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班時間偷窺人洗澡不幸從五樓墜下身亡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本報訊 (記者邱銳泉 通訊員吳嬌 曾玲) 一男子在工廠上班期間,擅自離崗到五樓窗台偷看對麵樓房女人洗澡,不幸從窗戶墜落一樓致死,廠方對此要不要負責任?日前,中山市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廠方對此不需負擔責任。  五樓偷窺墜地身亡   去年12月2日晚上7時許,溫某在古鎮龍某公司廠房的二樓上班期間,擅自離崗到五樓,爬上窗台偷看對麵樓房女人洗澡,不慎從窗戶墜落一樓地麵致死,經市公安局古鎮分局刑警大隊勘察屬意外死亡。12月3日,在古鎮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主持調解下,溫某父母與廠方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並且簽訂了《協議書》,約定雙方同意溫某的死亡為非因工死亡,龍某公司支付非因工死亡補償金共13470元和額外支付16530元家屬慰問金,並約定溫某父母收款後終止勞動關係、今後互不追究責任等內容。協議簽訂後,龍某公司依約支付了三萬元,並另支給溫某父母5000元。   法院:非因工死亡   後溫某父母經過調查,認為龍某公司的窗台沒有設置有效的保護措施,對溫某的死亡有過錯,賠償得不足夠,與公司協商無果後,於今年1月12日訴至法院。  中山市中院二審認為,溫某並非在工作過程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造成損害,而是溫某違反勞動紀律擅自爬到五樓窗台上為偷看女性洗澡而不慎墜落地麵致死,與安全生產無關。溫某是一個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明知爬到窗台上危險而仍然爬上去。因此,對溫某墜地死亡的損害後果應由其自己承擔,而在人數密集的廠房內將所有窗戶都安裝防護網,亦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因此,駁回溫某父母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