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這個,覺得有必要轉過來,關於趙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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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趙薇一定要分階段。
  如今的她跟幾年前的她大不一樣了。
  先說最初的。
  99年,適逢還珠格格在香港亞視播放,港方邀請了趙赴港宣傳。
  途經深圳,接受記者采訪,眼神態度頗為不屑,
  但凡遇到“eng”韻的字,比如“夢,鵬”之類的,全部發為“ong”。
  一個同行很納悶的罵道:靠,安徽人說話怎麽就台灣腔!
  後來看趙在香港做專訪的錄象,態度很謙卑大方。氣煞我們。  
  02年底,無線請趙薇做節目。
  有幸再次近距離觀察她。
  她的皮膚老化的很快,即使化了妝,也難掩憔悴之色,
  讓人頗為心疼,跟人隻要一有目光接觸,立刻調轉眼神。
  肥肥在節目前跟趙溝通,問她要唱什麽歌。
  趙居然回答:你們讓我唱什麽我就唱什麽。
  我當時很想哭。一個好端端的神采飛揚的人怎麽成了這樣?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我很擔心她會自殺。
  從一夜成名到罵名四起,負麵新聞不斷,一般人都承受不起。
  但趙一步步走過來了。
  今年某頒獎典禮,再見趙薇。
  我不得不說,非常喜歡這個狀態下的她。
  不卑不亢,落落大方,誠懇真摯,恰倒好處。
  在鏡頭前,她是盡量笑著的,
  背著鏡頭,眼神時常飄向遠方,定定的,帶著一絲悲涼和欲語還休。
  總是鏡頭後的她更讓人心疼。
  握手,穿來的溫度非常冰冷。她隨身帶著黑格爾的書。
  其實早在去年初,關於趙薇軍旗裝的陳年舊案就已經有真相了。
  極少部分媒體手上也有證據可以證明軍旗裝事件,趙是受害者。
  是遭人陷害。
  指使者共兩人,一個是演員一個是幕後策劃,立場原因,無法點名。否則立起巨浪腥風。
  “孕婦被毆”案裏的那名孕婦就是事後利益分配不均於是再興風作浪。
  那件衣服,憑心而論,我第一次看到的時候也不知道那是日本的軍旗。
  一般人熟悉的隻是那太陽旗罷了。
  我的爺爺被日軍炸殘,我極端痛恨鬼子。但我同樣不識日本軍旗。
  我不是漢奸或賣國賊。
  同理,趙薇也不是。但她卻被釘在恥辱柱上,被罵遍祖宗三代。
  趙在不識軍旗裝的情況下,接了那些的拍攝邀請,使她由一個開心的明星變成心事重重的凡人。
  如果變成熟一定要被折磨的那麽滄桑,我想,沒有人會要這樣的改變。
  在所有記者和主持人眼中,趙薇是最好欺負的。
  無論你讓她多尷尬,她都禮貌的微笑。
  我希望趙薇能生一次氣,發一次威。
  在大陸,文藝界的潛規則不是上床,而是相輕。
  你比我紅,我要整你,讓你活不好;
  你不如我紅,我要罵你,讓你下不了台。
  這——才是潛規則。
  為什麽有證據卻不為她翻案呢?因為大多數人罵慣了。
  軍旗裝一事再翻案,絕大多數人都會自打耳光。
  從娛樂的角度講,已無必要。
  這同樣是圈子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