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指控公公強迫與其生子 公公暗中調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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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小玲

小玲難過得背過身去

22歲的小玲指稱"公公"用強迫手段與其所下一個兒子,起訴索要撫養權和撫養費。進入訴訟程序後,這起糾紛竟意外迭起:"公公"站出來說這個兒子根本就不是"兒媳婦"所生;本報記者調查得知:當初所生的其實是一名女嬰,而且早就死亡;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中心親子鑒定現場,追蹤采訪的電視台遭遇暴力,價值數數萬的設備被砸壞;而親子鑒定的結論讓情況顯得更撲朔迷離:雙方都想要到撫養權的這個孩子,竟然跟誰都沒有絲毫血緣關係…… 目前,昆明市公安局將介入調查此事。

  上篇:“兒媳”:我的兒子是“公公”的

  “公公”:孩子根本不是你的

  兒媳:公公騷擾後懷孕

  小玲2歲時父母離婚,她跟了父親,她說, 2002年7月底,經姑媽介紹,她來到在昆明做生意的彭小強家,準備給彭的大兒子彭家株做媳婦,然而,到了彭家她才清楚:彭小強有兩個兒子,都是弱智,什麽都不懂。到彭家後,她單獨住一個房間, 她和"丈夫"之間既無夫妻之名(未辦理結婚手續),也無夫妻之實。

  雖然感到上當,但由於彭的妻子對她很好,讓她"第一次感受到了母愛",於是對彭夫婦叫上了公公、婆婆。全家人對外都統一口徑稱:她是彭家的大兒媳婦

  當年11月16日,小玲在雲南婦產科醫院生下了一個兒子。小玲哭著告訴記者:在"公公"彭小強一再的騷擾、威脅和利誘下,她被迫與對方發生了多次性關係。這個孩子全家人對外都稱是彭小強的孫子,其實,是他的兒子。那年,小玲才19歲,彭則已經52歲。

  公公: 孩子不是你生的

  由於生孩子後無奈的搬出了彭家,母子分離的小玲為要回孩子,向西山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並由孩子的親生父親即她的"公公"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在起訴書中,她對孩子父親是誰的問題,做了簡單的描述。

  就在法院剛剛立案時,彭小強一家人傳出話來,稱自家這個孩子根本就不是小玲生的,小玲沒有任何權利的資格就這個孩子的問題來打官司。這一說法讓小玲感到"非常荒唐"。"我懷孕期間都是公公一家人陪我去的醫院,有很多鄰居和醫生都可以證明這就是我的兒子。至於公公承不承認認是他的兒子我多不是很在乎了,孩子是我身上掉下的肉,現在我隻想把他要回來。"

  無奈 雙方要做親子鑒定

  對於"'公公'是兒子親生父親"這一說法,小玲和"公公"彭小強始終各執一詞,且言之鑿鑿。這起撫養糾紛的審理一時陷入尷尬境地,案情更是顯得撲朔迷離。

  法院原定於7月11開庭,因故未能按期審理。但彭小強首次以被告人身份向法院提交的一份《答辯及相關情況說明》:"1、小玲是我的兒媳婦,我兒子和她沒有辦理過正式的結婚手續,屬於非法同居的關係。建議追加我兒子彭家株為被告,解除雙方的非法同居關係。2、小玲到我家後,確實生了一個小孩,但是2003年11月17日在昆明市兒童醫院臨產時已經夭折(醫院下達死亡通知的時間為18日淩晨2時)。小玲住院生小孩的病曆上記得清清楚楚,病曆能夠證明她所生小孩已經夭折。3、現在的小孩是我在其他醫院抱養的,由於涉及到許多隱私,我對此不在(再)贅述。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希望法院審理時照顧這個隱私。4、從一次性了斷糾紛的角度出發,建議貴院對小孩進行DNA鑒定。5、對於小玲在訴狀中捏造事實的行為,本人將另案進行起訴。"

  為證明各自說法,當事雙方紛紛提出做親子鑒定的申請。

  對話 “ 她這樣說拿證據來”小玲說兒子是和公公生的,公公稱孩子不是小玲親生的,這是怎麽回事?本報記者特意找到彭小強在昆明廣豐家電批發市場的商鋪進行采訪。記者一再詢問:"請問彭小強在嗎?"一位老板摸樣的人(神情慌忙):我是店裏工人,彭不在這裏。另外一名抱著孩子的婆婆說:我是隔壁來看熱鬧的。記者離開後,調出剛才所拍圖片資料給小玲看,她非常肯定的說:這個老板摸樣的人正是她的"公公"彭小強,也就是她兒子的父親,而老太也就是她的"婆婆",所抱孩子正是她的兒子。在與彭小強第二次接觸過程中,他不得不承認自己的身份了,記者問,為何上次在商鋪中他要躲避采訪,不敢承認自己就是彭小強,他的反應是沉默以對。記者:"小玲稱你才是孩子的父親,那你究竟是這個孩子的父親呢,還是爺爺?"彭在支支吾吾達十幾分鍾後,回答:"她憑什麽這樣說?她這樣說要有證據嘛,證據在哪裏,你讓她拿出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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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生出女兒抱回兒子

  7月20日,雙方如約來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中心,陪同小玲前來的是她的委托代理人王開富律師,而彭家則來了好多人,孩子也由老太太抱著來了。眼睜睜看這自己的“兒子”在“婆婆”懷裏,小玲卻隻能遠遠站著,想上前抱一下都得不到允許。“我咬著牙,告訴自己不要哭,鑒定結論一出來就可以向全世界證明這是我的兒子了,我們母子就可以團聚了。”她不知道,鑒定的結果讓她難過之至。

  記者調查:小玲所生是女兒

  兒子究竟是不是小玲所生呢?為求證這個問題, 在親子鑒定前,記者來到雲南婦產科醫院調查,提到小玲,該院好幾位醫生都表示比較熟悉,稱2003年 11月16日,她確實在這裏生了一個孩子,但當醫院調出當年的生育卷宗時,記者意外得知小玲當時所生的竟然是一名女嬰!但由於卷宗裏隻登記過小玲當時所使用的化名,沒有其他任何人包括父親的名字,無法確實這個孩子是否與小玲所稱的親生父親彭小強有關。

  根據記載,孩子出生後身體狀況非常不好,幾小時後就轉到了昆明市兒童醫院,記者立即又趕到該院做進一步核實,得知的情況卻更讓人吃驚:11月16日深夜,彭家人轉院過來到新生女嬰嚴重缺氧,病情危急,經過搶救後無效,已經在兩天後正常死亡!

  鑒定出意外

  意外一 被告弟弟摔壞記者攝像機

  上午9時30分左右,雲南電視台記者跟隨小玲來到了親子鑒定現場,就在鑒定尚未開始之前,發生了一起意外的“暴力事件”。

  據該台記者何穎介紹:一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突然衝到她扛著攝像機的同事王力跟前,高聲斥責他們“亂拍”是“侵權”和“違法”,並口氣強硬的表示:“再拍就要砸掉機子!”王力正想與對方進行交涉,肩上的攝像機卻被對方猛得推了一把,撞在了他的頭部,緊接著,該男子又一把把攝象機抓了過去,然後,用一隻手握著攝像機的鏡頭,把整個機身甩在空中,一邊甩還一邊罵著。直到對方委托的代理人出現,王力才得以從此人手中拿回了攝象機。但當他仔細觀察機身時,發現上麵至少脫離了4個零件。

  雲南台記者所說的暴力實施者是彭小強的弟弟,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他先稱這是因為對方采訪他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後來又改口說:電視台記者來采訪帶的攝象機可能本來就有問題,根本不是他弄壞的。目前,關於攝像機毀損的賠償問題,雙方仍未達成賠償意見,雲南電視台表示保留就此提出起訴的權利。

  由於這起“意外事件”的發生,原本肅穆而又秩序井然的省高級法院鑒定中心內一片嘩然。眼見衝突發生,無助的小玲則熱淚長流,哭倒在地……

  意外二:

  7月底的一天,代理律師接到省高院司法鑒定中心通知,稱鑒定結論已經有了,孩子和小玲,以及她的“公公”之間都沒有任何親子的血緣關係。然而,更讓小玲意外和無法接受的還在後麵。

  “天啦,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啊?”當律師在電話裏告訴小玲:雙方都想要到撫養權的這個孩子,竟然跟誰都沒有絲毫血緣關係, 昨日上午,得知鑒定結果的玲當即哭成一片,一直以要回“兒子”撫養權為唯一精神寄托的她感到無法接受殘酷的現實。

  “這個小兒子我已經養一年多了,怎麽可能不是我的?如果真不是,那我親生的女兒哪兒去了?這個小家夥又是怎麽回事,從哪裏來的?”小玲不禁苦苦追問。

  疑問:女兒如何死 兒子從何來?

  這一鑒定結論無疑與本報記者在醫院所做的調查形成了相互印證,說明小玲當時所生的確實是個女兒,而且已經死亡。

  得知目前“兒子”並非自己親生這一真相後,小玲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根本就不敢相信這個殘酷的事實,不停向記者叨念:“什麽,我生的是個女兒,這個兒子不是我的?!怎麽可能不是我的啊?怎麽可能呢……我身為母親,帶了孩子一年多,怎麽可能一直都察覺呢?”

  根據小玲回憶:2003年11月16日晚,孩子在雲南婦產科醫院出生後,很快就轉到了昆明市兒童醫院,而她並沒有跟著轉院,她是在三天後孩子被報回家時,才第一次看到孩子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這個小兒子啊,全家都說這就是我剛生的寶寶,而且那小樣長得很很象我呢。這裏麵存不存在孩子被調了包的問題?如果說這個兒子真不是我的,那我的親生女兒是怎麽死的?又是誰在隱瞞真相這麽久,連當初處理女兒的屍體都不告訴我?現在這個小兒子又是從何而來,而且,他的大小也跟我的女兒完全一樣?這是巧合還是所預謀?”

  腦子裏充塞著這一連串的疑問和懸念,小玲顯得有點精神恍惚,說著說著又流起淚來。她說現在自己活著的唯一目的就是想把這太多的“問號"搞清楚。

  連日來,經本報獨家報道及本報與中央電視台持續的追蹤采訪後,小玲與其“公公”彭小強之間撲朔迷離的親子鑒定糾紛在社會上產生了強烈的影響。昆明市公安機關在接到小玲的報案材料後,對這一離奇的案件非常重視,指定西山區公安分局前衛派出所介入調查。報案者小玲指控“公公”當初是隱瞞真相將自己“拐賣”到昆明來的,而且,還非法購買了現在這個“來曆不明”的兒子;對此,警方向記者強調稱:這些說法目前還缺乏相應證據,尚待調查。

  8月8日下午,前衛派出所民警接待了前來報案的小玲,小玲在已寫好的一份名為《關於彭小強拐賣婦女和買賣兒童的報案材料》中這樣寫道:“我是湖南省婁底市居民。2002年7月經姑媽介紹,與52歲的彭小強認識。彭要我跟他的大兒子彭家株結婚,在得知他係患有精神病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後,我堅決不從……後來,在彭小強的一再騷擾和威逼利誘下,我被強迫與自發生了多次性關係,並導致懷孕。2003年11月16日深夜,我在雲南婦產科醫院生下一個孩子。今年5月,彭家認為“傳宗接代”的目的已經達到,就開始經常對我非打即罵,無奈之下,我被迫從其家裏搬出……後來我為要回兒子撫養權,提起了訴訟,訴訟過程中,他們一家竟然稱這個兒子根本就不是我生的。而前幾天,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中心的結論也印證了他們的這個說:我養了一年多的這個兒子竟然根本就不是我生的,跟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跟彭小強同樣也沒有任何關係!而我親生的那個是個女兒,而且早就死了!”

  小玲紅著眼睛說,現在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公安機關了,她想隻有公安機關才有可能查清整個事件中太多太多的疑點。“現在回頭想想我這些遭遇,我覺得彭家從最開始誘騙我來昆明就是一個精心策劃的陷阱,彭小強一家的目的很可能就是‘借腹生子’,要我給他們生一個健康的繼續人而已,而且,我的姑媽作為中間人還收了彭家好幾千塊錢!而現在這個孩子他們也說不清從何而來,我認為這也是一次有預謀的犯罪!現在,我請求公安機關為我做主,對彭小強的一係列犯罪行為進行調查,追究他當初拐賣婦女和現在買賣兒童的罪行!”

  派出所相關負責人在對小玲所報情況進行登記後,告訴她:如果舉報彭小強拐賣婦女,應該根據“案發地原則”,回到湖南去報案。目前,他們隻能就是否存在買賣兒童的問題展開調查,但在查實相關證據之前,小玲的這些說法都隻是單方麵的。

  接報後,前衛派出所民警即開始傳喚小玲報案所指的“公公”彭小強。當天晚上約17時許,彭和老伴一起出現在了民警及記者麵前。

  警方傳喚“公公”彭小強一家

  “來曆不明”的兒子係非法抱養?

  8月8、9日接連兩天,西山區公安分局前衛派出所在接到小玲報警後,將彭氏夫婦及其兄弟一家一一傳喚到派出所進行詢問。麵對“兒媳婦”小玲的種種指控,他們全部予以否認,並辯稱現在這個跟任何人都沒有血緣關係的小兒子是抱養來的,目的擔心小玲承受不了十月懷胎後女兒卻夭折的打擊。

  警方對“公公”一家做完詢問筆錄後,記者也就這一糾紛中的種種懸念,在派出所內對彭進行了采訪。與以前曆次采訪中他們的蠻橫態度相比,這次彭看上去非常“謙虛謹慎”,並一再表示:願意好好配合媒體的監督工作。

  以下是彭麵對民警及記者提問時所做的回答。

  1、兒子是我們通過一個姓彭的老鄉,抱養來的。

  問:現在親子鑒定的結論出來了,這個兒子根本就不是小玲所生,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彭小強:小玲當初生的是一個女兒,生下來不久就死了,這個兒子當然不是她的。

  問:那這小兒子究竟是哪裏來的?

  彭小強:兒子是我們通過一個姓彭的老鄉,抱養來的。

  問:從哪裏抱來的,有沒有辦理相應的保養或領養手續?

  彭小強:聽那個老鄉說,她好象是從什麽保健院抱來的,但是手續確實沒有辦。

  問:你怎麽能證明孩子是抱養,而不是其他非法途徑來的?那個姓彭的人現在在哪裏?

  彭小強:哦,她是湖南那邊的,早就回湖南去了。

  2、他是癡呆是弱智啊,但誰說他就不會生孩子?

  問:既然小玲生的女兒已經死了,你們為什麽要一直瞞著她,還另外找個兒子來告訴她這就是她的孩子?

  彭小強:我們是怕她傷心,怕她承受不了十月懷胎後孩子卻夭折的打擊,所以在孩子死後我們就在外麵找了個孩子來代替,我們找了4天(注:小玲稱她見到如今這個兒子是在生產後第3天)才找到現在這個兒子的……

  問:現在小玲已經在遞交給法院起訴狀中寫了,說她生孩子是被你強迫所致,是不是這樣?你有沒有強迫她發生過性關係?

  彭小強:這個……這個她純粹是亂說嘛,你喊她拿出證據來,我從來沒跟她發生過什麽不正當的關係。

  問:小玲說在知道你大兒子是癡呆這個“真相”後,就始終不肯“圓房”,那她生的那個女兒是怎麽回事?

  彭小強:什麽怎麽回事,當然是跟我大兒子生的啊。

  問:我們采訪中接觸過幾次你那個大兒子,確實非常癡呆。請問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嗎?能生孩子嗎?

  彭小強:他是癡呆是弱智啊,但誰說他就不會生孩子?

  3、是可以給她3萬啊,但那純粹是因為可憐她

  問(向彭的老伴):因為你們家兩個已經成年的孩子都不正常,後繼無人,所以非常想要一個健康的孩子,這完全是人之常情。小玲說因此作為婆婆的你其實早就知道彭小強跟她發生過關係,還很支持。有沒有這回事呢?

  彭的老伴:那怎麽可能啊,荒唐啊,我怎麽會允許我的老公跟別的女人、而且還是兒媳婦之間發生這種事情……

  問:你們雙方之間的糾紛發生後,小玲的父親曾經專門趕到昆明跟你們協商,既然你彭小強沒有和小玲發生過性關係,更沒有讓她懷孕,那麽當時你們為何答應賠償小玲3萬元呢?

  彭小強:當時他們要求7萬塊……

  彭的老伴:不,他們要我們拿10萬塊,我們覺得給3萬塊是可以接受的。

  問:小玲一家從最開始跟你沒談賠償的時候,理由就是你彭小強強迫她生了孩子,既然現在你說她生的孩子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了,法律上來說她跟你們家也沒有關係,那為何還要給這3萬呢?

  彭小強:是可以給她3萬啊,但那純粹是因為可憐她……(首席記者溫星)

  (由於涉及隱私,文中相關人物采用化名)(首席記者溫星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