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請朋友強奸妻子 妻子不堪忍受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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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第七個“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在我國又稱“反家庭暴力日”。   小芳,一個飽受丈夫7年非人折磨與淩辱的女子,今年9月向警方報了案。逃出“魔掌”獲得新生的她,近況如何?   麗紅,結婚17年來,經常無辜遭受丈夫的謾罵與毆打,今年7月底,她不堪忍受向法院起訴與丈夫離婚,但和解的假象讓她再次跌入暴力的深淵。   一個勇敢地解放了自己,一個選擇了繼續隱忍。兩個女人,相似的遭遇,不同的結果。她們的生活軌跡能給身處家暴陰影下的女性什麽樣的啟示呢?   噩夢7年   讓別人強奸自己的妻子,並脅迫妻子拍裸照,若不是親眼見到受害者,記者不會相信這是真的。   小芳是晉中市某國營企業一名普通工人。因為右腿有殘疾,她很自卑,覺得自己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利,包括婚姻。1997年,經朋友介紹,她認識了同廠比她大6歲的張亮。交往不到一個月,兩人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後的小芳開始了煉獄般的生活。丈夫白天衣冠楚楚,一副正人君子模樣。晚上卻猙獰殘暴,在性生活中變態般地虐待她,小芳的隱私部位留下了永遠除不去的疤痕。   盡管丈夫暴露了殘忍的本性,但生性懦弱的小芳覺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能忍就忍忍吧,或許生了孩子,他會變好呢?”   1998年8月,小芳懷孕了。這時,丈夫向她提出了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要求——生完孩子,與自己的朋友過性生活。   小芳罵丈夫無恥,丈夫竟不顧她懷有身孕,將她摁在床上一頓暴打。“生完孩子就由不得你了!”打完後,丈夫摔門而去。   2000年4月的一天深夜,小芳正摟著10個月大的兒子在自家大臥室睡覺。喝得酩酊大醉的丈夫回家了,還領來一個朋友喬斌。進門後,丈夫讓喬斌先到小臥室休息。他回到大臥室,要求妻子陪喬斌睡覺。小芳不從,丈夫強行把她的衣服扒光,抱到了小臥室裏……   此後,丈夫先後把郭林、劉瑞頻繁帶回家,與其“共同享用”妻子。麵對丈夫和其他三個男人的輪番奸汙,小芳反抗過,但每一次反抗都會招來丈夫更加暴虐的毒打。   張亮學過美術,喜歡拍照,還喜歡玩電腦。每個月近兩千元的工資讓他揮霍殆盡:數碼相機3部,筆記本電腦兩台,打印機兩台,還有一台“愛普泰克網易拍”的數碼攝像機。而這一愛好最直接的表現形式竟然是強迫妻子拍裸照,美其名曰“為青春留念”……   自從有了電腦,張亮徹夜不眠地瀏覽黃色網站,從中學習了很多“技巧”,讓妻子實踐。   今年11月23日,曾在小芳報案時做筆錄的當地派出所刑警中隊隊長趙瑞昌對記者說:“張亮的行為讓人難以啟齒,民警們聽完張亮的陳訴後,都想狠狠揍他一頓,簡直是禽獸不如。”他想不通,小芳上班的地方與派出所僅一牆之隔,小芳並沒有被丈夫限製人身自由,為什麽在受到非人折磨7年後才報案呢?“如果她能早點報案,悲劇就不可能發生。”   “我一個人站在雨裏,不知道是眼淚還是雨水,我不希望自己再受到任何傷害,所以,隻有把自己的痛苦深深地掩埋。”小芳平時喜歡摘抄一些優美語句,報案前,她在自己的摘抄本上,寫下了這麽兩句話。   今年9月8日深夜,小芳再次被丈夫毒打後逃出家門,兩天後她得知,丈夫已經兩次跑到娘家鬧事要人。   “娘家也不敢回了!”小芳踟躕街頭,淚水洶湧。   “隻要不連累家裏人,自己的麵子又算得了什麽?”9月11日上午,她猶豫著走進了當地派出所,向警方訴說了丈夫的惡劣行徑。   走出牢籠   今年32歲的小芳,穿著樸素,紮著一個馬尾辮,走路稍稍有點跛。11月23日,記者找到她家時,她正和6歲的兒子吃午飯。飯菜很簡單:米飯就著一盤西紅柿燉白菜。“兒子就喜歡吃這個菜。”她對記者笑笑說。   小芳報案後,她的遭遇在有兩萬多人的廠子裏傳開。人們像看怪物一樣瞅著她。誰也不相信,一向口碑很好的張亮竟是個衣冠禽獸。   報案後,小芳把自家防盜門的鏤空部分用鐵皮堵了個嚴嚴實實,她輕易不給人開門。   當時逃離家門時,若不是張亮在娘家鬧事要人,小芳並沒有想去報警:“能躲一輩子就躲一輩子吧。”   小芳家兩室一廳的房子是單位分的,客廳裏擺著一張雙人床。家裏有些零亂,地上撒著些小米。   “丈夫每個月近2000元工資,自己隻有400多元。我當時想,離開他,我以後咋過?我不希望孩子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裏,所以盡量把他伺候得好好的,但這樣的家庭並沒給孩子帶來快樂。”小芳說,離開張亮後,自己輕鬆了很多,原來,一個人同樣可以生活得很好。與兒子獨自生活了兩個多月的小芳,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6歲的兒子鵬鵬讓小芳很自豪,“我上班顧不上管他,每天,他就自己上學、放學,自己拿鑰匙開門,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做作業,還幫我掃地、擦桌子。”   “兒子是我的希望。一個人過也無所謂,我要把兒子好好撫養成人。”本不愛逛街的小芳每個星期天都要帶兒子去公園玩,她要讓兒子與其他小朋友一樣健健康康地成長。當記者問鵬鵬是否想爸爸時,鵬鵬果斷地說:“不想。他老打人,太不像話了。”。   2005年9月下旬,張亮與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捕。   過一段時間,小芳將申請法院解除她與張亮的婚姻關係。   小芳把丈夫“送”進局子後,60歲的父親在她的摘抄本上寫下了一段話:“你與他7年的結合,是可憐的曆史,悲慘的曆史,失去靈魂和自主、自由的曆史,這一切都已成為曆史,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不必後悔,更不必自暴自棄,希望你重新揚起生活的風帆……”   “女人,弱者不是你的名字。不要依附任何人,自強、自立,才能活出生命的尊嚴。”小芳希望把這句話送給所有的女性。   深陷苦海   “是報社嗎?請你們幫幫我,我丈夫老打我……”電話那端,一位婦女急切的聲音傳來。這是9月初,記者接到的一個電話。對方說,她是榆次人,從家裏偷偷溜出來給報社打電話,不能多說,具體情況可與她妹妹聯係。給記者留下她妹妹的電話號碼後,她匆匆掛斷了電話。   她叫麗紅,今年38歲。住在榆次區長寧鎮某村。麗紅姐弟5個,她是家裏的老大,因為父親有關節炎不能下地幹重活,她家經濟拮據。不得不早早輟學回家,幫父母分擔生活重擔。21歲時,她經人介紹嫁給了長寧鎮人二狗。丈夫經常借口打罵她,有一次,竟然用酒瓶砸向她的腦袋,一道長長的口子,血流如注……   丈夫對她的打罵幾乎成了家常便飯。笤帚打斷了,就用木棒,木棒折斷了,就操起鐵簸箕、菜刀背打。二狗對打老婆上了癮,他不高興時要打,高興時也要打;她聲音大了挨打,不出聲還挨打。麗紅原本是一個自信而有主見的人,丈夫的打罵讓她越來越自卑。“湊合過吧,他就是那個脾氣,打到他打不動的時候,他也就不打了。”然而,她的隱忍並沒有讓丈夫停止暴力。   麗紅也曾多次鬧到村委會和鄉政府,要求離婚。丈夫跪地求饒,並信誓旦旦寫下了一遝子保證書。   “為了兩個孩子,既然丈夫說改,就這麽湊合過吧。”麗紅想。   今年7月底,丈夫認為17歲的女兒不聽他的話,對女兒劈頭蓋臉一頓毒打。麗紅上去阻攔,被丈夫扭折了手腕,她帶著傷離家出走。   娘家在同一個村,但她不能去。她漫無目的地走到哪兒算哪兒。後來,她撥通了榆次區婦聯的電話。婦聯副主席任秀花親自帶人到村裏了解情況,確認屬實後,征求麗紅的意見,看她是否願意繼續與丈夫生活。麗紅表示想離婚,婦聯為她聘請了律師,並幫她向女子法庭交了420元訴訟費。第一、二次開庭,麗紅擔心丈夫報複,沒敢出庭。第三次,她和丈夫雙雙到庭,表示願意和解。法院尊重他們的意見,當庭撤訴。   麗紅想著,通過這次離婚,丈夫應該有所收斂,沒想到,回到家裏,丈夫惱羞成怒,對麗紅又是一陣毒打,她的腰當時便被打得不能動彈,女兒要去找醫生,被丈夫喝止。女兒隻好偷偷從外麵買了幾片去痛片給媽媽吃。丈夫認為是麗紅的娘家人在挑撥離間,讓她與娘家斷絕一切來往,甚至不允許他們互通電話。   11月22日,麗紅的妹妹麗珠與記者在榆次見了麵。她說,姐夫生性多疑,姐姐現在不敢見任何人,她擔心這些人走後,會換來丈夫更激烈的毆打。麗珠告訴記者,幾次鬧騰,姐姐認命了,她曾跟自己說,“如果哪天我被打死了,那是我命短。”   麗珠帶來了一封信,是麗紅在9月21日寫給中央電視台《半邊天》欄目主持人張越的,但這封信一直沒有寄出去。麗紅用的信紙是8歲兒子寫日記的卡通紙,在信中,她這樣寫道:“……父母家窮,沒有地位,沒有經濟來源,活成今天的下場。我在這個家奴隸一樣地活著,我不甘心,但我又想不出解脫的辦法,一雙兒女生活在這樣的家庭環境裏,臉上沒有了笑容……我盼望孩子們長大,卻又怕他們長大。丈夫是個無藥可救的魔鬼,我恨他,但為了兒女,我又無可奈何,我常常責備自己,是我一錯再錯……”   臨分手時,麗珠告訴記者,麗紅的女兒不堪忍受長期家庭暴力的陰影,已離家出走一個月……   誰撐綠陰?   在采訪中,無論小芳還是麗紅,逃離家門後都不知該去向哪裏?麗珠問記者,如果姐姐跑出來,能不能為她提供一個姐夫找不到的住所。記者無言以對。   長期以來,人們把家庭暴力錯當成兩口子之間的私事不願介入。一些政策製定者也總在指責婦女不自強、不自立,因此,從政府到社區,都缺乏必要的救助措施。有專家指出,對於家庭暴力,必須進行早期幹預。而早期幹預就要有一個庇護所,一方麵讓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有一個去處,另一方麵也能使處於激情狀態的雙方有一個緩衝。統計顯示:許多傷害案是在施暴後24小時內發生的,有的是因妻子無處藏身,被丈夫毒打致死或致殘;也有的是妻子抱著一了百了的心態,在激情狀態下“以暴治暴”,殺死丈夫的。因此,讓受虐婦女臨時有一個棲身之地,別人再去做工作,就有可能避免更多的惡性事件。   據記者了解,目前,國內其他城市已相繼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婦女庇護中心”。該中心專為那些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後,回家居住極有可能發生意外,生活確有困難,具有該市戶口的受害婦女,提供一個臨時的安全避難場所。並對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提供心理、法律等方麵的谘詢服務及法律援助,使她們勇敢地麵對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擺脫家庭暴力的威脅和困境。真正起到了為家暴受害婦女維權的“娘家人”作用,而這些機構的建立是和當地政府官員的積極觀念分不開的。遺憾的是,我省現在尚屬空白。山西省婦聯婦女權益維權部部長張蘇麗說,成立庇護中心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所以暫時不可能實現。   可喜的是,即將在12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首次將家庭暴力納入:“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門應在職責範圍內預防和製止家庭暴力,為受害婦女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