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孩被劫持當作生日禮物送人 遭數人輪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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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許昌訊 為了給朋友祝賀生日,竟將一個17歲的女孩當作“禮物”送給朋友,並將該女孩輪奸。昨天,記者在禹州市法院了解到,涉案眾人中已有幾個被判刑。   經法院查證,2002年6月1日下午,連某夥同席某、韓某(均外逃)等人,乘坐一輛麵包車,走到禹州市朱閣鄉時,遇到了女孩趙某,幾人就將趙某強拉上車。在車上,連某等人給田某打電話說:“今天你過生日,給你送個小妮”,並約定在禹州市褚河鄉吳灣村北一河坡處見麵。見麵後,連某等人將趙某交給田某,在附近一個沙坑內,田某、連某先後將趙某強奸。第三天,趙某脫身後去報案。   2002年6月7日,田某因涉嫌強奸、尋釁滋事罪被刑拘,後因“證據不足”,於2003年7月9日被取保候審,同日釋放。2005年3月4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禹州市公安局刑拘,因涉嫌強奸罪,4月6日被逮捕。   2003年10月21日,連某涉嫌搶劫罪被刑事拘留,11月1日被逮捕,2004年1月14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連某犯強奸罪,合並原來判決,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2000元;田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