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被罵沒能耐殺死懷孕女友及其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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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凱悔恨萬分  本報訊(記者 楊昌平)“我傷害的人是我妻子和她母親,我也不想活了……”五大三粗的張凱低頭痛哭失聲,一時衝動讓他失去了最心愛的人。上午10時,這起因婚戀關係引發的激情犯罪案,因嫌犯的痛哭而使法庭氣氛有些沉重。   “我和康餘已經辦了婚禮,她還懷上了我們的孩子,隻是沒領結婚證。”26歲的張凱說,女友母親高君一直反對他們交往,康餘懷孕後才勉強同意了。今年4月21日18時許,在 昌平區回龍觀鎮城北大鍾寺交易市場淡水魚區,他和康餘在屋裏聊天,高君走過來說他沒能耐,兩人為此爭執起來,高君讓張凱走,並用力把他往外推,聲稱如果不走就叫保安。憤怒中的張凱失去了理智,他拿出一把刀,持刀猛紮高君胸腹部等處數刀,致高君被刺破心、肺等髒器,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康餘上前阻攔時,張凱又持刀猛紮康的胸部、背部,康餘因被紮傷心髒,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紮完人後,張凱冷靜下來,看著躺在血泊中的康餘,悔恨萬分,他抱起康餘放到床上。知道自己犯下重罪,要付出的可能是生命的代價,於是他給家裏打了個電話,和母親聊了一會,“我惦記母親的身體,這有可能是最後一次和母親說話了。”然後,張凱用刀紮了自己胸部一刀,“我沒想到會把她紮傷,我當時也不想活了。我和康餘認識半年了,關係非常好。”未紮中心髒的張凱活了下來,並麵臨法律的審判。檢方認為,張凱因婚戀矛盾竟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應當以故意傷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張凱對涉嫌犯罪的事實完全承認,但對定性有異議,他認為自己沒想殺人,不能說是故意殺人。   最後陳述完畢後,法警押送張凱往法庭外走時,張凱突然轉向康餘的父親,跪在地上說:“判我死刑我也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