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殺死兩歲兒子提著頭顱遊走數公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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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把周維賢送進病房



李國軍拿著小冬冬生前的衣服悲痛不已



村民講述當時逃跑過程

日前,永川市紅爐鎮發生一起慘劇,一年輕婦女突然發病,竟將自己僅兩歲多的孩子砍死,並提著其頭顱遊走數公裏,數十村民驚魂。

  有關專家稱,這一悲劇再次警示,精神病人對公共安全威脅不容忽視。

    少婦突然發病釀慘劇

  13日,記者來到紅爐鎮萬盛村8社,見到了受害孩子的父親李國軍和爺爺李萬江。

  已兩天沒進食的李國軍說,11日,他與父親一大早就趕到哥哥家割穀子,下午6時左右,妻子周維賢慌慌張張地拎著一白色的編織袋過來,一手還提著一把沾滿血跡的斧頭,說娃丟了。“大白天怎會丟孩子?”李半信半疑,但還是趕緊與父親分兩路往家趕,邊走邊找孩子。李與妻子同路,妻子在路上不斷地嘮叨:“孩子沒了,孩子沒了。”李國軍回憶,當時心急,也沒在意。

  剛要進家門,李發現派出所民警和10多個鎮政府工作人員一擁而上將周抓住,周當時又抓又咬,還是被警車帶走。李國軍傻了,提著周留下的口袋往屋裏飛奔,發現孩子手腳被綁平躺在地上,血流滿地,腦袋不翼而飛。

  “看到冬冬的慘狀,我當時就攤倒在地,眼淚嘩嘩地往外流,好半天才恢複意識。我想起手中的塑料袋,打開一看,竟是孩子的頭!”說到這,李國軍抱頭痛哭。

  據萬勝村8社社長鄧遠華介紹,周作案後用手倒提著兒子的頭顱往返走了4公裏山路。紅爐鎮派出所接到村民報案後,派人趕在周回家的路上將其抓獲。

  村口商店50多歲的女店主李國坤講述,11日下午6時左右,店中有10餘人正打牌,周向商店走來,手中拎著東西,向店主要袋子,另一村民問要袋子幹什麽,她說裝人頭,說著便把手裏的東西舉起來,大家一看,竟然是一孩子的腦殼!“媽呀!”店內10餘人被嚇得魂飛魄散,七八個人尖叫著奪門逃散;店主和另一村民李瑩看到門被周堵住,無路可走隻好貼牆抱在一起,蒙住眼睛,渾身發抖。

  周還不停叫嚷要袋子,店主叫李瑩拿給她,李不敢,兩人互相推脫,誰也不敢去拿袋子。可不給周便不走,最後店主顫抖著手拽了個白色的編織袋甩給周。周拿到袋子後把頭裝進去,徑直朝丈夫割穀子的地方走去。周走後,她們才趕緊打電話報警並通知村幹部和周家人。

    權威部門將鑒定病情

  紅爐鎮派出所一姓黃的民警告訴記者,事發當晚9時,永川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對周審訊時,周意識不太清,她稱,她在娘家就有病,她父親再婚後就不理她,讓她很傷心。周對殺子一事供認不諱,問其原因,周反複稱“我最恨男人,男子太壞了……”

  黃民警稱,目前周已被送永川市三教精神病醫院,幾天後將其送市相關部門進行鑒定,若周的確患有精神病,根據刑法第18條規定,將不受法律製裁,但必須接受強製治療。

  13日晚,記者在永川市三教精神病醫院找到了周維賢,她很流利地報出了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問其為何到醫院,周脫口而出:“我殺了人!”記者再問殺了誰,為何要殺人時,周居然在椅子上睡著了。

     事發前神智已不正常

  “當時我們都擔心這門婚事。”前日,李萬江告訴記者,2000年周維賢突然患病曾到永川三教精神病醫院進行治療,病情尚未完全好轉,經人撮合介紹給李國軍做老婆。

  周生了小孩,精神病開始複發。李萬江說,周發病常當眾脫衣服,脾氣暴躁,常打人,李稱他額頭至今還保留著被兒媳打的傷痕。周發病時,竟用滾燙的開水給孩子洗澡;將孩子放在尿桶裏“遊泳”;她幹活時還將小孩丟在刺骨的水田裏……

  因對周不放心,李國軍和父親平時幹活時就將兒子帶到地裏看管,或是留一人在家監管,盡量不讓周單獨與孩子相處。“兩年多來一直沒出事,沒想這次出門幫人割穀子卻疏忽了。”李萬江懊悔不已。但李稱,“她精神有毛病,我們不怪她……”

  紅爐鎮政府一姓曹的工作人員稱,慘劇發生前一天,周維賢到紅爐鎮辦理低保手續就神智不正常,她不但與工作人員大吵大鬧,還跑到街上商店搶麵條和梨子吃,政府工作人員拿她無法,隻好電話通知李國軍將周接回家。

  “要是早將周送醫院,就不會出事。” 當地村民無不惋惜地說。

    “武瘋子”傷人成社會問題

  據永川精神病院陳吉元院長介紹,永川有精神病患者六千多人,但在該院住院的僅兩千餘人次,遊蕩在外的患者傷人作案呈上升趨勢。今年就已有20名患者殺人或傷人,目前有3個患者因殺人被送來治療。一工作人員介紹,本月有一男性患者將自己孩子砍死;幾月前還有一男病人將父母殺死。

  市殘聯康複部相關負責人稱,市殘疾人聯合會近期在全市15個區縣針對精神病人做了抽樣調查。據初步統計,一千萬人中精神病患者比例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六之間,有一定暴力傾向的狂燥型精神病患者約占千分之零點五。

  “‘武瘋子’頻頻傷人,已嚴重影響了公共安全。”這位負責人憂慮地說。

  針對以上情況,永川精神病院陳吉元院長認為,主要原因是對病人監管有三大軟肋。首先是精神病人監管職責不明,雖涉及殘聯、民政、衛生、公安等多頭部門,但各自並無明確的相應責任;其次是專業精神病床位相對較小,導致多數精神病人無法在醫院接受治療;其三,不少病人的監護人以家庭困難為由,推委為病人治療,放任其遊蕩或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對待病人,導致他們傷人,給當地治安帶來隱患。

  市殘聯維權部相關負責人說,就目前而言,盡管精神病人傷人後不負刑事責任,但如果傷人者有監護人,將支付受害方的醫療費用。對暴力傾向特別嚴重的,相關部門將采取強製措施,將其送到專業醫療機構進行醫治,費用由國家民政部承擔。

  據透露,目前,全國人大正在醞釀《精神衛生法》,預計將在“十一五”期間出台。其中將就精神病患者的醫療、權利和義務做出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