者共兩人,一個是演員一個是幕後策劃,立場原因,無法點名。否則立起巨浪腥風。

  “孕婦被毆”案裏的那名孕婦就是事後利益分配不均於是再興風作浪。

  那件衣服,憑心而論,我第一次看到的時候也不知道那是日本的軍旗。

  一般人熟悉的隻是那太陽旗罷了。

  我的爺爺被日軍炸殘,我極端痛恨鬼子。但我同樣不識日本軍旗。

  我不是漢奸或賣國賊。

  同理,趙薇也不是。但她卻被釘在恥辱柱上,被罵遍祖宗三代。

  趙在不識軍旗裝的情況下,接了那些的拍攝邀請,使她由一個開心的明星變成心事重重的凡人。

  如果變成熟一定要被折磨的那麽滄桑,我想,沒有人會要這樣的改變。

  在所有記者和主持人眼中,趙薇是最好欺負的。

  無論你讓她多尷尬,她都禮貌的微笑。

  我希望趙薇能生一次氣,發一次威。

  在大陸,文藝界的潛規則不是上床,而是相輕。

  你比我紅,我要整你,讓你活不好;

  你不如我紅,我要罵你,讓你下不了台。

  這——才是潛規則。

  為什麽有證據卻不為她翻案呢?因為大多數人罵慣了。

  軍旗裝一事再翻案,絕大多數人都會自打耳光。

  從娛樂的角度講,已無必要。

  這同樣是圈子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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