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組織賣淫 家族連鎖經營小姐統一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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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檢察官與“雞頭”,這兩個懸殊極大的名詞,在三門峽一個名叫姚灼的人身上聯係到了一起。一個檢察官,是怎樣蛻變成令人不齒的“雞頭”?一個家族式的連鎖賣淫網絡是怎樣一步步構建的?又是怎樣轟然倒塌的?

  近日,本報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深讀新聞記錄曆史

  法院審理

  涉嫌組建賣淫連鎖店家族式賣淫團夥受審

  2005年8月12日,中國法院網披露了一條消息:河南20名“雞頭”承包多處酒店組織賣淫被公訴。

  8月29日,靈寶市一個放映廳被臨時辟為法院的審判廳。這次開庭,審理的主角即是那20名“雞頭”。下午3時,20名被告人從不同的關押地點首次被帶到一起。他們的律師坐了三排。這是一次不公開審理,連審7天,家屬也不許旁聽。

  40歲的姚灼,坐在被告席的第一位,他被檢察機關指控為這個組織賣淫團夥的首犯,其後,是他的嫂子張小蘭、大姐姚燕及大姐夫尤建成等人。

  “這個組織賣淫團夥的特點是家族化的連鎖經營,四個色情場所的小姐進行統一調配。姚灼和他的家人幾乎都牽涉進來了。”原三門峽市公安局局長(現已調任省林業廳森林公安局局長)、姚灼案專案組組長宋全勝9月30日告訴記者。

  靈寶紫金宮國際大酒店夜總會、洗浴中心,三門峽鴻誌大酒店夜總會,新境界茶苑,澠池溫莎琪浴場,姚家構建的色情“連鎖店”,在2004年的夏天,轟然倒塌。

  此案另一引人注目之處還在於,姚灼曾是三門峽市陝縣檢察院民行科科長。

  檢方指控

  姚氏夥同親屬組織賣淫活動

  1996年,姚灼作為陝縣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到該院勞動服務公司擔任負責人。姚先是承包了三門峽市區的一家新境界歌舞廳(後改為茶苑)。“姚後來的行為應該跟他的‘下海’有某種關係”,姚案的一個被告人的律師說。

  與其他三個場所相比,新境界茶苑在姚氏手中的時間最長,也是最“幹淨”的地方。8年間,這裏僅發生一起小姐在包間賣淫被警方查處的案件。據稱,新境界茶苑是杜絕賣淫的,服務員常以頻繁送茶水來防止小姐在包間賣淫。

  新境界茶苑實際上成為小姐與客人談“生意”的場所。價錢談妥後,客人帶小姐出台,並向茶苑管理者交50元的出台費。

  “現在最難約束的就是這類歌舞廳,民警如果不能在歌廳內抓現行,將來就很難認定。實際上歌舞廳擔任了‘皮條客’的角色。”三門峽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長說。

  “新境界的功能在於掌握大量的小姐,從而對其他三個場所的小姐作出調配。”一位知情者透露。

  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3月26日,姚灼同二姐姚娥、二姐夫李小邦承包經營靈寶市紫金宮國際大酒店三樓夜總會和五樓洗浴中心,先後雇用麻院生、原海等人,糾集、控製大量賣淫女,大規模地組織賣淫女在紫金宮國際大酒店客房和洗浴中心包間內從事賣淫活動。

  2002年6月,姚灼同其嫂子張小蘭承包經營三門峽市鴻誌大酒店夜總會。2003年三四月以來,夜總會有組織地安排賣淫女在鴻誌大酒店客房從事賣淫活動。

  2003年10月25日,姚灼同姚娥、李小邦承包經營澠池電業局溫莎琪浴場。從2004年6月開始,姚灼調來原海,容留賣淫女在溫莎琪浴場二樓包間從事賣淫活動。

  至此,姚氏家族的賣淫網絡構建完成。在整個過程中,始終有姚灼的身影,但在正式的承包合同中,卻找不到他的名字,承包者是他的姐姐和嫂子等人。

  姚灼似乎早為自己留了一條後路。在庭審中,姚灼的律師辯稱:姚灼隻是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幫助家人簽署了一些承包合同,他同這些場所的賣淫活動沒有關係。

  然而根據警方的調查,姚灼在這個賣淫網絡中處於非同一般的地位。2002年6月,姚灼與鴻誌大酒店老板聯係,商談承包事宜,並促成了嫂子張小蘭與鴻誌的承包合同。據警方查實,姚灼曾對紫金宮夜總會和洗浴中心的承包合同進行修改,對溫莎琪浴場的租賃協議進行把關,並向賣淫場所安排管理人員。

  紫金宮國際大酒店三樓夜總會和五樓洗浴中心,姚灼並不常去,但大家一見到他都恭敬地稱“姚總”。

一個賬本

  一洗浴中心賬本上記錄3000筆賣淫收入

  紫金宮是一家四星級酒店,是姚氏家族組織賣淫網絡上最重要的一環,也是最大的聚寶盆。在生意最紅火的時候,來自東北、四川等全國各地的小姐多時達到七八十人,平時也有三四十名小姐。據說在辦案中,警方曾到東北、四川及甘肅等地向200名曾在這裏工作過的小姐取證。在警方對紫金宮的突襲行動中,在洗浴中心賬本上發現標注有賣淫行為的收入至少有3000筆。

  據一位知情人介紹,僅紫金宮夜總會和洗浴中心每天就能為姚家帶來2000元的純收入,每月可穩獲5萬元的利潤。洗浴中心最通行的是包間製,客人可以要求小姐陪洗,要交168元的房間費,並按照服務項目的不同支付數額不等的小費。“最低也要給小姐300元小費,其中100元小姐要交給‘台裏’(指洗浴中心管理者)。”曾在紫金宮做了幾個月小姐的小蘭說。

  宋全勝說,收銀員每天都會把收入打到姚灼的一個賬號上。

  關於姚灼的財產,說法不一。較多的一種說法是,案發後,銀行凍結了他戶頭上的300萬元,而姚與女友出逃時,帶走了100多萬元。

  組織嚴密

  有序調配小姐”資源”

  小姐違規要被罰款

  龐大的網絡自然需要嚴格的管理。姚家組織的四個賣淫場所,各有各的管理製度。

  宋全勝說,根據警方的偵查來看,整個網絡有著嚴密的組織,四個地點連鎖經營,統一調配,服務價格的提和降都是一致的。

  在紫金宮洗浴中心,姚家人為小姐們提供統一的住宿地點。“每個小姐都被編上號,並要學習管理製度,熟悉收費標準。一次服務中,小姐隻能攜帶兩隻安全套。”小蘭說,洗浴中心的小姐工作時一律要穿裙子或者旗袍,穿長褲要被罰款。在這裏,正常的洗浴與賣淫行為在記賬時有著明確的區分,比如一次性行為和包夜就有著不同的符號標記。姚家人還包下了一些固定樓層的客房供嫖娼者使用。“我自己也多次入住紫金宮,但住在不同的樓層,根本發現不了其中的貓膩,晚上連打騷擾電話的都沒有。”宋全勝調侃說。這個組織賣淫網絡有著嚴密的防範措施。例如在溫莎琪浴場,一遇公安檢查,一樓人員便迅速按下按鈕,二樓即亮起燈光。這種設置被承包者稱為消防設施。

  而更為廣闊和嚴密的防範也許更在於一種無形的關係。據稱,按當地有關文件,紫金宮國際大酒店是不允許民警隨意進入檢查的。

  四個場所的小姐是統一調配的,隨時可以從“富裕”的地點輸送到不足的地點。2004年6月中旬,姚灼就調紫金宮的小姐到溫莎琪浴場。“新境界茶苑的小姐也經常被用車調到其他三個地點。”小蘭說。

  在構建網絡的過程中,姚家的親屬及熟人被吸納進不同的網絡層次,有的做領班,有的做收銀員。

  23歲的麻院生就是紫金宮洗浴中心的一個領班,他的工作是為小姐們“排鍾”,即按客人的要求來安排小姐。“小姐們為了能多‘上鍾’會主動討好他,比如買件衣服送給他,或者免費陪他睡一覺。”小蘭說,通常一晚上她會上兩個“鍾”。在洗浴中心,像麻這樣的領班有六七個,他們每月的收入有1000多元。

  出於老板利益及自身利益的考慮,領班一般不會過多照顧一些小姐而冷落了其他小姐,小姐們的“鍾”總會維持一種相對的平衡。“這樣所有的小姐都有飯吃。”小蘭說。

  在這個賣淫網絡高端的人物看似也有自己的委屈。姚灼的二姐夫尤建成向警方供述說:我是一隻替罪羊。他認為自己在新境界茶苑既無權也無錢,更無地位,與整個組織賣淫網絡沒有關係。

  而被檢察機關指控為該案首犯的姚灼,則更把自己在此組織賣淫網絡中的行為當作是對家人的一種法律援助,是個“不知情者”。他在警方偵查階段為零口供。

  姚灼在陝縣檢察院是個神秘人物,檢察院很多幹部都隻知有這麽個人,卻很少見到他,甚至說不清他在哪個科室。

  “幾年前就有人舉報他開舞廳,省檢察院為此專門要求對其進行調查。”陝縣檢察院監察室一位負責人說,但查了一段時間不了了之,舞廳不是他開的,是他家人開的。

  關於姚灼離職的時間,陝縣檢察院的說法是幾年前就調離了;但來自警方內部的消息稱,姚灼案案發前,有關領導將此事知會了檢察院高層,檢察院遂要求其限期調離,這一措施被稱為“兩條線同時動”。

  端掉淫窩

  外調民警成立專案組賣淫網絡被警方摧毀

  “專案組高度保密,連我們幾位副局長都不知道。”三門峽市公安局那位副局長說。

  這個成立於2004年初的姚灼案專案組,成員來自靈寶以外的公安係統,他們僅對時任三門峽市公安局局長的宋全勝和另一位主管治安的副局長負責。“2003年底時,省檢察院轉過來一盒錄音帶,舉報姚灼參與組織賣淫行為。”宋全勝說,這盒錄音帶記錄了一段買賣(淫)雙方談交易價格的過程,“其中一個人的聲音的確很像姚灼”。

  專案組秘密成立時,姚灼已經經曆了幾次對他的舉報及審查,但都因查無實據而作罷。“這一次省檢察院明確表態,如果姚確實參與組織賣淫,嚴加查辦,決不袒護。”宋當時還將此事知會了三門峽市檢察院一位檢察長,得到支持。

  2004年春節後,專案組的幾名成員進入紫金宮國際大酒店進行暗查。經過三四個月的暗查,查清了紫金宮三樓夜總會和五樓洗浴中心賣淫的事實及姚氏家族的組織賣淫網絡。

  2004年7月的一天,四五十名民警突襲了紫金宮,當場帶回幾對賣淫嫖娼人員,夜總會與洗浴中心的管理人員也被帶回。行動開始前,民警均不知要執行什麽任務。隔一天,姚氏家族的另外三處組織賣淫場所亦被摧毀。

  “此案保密偵查其實也是對其他民警的一種保護,姚灼在檢察院幹了那麽久,整個家族又都在三門峽,跟方方麵麵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難免有民警出於人情關係為他通風報信。”三門峽市公安局那位副局長說。

  姚灼可能一直都沒有想到有人會“動”他,所以警方在紫金宮幾個月的暗查他毫無覺察。在紫金宮被警方突襲後,他還一度以為這隻是一般的社會治安案件,並找了一個親戚到公安部門打探。誰料,一天之後,其苦心經營的組織賣淫網絡即告崩潰。姚灼帶著女友從鄭州出逃。當年9月,三門峽警方在北京抓獲姚灼時,他們已經追隨著姚的腳印跑了鄭州、商丘、安陽、大連、沈陽、石家莊、德州、濟南、天津等地。

  在逃亡期間,姚不斷地向有關部門寫信鳴冤,稱自己是合法經營,其所經營的娛樂場所是繁榮三門峽經濟,宋全勝破壞三門峽經濟環境。

  宋全勝認為姚灼案是一個經典案例。“以前我們打擊賣淫嫖娼,通常是對嫖客和小姐進行處罰,卻未觸及組織賣淫者,這也正是賣淫嫖娼現象屢禁不止的一個原因。”宋全勝說,這一次則是挖出了一個以姚灼為主的家庭式連鎖組織賣淫網絡,這就從根源上打擊了賣淫嫖娼行為,社會反響很好。

  根據檢察院的指控,姚氏曾承包這家酒店的夜總會,組織賣淫女從事賣淫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