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幾個月消費40萬 拒絕出錢供養親生子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本報訊 (記者 秦鴻雁 付可 通訊員 王華兵) “不要拍!我保證我已經很激動了!”說這話時,拒不給子女及前妻扶養費及賠償金的“老賴”董廣徽“騰”地起身,手直指攝影記者並要朝他奔過去,但被公安人員及時阻止。這是昨天上午該男子前妻屈女士前往深圳市東湖派出所領取欠款時發生的一幕。據悉,該男子因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民警近日接其前妻舉報,將他從高檔娛樂場所帶到派出所,前天下午,他向派出所交齊了12.8萬餘元的欠款。   據屈女士介紹,這個凶猛的“老賴”,是她帶著公安人員從高檔消費場所“鳳凰樓”揪出來送到派出所的。“實在沒有辦法才走到這一步。”屈女士說,她和董廣徽1984年結婚後育有一雙兒女,1996年後,董廣徽在外麵包起“二奶”,還非婚生子,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去年4月,董廣徽一紙離婚訴狀將屈女士訴至法院。法院判決二人離婚,一對子女跟女方生活。同時,也判決董廣徽支付屈包括扶養費、精神損害賠償在內的26萬元賠償金。但一年多了,董廣徽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雖然在此期間,他還因此被法院司法拘留過15天,但扶養費仍然沒有支付,這也讓下崗後拖著一雙兒女的屈女士身陷困境,她一度去過民政部門申請低保。   之後,屈女士發現董廣徽常出入高檔消費場所,並將該線索告之法院,經法院查實,董在幾個月時間內,連續出入潮江春、陽帆酒店、聖廷苑等高檔場所消費,消費金額高達40萬元左右。   11月8日,羅湖法院認為,董有財產有能力但拒不履行債務,其行為涉嫌刑事犯罪,遂將案件移交給公安機關。11月21日,屈女士發現董廣徽在五星級酒店聖廷苑酒店的鳳凰樓酒家吃飯,遂通知派出所民警在酒桌上將其帶至東湖派出所。11月22日傍晚,董將12.8萬餘元的欠款如數交到派出所。昨天中午,屈女士到派出所來領取欠款。   昨天中午,當記者和羅湖區法院執行局的法官來到派出所時,董廣徽正坐在民警室內。當其前妻出現,記者舉起照相機時,他的“火氣”突然上來了。之後記者均被帶到派出所門外等候。此前一直要求追究其前夫刑事責任的屈女士,因在董的“不要搞事”的喝斥下,也申請撤銷追究董廣徽的刑事責任。   董廣徽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目前仍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追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是由其前妻說了算的,要由公檢法部門按司法程序來辦。   專家點評   深圳市中院法官、人大代表劉來平:   被執行人董廣徽有能力有財產但拒不按法院判決生效文書來履行自己的債務,其行為已經嚴重妨礙民事訴訟和司法公正。但其是否構成犯罪,有待有關部門依照法律程序作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