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借口驅鬼打死婦女多次強奸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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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兒”馬明為被執行死刑 內蒙古晨報記者攝影

 內蒙古晨報報道 (記者 王國柱 通訊員 江海) 殺人、強奸、賭博數罪集於一身的馬明為日前被執行注射死刑。

  “作法驅鬼”打死人

  馬明為係呼市人,自命為“大仙兒”,經常給人們“驅魔趕鬼”,以此騙取錢財。2004年5月30日下午,他與張東、田根以及被害人石愛和石愛的女兒王仙,在呼市玉泉區三裏營馬明為租住的房屋內一起吃飯飲酒。下午4點多,石愛酒後啼哭引起馬明為不滿,他便想整治石愛。馬明為稱石愛“被鬼纏身”,要為其“作法驅鬼”,但是必須要屋裏的其他人出去,馬明為將門鎖上開始為石愛“驅鬼”。在這期間,馬明為一邊大聲吆喝,一邊拳打腳踢石愛的頭部、胸部,屋外的張東、田根等人聽到石愛哭喊著救命欲到屋裏阻攔,卻遭到了馬明為的毆打。大約有2個小時,馬明為將田根、張東叫到屋裏讓他們把石愛的衣服脫掉,並再次將二人趕出屋外。此時,石愛已經渾身是血,但是馬明為繼續毆打、汙辱石愛,直到晚上9點多,發現石愛傷勢嚴重已經昏迷不醒,才叫來自己的妻子讓張東駕駛麵包車拉上石愛及田根、王仙一同到呼市第一醫院搶救。石愛因為傷勢嚴重,失血太多搶救無效死亡。

  “拜月亮”拋屍

  馬明為害怕事情敗露,便騙張東拉上石愛的屍體運到山西省右玉縣準備拋屍,張東不從,馬明為又謊稱將屍體送回石愛的娘家——呼市托縣。當張東拉著石愛的屍體來到托縣新營子鎮時,馬明為又騙其他人說:“石愛還能活,隻要將石愛的屍體抬到托縣雙河鎮南梁上,並擺坐姿,讓她拜月亮就能活。”

  馬明為帶領張東、田根、王仙一起將石愛的屍體抬上托縣雙河鎮南梁,讓其拜月亮,並謊稱:“七七四十九小時以後,石愛便可還陽。”馬明為等人將屍體放好便回了呼市。第二天,馬明為感覺事情嚴重便帶領他的妻子及田根、王仙等人到武川縣可鎮躲藏。6月24日,田根有些醒悟了,他懷疑馬明為騙了他們,便到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機關於2004年6月25日將馬明為刑事拘留。

  多次強奸精神病人

  公安機關查明,馬明為多次對患有衰退型精神分裂症、無性防衛能力的石愛的女兒王仙實施強奸。2002年到2004年間,馬明為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將王仙騙到家中或沒人地方實施強奸,致使王仙懷孕,後做了人工流產。石愛對馬明為的行為極為不滿,但是敢怒不敢言,酒後失常說了幾句氣話,惹來殺身之禍。

  罪大惡極判處死刑

  馬明為強奸無性防衛能力的王仙,並因王仙母親酒後失常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將其長時間摧殘致死,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尤其是手段殘忍、拋屍、逃跑,罪不可恕。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數罪並罰,判處馬明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ㄆ諳弈塚?礱魑?揮猩纖摺?/p>

  7月22日,呼市中院遵照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命令,將罪犯馬明為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文中人物除馬明為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