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醫生的悲哀:在他眼裏我隻是一個生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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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比老夫老妻還冷靜一百倍   我和瑞初談了兩年戀愛,忽然發現,他這個人怎麽這麽沒趣啊!   他每天下班必然會給我發一個短信,問:“怎麽吃飯?”如果我回答“老樣子”,他就屁顛屁顛來了,有時候會帶一個鹵菜,或者兩瓶啤酒。他進房間後通常會先洗個澡,這時候晚飯也準備好了,然後他就坐在我對麵,開吃。   按我們曆來的約定,結婚以前不住在一起。所以吃飽了他就走,有時候會陪我遛遛狗。我們從來沒為留不留宿這事兒爭論過,我們也從來不纏綿不舍。我的朋友林曉芊說:“你們這不叫談戀愛,你們比老夫老妻還冷靜一百倍。”   可不是!別人談戀愛,三天兩頭收鮮花,隔三差五有節目,例子不是沒有,林曉芊就是一個。林曉芊都離一次婚了,新戀愛還是那麽火爆。林每次下班男朋友必然準時到崗,專車接送,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林曉芊危言聳聽:“結婚以後會更沒趣的,追也追到手了,你這隻煮熟的鴨子是飛不動的。”   看來問題很嚴重。相當嚴重。   這人趁夜黑風高趕忙單膝跪下   瑞初是一家醫院的外科醫生,學醫的男人是這麽觀察女人的:“你的下頜骨很窄,女性特征很明顯。”這就算是誇我長得漂亮了。要麽:“胸部發育良好,可以適當多做擴胸運動,以防長腫瘤。”這是說我身材還不錯。   秋天一到,我和瑞初正好認識兩年整。他說了好幾次結婚的事,都因說得不夠鄭重而被我拒絕了。這一天,他打電話給我:“要不要去看電影,我們這兒一人發兩張票。”   人家談女朋友,花多少血本兒都不在乎,可是我男朋友主動請我看次電影,得是單位分了票才行。看電影時,我捧著爆米花,一邊看著屏幕上的打打殺殺,一邊覺得自己好傻。愛情這東西,真是看盡別人刀槍劍戟斧鉞鉤叉,七十二般武器都玩得轉,直是叫好,輪到自己試,卻可能隻有吃爆米花的本事。   看完電影瑞初說:“喂,明天去領證吧。”   這算求婚?我忍不住有點難過。想起林曉芊說的話——結婚以後你更不重要了。眼淚就流下來。   “喂,哭什麽啊,我得罪你啦?”   結果,那天晚上,趁商場還沒打烊,趙瑞初給我買了個一克拉的戒指,然後又去花店要了一打紅玫瑰,在路燈下,這人趁夜黑風高,人跡寥寥,趕忙單膝跪下,他說:“你看這樣行嗎?”   我哭笑不得,算了,去他的林曉芊,我咬咬牙,嫁吧。  我真的變成了一個實打實的老媽子   婚後一年,沒發現結婚與不結有什麽區別,挺悶。看來林曉芊說對了。   下班後準時回家,買菜,做飯,打掃房間,喂狗。不是沒有怨言,我給自己取了個外號:“新結婚的老媽子”。瑞初絲毫不覺得我的怨懟,還配合我管自己叫:“老媽子的老公”。   我拿著吸塵器往狗身上吸,弄得它嗷嗷叫。我發現我越來越不溫柔了,我真的變成了一個實打實的老媽子:善做家務,卻對家務沒有一點點熱心。我為什麽會變成這樣?難道結婚是一場不應該發生的錯誤?我和瑞初是經朋友介紹走到一起的,起初,因為年紀都不小,我們沒有浪費時間,玩小兒女的把戲,很快就接納了對方。可是我深夜捫心自問:“我愛他嗎?”這問題把我自己也問了個趔趄。   林曉芊跟我袒露心聲:“我當時和你一樣,為了結婚而結婚,其實這樣最危險!”她質問我:“他為你哭過嗎?他為你瘋狂過嗎?他為你改變過嗎?”   三個問題像三記直勾拳,把我擊傻了。我的回答是:否,否,否。林曉芊得逞地一樂:“這不就結了!”   是啊,瑞初不苟言笑,沒有浪漫細胞,不喜歡我的狗,也不愛做家務。以前是這樣,現在還是這樣。大概永遠是這樣。   婚姻是一所學校,畢不了業就轉校   林曉芊說得對,一個不能為你改變的男人,他還有什麽值得你愛?   林曉芊現在的男友是個外國人,為了林曉芊,人家專門辭職來她公司附近工作,就為了能時不時見上一麵。唉,如果一個男人愛你,他會為你做任何事,他不會怕麻煩。幸福的林曉芊告訴我:他的男朋友認為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管她叫女神。   我呢?我不過就是一個“下頜骨窄小,胸部發育正常”的女性罷了,跟任何一個女性應該沒啥區別。這就是嫁給醫生的悲哀。   我冷笑一聲,好了,不需要太多理由,我已經絕望。   “婚姻是一所學校,這所畢不了業,那就轉校。”   林曉芊這個比喻挺符合我那班同學的現狀。同學們大都結婚了,聚會時大家打招呼都不問“你好”,而是“你離了嗎”?  你今年難道隻有十八歲嗎   我跟瑞初平時也不是不吵架的,但現在的吵法不一樣了。   我說:“你根本不愛我!不愛我你幹嗎娶我!”他說:“你神經病!”開始以牙還牙了。我說:“你走,把狗留下!”他說:“誰怕你!走就走!”趙瑞初你有骨氣。   “你就是不想當老光棍非找個女人結婚罷了!我看透你了!我要和你離婚!你以為我找不到更好的嗎?你以為你吃定了我了嗎?”   瑞初看了我半晌,愣了一愣,忽然一陣風似的收拾東西,真的走了。   他居然可以做得這麽堅決,我抱著肩膀,把大鐵門咣當合上:“你早就有準備,你看,暴露了吧!”   瑞初三天沒回家。我把林曉芊請到我家,奉為坐上賓。曉芊說:“這房子真大,就是怪冷清,你不寂寞呀。”然後拉著我的手:“走,我們去個熱鬧的地方!”   說老實話,那是我第一次去酒吧。前麵一排紅色的高椅子,幾個喝得暈乎乎的男人坐在上麵,衝我直打口哨。   林曉芊如魚得水,妖媚地跟他們拋媚眼兒,把我拉過去坐下,給我叫了一杯馬爹利。   一口我就暈了,眼冒金星。然後我就找不到林曉芊了:“林曉芊你在哪裏,你送我回家吧。“這時候,一個高大的男人扶住我:“小姐,你不舒服嗎?不如我帶你出去坐坐。”   我說:“不用了,我等我朋友。”男人說:“小姐,你給我的感覺很好,我希望我們能交往一下。”   他真誠地看著我,我得承認以我當時昏花的老眼看去,他是十分英俊的。我不敢和他對視,起了一身雞皮疙瘩。我想沒準這就是愛情?愛情這玩意兒真是很難拿捏。和他聊了一會兒,他強硬地把我手一拉,出了門。   當一個男人不容分說地拉住你的手,而他又恰好充滿了魅力,你會怎麽辦?車不知道在什麽地方停住了,一眨眼車窗都搖上去了,椅子也放平了。男人一點點靠過來,帶著酒味的呼吸噴在我臉上。我嗷的一聲尖叫,護住前胸,“你幹什麽?”   “幹什麽?小姐,別裝傻了,你今年難道隻有18歲嗎?沒錯,輕鬆,讓我們度過愉快的一夜,怎麽樣?”   “一夜?”   “是啊,我愛你。”   “你愛我?那你告訴我,一夜過後,明天怎麽辦?”   “明天?明天我們各自去上班,沒有任何關係,好嗎?”   我忽然覺得一股憤怒和屈辱漲上腦門,使盡渾身的勁兒掄了這個男人一巴掌。“我結婚了!”   我下了車,開始跑,身後是那個男人的聲音:“純潔的少女!祝你婚姻幸福!”   我想我還是適合做良家婦女   林曉芊第二天問我:“昨天怎麽樣?”我回答說:“去你媽的。”   我再沒和林曉芊聯係,不過我也知道我對她不公平,因為她骨子裏是希望我快樂。可是她忘了,我不是她,她可以和陌生的男人喝酒、調情、甚至在車裏麵做愛。可我不能。我想我還是適合那個挺土的詞兒:良家婦女。   而在那天回家的時候,在黑夜裏,萬籟俱寂,前方樓群一片漆黑,可是,我家那五樓卻亮著燈,燈下一定是那個男人在等我。   我不是18歲的少女了,我是個28歲的女人。如果我是個少女,或許還有時間有體力遊戲一把人生,可是28歲的時候,我必須學會一個詞,叫做珍惜。梁詠琪在唱:任時光匆匆流去,我隻在乎你。   幾天沒回家,發現家裏整潔如新,地板是擦過的,陽台上的花也澆了水,狗洗過澡,男人回來了,正在看電視。   那一刻忽然覺得,這樣的生活,這樣幹淨、溫馨、明亮、樸實的生活,以及這個在家看電視的男人,才是我最需要的。唉,我這個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