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兒童公園內四男子裸泳 遊客目睹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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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稱,這種行為在客觀上擾亂了公共秩序,可罰可拘   本報訊(記者 王小野) 昨日9時許,正在兒童公園遊玩的長春市民許大姐7歲的女兒,突然不好意思地扭過頭去,大喊著:“那麽大的人不穿路?≌嫘噠嫘擼 碧???餉匆緩埃?澩蠼悴趴吹劍?餱?0多米遠的湖對麵,有一個脫得一絲不掛的男子正站在石頭上準備下湖,而此時,湖裏已經有了3個“裸泳”的男子。   一直在公園的遊客小孫也目睹了這4人裸泳的全過程。   據他介紹,9點多,這4個男子出現在環湖東岸邊,開始有說有笑地脫衣服,離遊人大約有10米的距離。“脫完衣服,這4個男的先是站在淺水處又往身上淋水,又擦肥皂,洗起澡來,洗了十來分鍾才進湖遊泳。”   “他們遊得挺自在,可是把我們羞得夠戧。公園是公共場所,應該講點兒公德。”遊客很氣憤,紛紛繞道而行,尤其是婦女和兒童。   9時40分,記者趕到兒童公園東門,4個男子裸泳所在的湖就在門口,屬於環公園的湖。站在東門,記者看到4個男子已經上岸,其中3人已經穿上褲子,但光著上身,另一男子絲毫沒有穿上衣服的意思。   隻見他一絲不掛地站在岸邊的石頭上,雙手掐腰,仰頭挺胸,曬起了太陽;站著曬了約三分鍾後,又坐在石頭上曬。   記者沿湖邊的甬路,走到4個人駐足的石頭旁,和他們搭起話來——   “這裏的水能遊泳嗎?”   “可以,除了浮著的東西外,還是蠻幹淨的。”   “你就這麽坐著,不怕被看見?”   還沒穿衣服的男子不以為然地說:“離這麽遠,看不清。”   10時許,這4個人才穿好衣服,起身離去。   據了解,他們是附近工地的工人,天熱沒什麽活兒,就來公園打羽毛球,玩得一身都是汗,就來湖邊洗洗,然後遊遊。   對於4人的裸泳行為,兒童公園畢園長表示,雖然有關法律法規對裸泳沒有明確規定,但在公園裏遊泳,是不允許的(屬於野浴),更不用說裸泳了。同時,他也表示,公園對這方麵的行為隻能加以勸阻和禁止,沒有處罰的權利。   吉林省實達律師事務所駱樹波律師認為,裸泳者在客觀上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對於聚眾裸泳的或是在公共場所、光天化日之下進行裸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可以處以治安警告、罰款或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