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校男博士殺害應聘家教的女大學生並殘忍分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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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年僅19歲的女大學生,到街頭應聘家教,卻再也沒有回來。第二天,晨練的人們在野外發現了她的屍塊……就在警方加緊偵查之際,同校一位博士男教師無故失蹤——   女大學生應聘家教失蹤   煙台市區某高校來自江西、 年僅19歲的女大學生朱某,出身農民家庭,由於家裏比較困難,遂利用學習之餘的時間,經常給人做家教,掙點錢交納學費和補貼家用。   去年10月3日上午11點左右,她與一位女同學結伴來到了大學生們通常求職家教的集中地———文化廣場,滿懷希望想求得一份家教再掙點錢。當天,在現場應聘的女生中,還有好幾個不約而同前來的同校其他學生。那一天,由於她與結伴的同學都穿的校服,所以,其他在場的同學盡管與她們不熟悉,但一眼就認出了她倆也是同校學生。   當天下午1點至2點之間,朱某的夥伴有事暫時離開一會兒,她則仍在原地等待著有雇主前來。就在其他女生翹首以盼之時,朱某卻“很幸運”地被一位雇主看好,兩人很快談妥,旁邊的同學向她投來了羨慕的目光。他們看到,請家教的雇主是一位衣著得體的中年男子,有30多歲,四方臉,短直發,小眼,帶眼鏡,體態結實,身高有1.70米左右;上身穿一件T恤衫,下身穿一件淺白色的休閑褲,給別人一種挺有錢、也很文明的感覺。朱某迅速收拾好書包和東西,跟著那位中年男子走了……   朱某走後過了一會兒,與她結伴而來的那位女同學回來了,見朱某不在,就問旁邊的同學,有人告訴說,她找到請家教的了,被人帶走了。   這位女同學也就沒在意。可是,直到第二天早上6點鍾,這位女生發現朱某仍沒有回學校,焦急了,便找到那天在現場一起應聘的其他同學打聽,沒找著,大家感覺事態不妙,遂把此事告訴了老師。   公園驚現女屍   第二天早晨8時50分,乳山市午極鎮一位六旬老漢,到南山公園人工湖南側一家旋風 賽車點幫忙。恰在此時,公園一位打掃衛生的女工告訴他,人工湖護牆樹叢裏有個箱包。他裝著膽來到樹叢裏把箱包翻了一下,拉開後發現一個床單包著一包東西,他伸手摸了摸,軟軟的,像是肉一樣的東西,他頓時感覺不對勁兒,遂向公園領導匯報了。   就在同一天早晨6時許,芝罘區一位65歲的老大娘和另外幾人,上山鍛煉回來,途經環山路東口隧道時,在隧道南側水渠內,發現一個包,她打開一看,發現包內盛裝的竟然是兩條人腿!驚恐中,她們急忙報了警。   警方立即奔赴兩處現場,確認拋在兩處野外的屍塊屬於同一人,且死者是一位花季少女。後經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技術科鑒定,死者是被他人扼頸、捂堵口鼻窒息死亡。   死者是誰?為什麽遭此毒手?正在警方為這起無頭案不解之時,煙台某高校報警失蹤了一名女生。後來,經校方確認,拋在野外的屍體確係該校失蹤女大學生。   博士涉嫌殺人   警方馬上進入該高校,針對朱某認識的人或日常生活等情況進行了解,以期獲得破案線索。就在警方調查期間,該高校33歲的博士男體育教師韓某無故失蹤,學校和家人突然之間見不著此人了。韓某的無故失蹤,當即引起了警方的極大警覺,遂調出他的照片讓當天在現場一起應聘家教的目擊學生辨認,這一辨認,發現當天請朱某做家教的那位中年男子,就是該校的韓某!難道韓某是聞風而逃?   至此,這起無頭案已露出了眉目。警方進一步展開調查,後從韓某家人處了解到,其家中有兩套住房,其中一套住房剛 裝修好,還沒進去住,此房隻有他們夫妻二人才有鑰匙。警方遂對韓某的這套住宅及辦公場所進行搜查,結果在韓某的這套住房內,發現了血跡,後經公安廳刑事科學技術鑒定結論:此血跡係朱某所留。   同時,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事科通過技術鑒定:現場箱包上的指紋是韓某所留,且經韓某兒子辨認,現場中的用來盛裝朱某分屍的兩個包也是韓某家中的;警方還偵查到,韓某在失蹤的前一天中午,曾叮囑過他的兒子:“爸爸要去美國,你在家聽爺爺和奶奶的話。”   以上種種跡象,警方斷定韓某的失蹤與朱某的死有重大嫌疑。   檢察機關“缺席”批捕   韓某無故失蹤後,至今毫無音訊。至於他為什麽要對朱某下此毒手等問題,司法機關還沒有查實,但通過偵查,女大學生確係韓某領走;且韓的家中有朱某的血痕;另外,現場的裝屍包也是韓某家的;再加上韓又無故失蹤。通過以上種種證據,司法機關認為,能夠形成一個體係證明犯罪嫌疑人韓某涉嫌殺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隻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因此,盡管目前韓某還沒有抓獲歸案,但在確鑿的證據下,檢察機關遂做出“缺席”批捕決定,這是我市首個“缺席”批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