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質疑女兒死因 打官司隻為證明梅豔芳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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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對女兒的去世仍耿耿於懷

派發影印件質疑女兒死因

  昨天,在“香港十大明星超級模仿秀暨電視劇《梅豔芳菲》選拔大賽”新聞發布會開始前,梅豔芳大哥梅啟明陪同母親梅覃美金來到了深圳。在等候入場前的時刻,梅媽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這一次我們要做得更好”,麵對記者有關《梅豔芳菲》選角的疑問,梅媽多次強調這一點。她說,最後選出來的“梅豔芳”一定要像阿梅———不管是舉動、說話的方式以及外形都要有七八成相似。“因為我想拍得好一點,留下來做個紀念。以前阿梅是什麽樣的,現在就拍成什麽樣。”

  正說著電視劇的事時,梅媽突然變得激動起來。她遞給我們一份手寫體影印件,說:“我給你們《羊城晚報》一份資料,你們在廣州幫我發———我要讓全世界都知道,阿梅是被人害死的……”她流著淚說:“我們現在在準備著兩個官司,一個是刑事的,一個是民事的。我們已經報警了,等律師將手續全部弄好,我們就和那‘四五個人’法庭上見!”問那“四五個人”具體是誰,梅媽說:“以後肯定會說,但現在還不到時候。”梅媽透露,那“四五個人”也在湊錢準備和梅媽打官司。

  至於“梅豔芳是被害死”一說的證據,梅媽回憶道:“他們那幫豬朋狗友,不到最後關頭不讓我和阿梅見麵!她住院了,他們卻告訴我她在樓上睡覺……等我見到她時,她已經說不出話來,第二天就死了……那天晚上讓我簽字,但是三天前的洗肝手術為什麽就沒讓我簽,而且還瞞著我?!那是誰簽的字?阿梅死後我要拿回她的病曆,但醫院不給———那是一家私立醫院,家屬有權拿回病曆,醫院為什麽不給?還有阿梅的出生證、身份證、死亡證都被她那幫‘朋友’收藏著,不還給我。”梅媽還說,那幫“朋友”還擅自將她主張的土葬改為火葬———對外卻宣稱為她建議的。“我自己同不同意我自己還不知道?!”

  最近阿梅的大哥梅啟明又在保險金的事情上“大鬧”了一場,他甚至為此上書香港特首曾蔭權。梅媽說:“我們不是在乎錢,我打官司就算打到賣樓睡大街,也不會動用阿梅的錢。我要的隻是一個清白。”梅媽說,上個世紀80年代,曾以她、阿梅、梅啟明三個人的名義合開了一個公司,但後來她和梅啟明的名字被不明不白地取消了。“說我們是自願退出的,但是為什麽我們自己不知道?!現在阿梅的保險單又不讓我們看,隻是給了我幾張支票。什麽都是不清不楚的!”

  梅媽說,阿梅從17歲開始得獎,那一年她就被那幫“朋友”慫恿搬出去住了。“她不搬出去的話,他們怎麽會有機會呢?他們不停地造謠,說阿梅與家人的關係多麽不好,社會上的人就相信了。這是一個長時間造謠的結果!他們對外說,阿梅四歲起就開始掙錢養家了———你說,一個四歲的孩子能掙錢嗎?!我現在就是想證明阿梅是清白的。”