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醫師與女大學生戀愛 致其懷孕做人流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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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自由戀愛,即既便出了什麽問題,那也僅僅是道德上的事情,醫院怎麽能據此把我開掉呢?”   吳高升是昆明醫學院附屬第二人民醫院醫生,因為與醫學院一名女學生談戀愛,他被自己所在的醫院解除了聘用合同。   對此他不服,的他向雲南省人事士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但其申請申請被駁回。仲裁委在雲人仲(2005)裁字第1號《裁決書》中認定,吳“與在校學生戀愛並發生性關係,致其懷孕並做了人工流產”,給對方“生理上、心理上造成了極大傷害”。   據悉,這是雲南省首例人事士爭議仲裁糾紛。吳高升昨日,對該裁決不服,昨日的吳高升已他正式委托律師,向五華區人民法院提起出了訴訟。   年齡相差10歲,醫生與學生談上戀愛與在校學生戀愛糾紛被解聘   吳高升,現年32歲,宣威人。1991年9月,他考上1996年畢業於昆明醫學院臨床醫學係,本科就讀,1996年畢業,分配到雲南省交通廳醫院工作。1997年月3月,他與昆醫附二院醫生周某結婚結婚。兩年後,吳高升調入該院,在急診科任主治醫師。由於跟妻子性格不合,長期以來矛盾重重,2001年9月,他與在周某協議商一致的情況下,他們正式解除了婚姻關係。   2002年10月,吳高升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認識了昆明醫學院2001級學生宣威老鄉陳芳(化名),由於陳係昆明醫學院2001級學生吳的老鄉),二人彼此感覺頗有共同語言,就開始了交往,並漸漸確定了戀愛關係。後來但是,由於年齡、思想等各方麵巨大的差異,對於這段感情雙方在都感情上逐漸產生矛盾,到非常疲憊和痛苦。約在2004年10月,由於雙方矛盾進一步加深,陳芳來到昆醫附二院,向相關領導“舉報”稱:吳高升欺騙了自己的感情,並讓她流過產,自己因此而遭受了巨大的傷害。   吳高升說:“我都這把年紀了,真是想找到安分守己的女孩再婚,好好得下半輩子。可是,我發現陳芳心口不一,反複無常,經常無故跟我鬧,很難相處。”情況真是這樣嗎?由於記者三次到昆明醫學院都未能找到在外實習的陳芳,無法就此進行核實。   “吳高升以談戀愛為由,欺騙醫學院在校學生”   大約在2004年10月,由於雙方矛盾進一步加深,陳芳來到昆醫附二院,向相關領導"舉報"稱:吳高升欺騙了自己的感情,並讓她流過產,自己因此而遭受了巨大的傷害。今年3月10日,昆醫附二院醫院發出就此所作出處理,決定,解除吳的聘用合同的通知。   在該解聘通知書上,該院這樣寫道:“吳高升以談戀愛為由,欺騙醫學院在校學生,並給該生造成嚴重生理和心理傷害,在醫學院和醫院中均造成惡劣影響,損害了醫院的聲譽。吳高升作為昆醫附二院一名教職工,本應為人師表。可是,其品行不良,嚴重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昆明醫學院的校規校紀以及本醫院的規章製度。根據《〈教師法》〉第37條第3款,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可以解聘。因此,經醫院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解除吳高升與醫院之間的品聘用合同,此決定從2004年11月15日起執行。”   “明明是感情上的事情,怎麽扯到工作上來了?而且,醫院不是學校,卻根據教師法來處罰我,這是合法的做法嗎?” 吳高升說他想不通這其中的"道理"。   人事爭議仲裁:醫院作出解聘處理正確   吳對此解聘決定不服,的吳很快向雲南省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裁定恢複自己的工作。   在仲裁庭的審理中,吳的委托代理人張宏雷律師稱:陳芳到醫院告狀說自己因吳高升而流產並無任何直接證據,即便確有其事,二人之間的關係也屬於正常戀愛,陳雖然是在校學生,但談戀愛實屬人之常情,而吳則是早就離了婚的。該昆醫附二院對吳所作采取的處理措施屬於濫用人事權利,過度幹擾了公民的私人生活,同時,也是任意何剝奪公民勞動就業權利的嚴重違法的行為。   仲裁庭審理後,查明了以下事實:吳高升於2002年至2004年期間與昆明醫學院2001級在校學生陳芳戀愛並發生性關係,致其懷孕並做了人工流產。在此期間,吳高升未能妥善處理好雙方關係,陳芳兩次在上實驗課時暈倒,並隨身攜帶氰化鉀欲自殺。在接到陳芳書麵反映後,為防止其發生任何輕生行為,昆醫附二院及時派出專人對陳芳徐豔進行說服、安慰,並做了大量調查工作。   根據以上情況,該仲裁委認為該醫院對吳高升作出解聘的處理決定是正確的,於11月14日作出了維持該醫院所做解聘決定的裁決。   醫院一工作人員:對吳高升的德行不屑一顧處理沒有任何問題   就此為了解這一糾紛,的來龍去脈,本報記者多次前往昆明醫學院,始終無法找到自稱流產並深受傷害的陳芳。在昆醫附二院人力資源管理部的,一名潘某說姓先生在記者尚未開口前便主動說:“采訪吳高升的事情是吧?”據其介紹:吳高升不僅是醫生,同時也具有教師資格,而且,該院裏在處理他時所依據的實際是當初所簽合同中的一個條款,這條規定:嚴重違反法工作紀律和規章製度,對本單位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屬於理應解聘的情況之一。因此,不存在“醫院用《教師法》來處理醫生”的說法。   該先生堅持稱醫院所作出的處理沒有任何問題,在提到吳高升平時的作風和德行時,他顯得不屑一顧。 據他稱:他曾經聽說吳光是在昆明醫學院就有過好多女友,而且,在陳芳之後交的下一個女友仍然是學院裏的,吳是在認識了這個新女友之後,才跟陳芳分手的。之所以陳芳終於站出來,估計是因為已經到了實在走投無路的地步。   "那麽, 而就“陳芳說自己為吳流過產是否,這個事情確切的嗎?麵對這個問題,潘先生說反問記者:“一個女學生出了這種事情願意告訴別人嗎?別人又忍人心去反複追問嗎?”   為最整個事件做進一步采訪, 記者隨後撥通了昆醫附二院黨委書記馬萍手機,她表態稱:已就此向省衛生廳請示,上麵不允許接受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